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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延宏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5):6-10
本文讨论的主旨是国际民事诉讼中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文章从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概念界定入手,介绍了各国及国际社会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立法,比较分析了各国及国际公约规定的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在各国的不同程序规定加以总结.同时,论文联系中国的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以及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研究了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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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中,以国际民事程序法的统一成效最为显著。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本)经过不断修订和完善,扩大了承认判决的范围,废除了执行许可审查程序,并增加了被申请执行人的异议权,奠定了其在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地位。欧盟议会与理事会在民商事领域先后制定的其他条例,沿袭了《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本)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从而形成了以自动承认为原则、拒绝承认与执行为例外的一般特征,进一步推动了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一体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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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内州际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法律基础是美国宪法第4条第1款的完全信任和尊重条款,其核心特点是在一个共同国家的基础之上,实现司法体制的协调、规则和结果的统一化,以及州际法院判决的自由流动。在长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美国国内州际法院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规则基本得到了统一,同美国的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相比,州际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比较宽松、程序比较简便,对于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有着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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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26日公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启动了海峡两岸法院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笔者现就受理海南省某公司为原告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海中法经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到台湾地方法院申请得到认可和将可申请台湾地方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实务问题等及相关案例、意见提供给司法界参考,给企业界了解。且求教于两岸的律师界、司法界。 一、两岸相互间的相互承认与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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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在此过程中所涉案件大部分是涉外案件,争议要得到最终解决,往往会面临一国法院判决如何在域外得到承认与执行的问题。而我国对相关程序仅在《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做了原则性规定,法律适用的规定还有待完善。并且"一带一路"沿线国在法律体系、法律适用等方面差异较大,判决是否得到承认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方面首先可以积极拓宽沿线国司法协助条约中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覆盖范围;对无法判定的案件采取呈报最高院的方式,建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数据库;逐渐采取"推定互惠"的认定标准;同时借鉴迪拜金融中心将判决转化为仲裁裁决后、通过《纽约公约》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做法等,从多个方面实施完善措施以提升我国司法审判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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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和朋友何志军夫妇有生意上的往来,他欠我5000元借款一直未还,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何志军支付借款和利息。判决后,我去找何志军,他的妻子却说她与何志军已经于判决前协议离婚,房屋家产等全部财产归她,所有债务由何志军承担,何志军现在外出了。请问,他们以离婚的方式逃避还债,我该怎么办?读者:王明生读者:王明生王明生:你好!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财产不够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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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02年4月份,我妻子田某诉我无效婚姻纠纷一案,被法院判决宣告我俩婚姻无效,理由是我妻子从结婚到起诉仍未达到法定婚龄。我不愿意“离婚”,就向法院提出上诉,可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不能再上诉。请问: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后,我还能再上诉吗?赵云赵云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的,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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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0):133-137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因此导致的涉外婚姻数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涉外离婚也越来越普遍。海峡两岸同年通过的法律适用法对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着不同的规定。与此同时,欧盟《罗马规则Ⅲ》的颁布专门规定了离婚和司法别居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对海峡两岸涉外离婚法律适用进行比较、省思,同时对《罗马规则Ⅲ》进行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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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寻一对离婚的兄妹 2004年11月的一天,我们得知安徽省歙县法院王村人民法庭新近审理了一起奇异的离婚案件,王村镇苦竹村村民吕小红起诉要求离婚,原因很简单,因为与其婚姻关系存续了20多年的丈夫与自己是兄妹关系,丈夫吕白水也承认这一事实。于是法庭依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作出判决:宣告吕白水和吕小红的婚姻无效,并对他们的共同财产和子女问题进行了处理。 这则案例使我们感到十分惊奇,如今已是21世纪,怎么还会出现如此荒诞的离婚案件?这对主人公有着怎样不寻常的命运? 王村法庭离黄山市府所在地屯溪也仅十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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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院提出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诉讼案件有法律依据,且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观。笔者认为,法院可以采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该条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和解等方式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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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6):630-634
<正>9月1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就外国国家豁免制度的基本含义和制定这部法律的意义、特点、主要内容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外国国家豁免制度。答:外国国家豁免法是涉及国家对外关系和司法制度的重要法律。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是指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民事案件,基于一定原则所确定的法院不予管辖或者在特定情形下予以管辖的专门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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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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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享受减免税办理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符合税法及其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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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丈夫因误会到法院起诉与我离婚,我觉得委屈,但在气头上我也不愿向他解释,赌气同意离婚.同时提出孩子由我抚养,让他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原想着他会知难而退,撤回起诉,谁知他仍然坚持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我抚养,他每月承担200元抚养费。我不服,提出上诉,没想到二审维持了原判_我很后悔同意离婚,其实我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法院判决离婚后,我主动找地解除了误会,他也原谅了我,我们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听说再审可以改判,所以我想请求法院对我们的离婚案件再审,改判我们不准离婚。请问,我能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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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制定《关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见》,厉言指出法院干警不承认和不尊重人大监督就是不承认、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利,就是否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要求全体干警必须认清自身位置,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意见》规定,法院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保证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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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是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召开的有四十五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的。迄今已有七十一个国家加入该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的仲裁裁决以及承认和执行的条件。其目的是统一和简化各国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程序,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