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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吕凯  杨丹芳 《法制与社会》2011,(33):104-105
网络环境下直接侵权的用户往往具有隐蔽性,网络服务提供商经常成为此类诉讼的被告。我国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其网站上的信息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本文基于对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其《侵权责任法》中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规定的分析,指出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并且针对以上不足,借鉴美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的完善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2.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商标侵权行为也随之蔓延开来。现有法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无明确规定,不利于商标维权。本文认为商标法可借鉴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予以规范,从而可以更有效地在网络时代对商标权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3.
甘露 《法制与社会》2010,(17):118-118
互联网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网络侵权问题很难通过对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扩大、类推解释予以解决。本文指出必须建立新的法律制度对网络传播中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防范和规制,其中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当进行必要的分类讨论。  相似文献   

4.
邢龙  江茜 《法制与社会》2010,(20):78-78
网络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带来了法律层面规制网络环境的革命,网络服务提供商可能发生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行为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合理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与责任限制制度对平衡各方利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豁免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5.
冯晓青 《河北法学》2001,19(6):125-128
美国《数字千年著作权法》(DMCA)是规范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重要法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著作权侵权责任限制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在网络空间利用作品的利益均衡机制,对我国网络空间著作权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著作权侵权中的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因特网上一种举足轻重的主体,对于因特网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着极端重要的作用。也正是由于因特网上信息发送、传输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在因特网上屡屡发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很容易被卷进著作权纠纷的旋涡之中。而网络上的著作权侵权较之于传统的著作权侵权更为复杂,如何准确予以界定并非易事。在这方面,美国有关著作权司法判例提供了相当有益的参考素材,这对完善我国著作权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即拟对近几年发生在美国的有关司法判例作出介绍与评析。   一、承担著作权侵权的直接侵权…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的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纲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笔者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着作权侵权责任加以分析.进而提出建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责任的相关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日渐增多,网络交易平台面临着诸多商标侵权诉讼。然而,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本文在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指出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结合目前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商标侵权责任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因第三人的网络在线诽谤言论而承担诽谤侵权责任,是各国司法界都面临的一个问题。英国诽谤法对此做出了规定,英国法院从相关判例中总结出了详细的适用原则。英国的相关规定,对我国侵权责任法36条的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因素。  相似文献   

10.
我国立法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之信息披露义务规定得过于简单,司法实践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其原因是我国关于信息披露义务理论存在不完善之处。对诸如该义务之性质等基本问题在理论上都没有涉及,故而需要予以澄清。从著作权法之公共政策出发,构建利益平衡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要确立它的民事义务属性,义务之履行须通过民事诉讼之方式,以符合程序正义之要求,而具体之条件应该关注网络用户隐私保护与言论自由之需求,同时建立违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
何颖 《华中电力》2020,(2):114-128
从金融属性上看,网贷平台提供的是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信息披露是其主营业务内容,平台不能参与借贷交易,否则将使流动性等风险大量集中到平台并引发严重后果。从法律性质来看,网贷平台则是借贷居间商,应当向交易双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网贷业务兼具金融和网络化特点,我国《合同法》第425条的一般性规定无法有效规制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行为。P2P网络借贷信息披露监管规范虽初具体系,但还需围绕投资者等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根本宗旨进行改进,使信息披露内容以普通消费者等客户认知水平和需求为导向,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贯穿借贷合同存续的全过程,平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网络信息业的快速发展,法院受理的涉及计算机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态势。有效规制该类侵权行为并建立合理的法律制度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笔者在回顾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等加以分析.进而提出构建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的相关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为了公平、公正地处理在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建立营造一个有利于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司法环境,我们亟须反思和梳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定位,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规则。  相似文献   

14.
自20世纪90年代始,世界进入网络时代,特别是90年代后期,电子商务,无论从技术、管理方面, 还是从安全保护方面都已趋于完善,当前世界经济已进入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知识经济或新经济时代。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电子商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在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尚属空白。因此,对一些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侵权(特别是一些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法律在制止直接侵权者的同时,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并未明确规定。这就涉及到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定位问题。本文试从一则商标侵权案例中就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问题谈一些浅薄的看法,以此在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尽一点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5.
为了公平、公正地处理在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建立营造一个有利于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司法环境,我们亟须反思和梳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定位,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规则.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迅速发展,促进了网络交易的迅猛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以专利为例,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网络交易中专利权保护的规定不够完善,网络交易专利纠纷不断增多。梳理和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法律责任,提出相应的法律修改建议,对于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纠纷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专利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处理压力极大;二是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认定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具有认定主体资格;三是针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恶意投诉问题突出;四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不明。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将“通知”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将“知道”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特殊原则,并对二者的适用条件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7.
网络服务商过错责任的合理界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在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并没有明确对网络服务商侵权的主观状态进行界定。本文认为,在未来《著作权法》的修订中应增加对网络服务商主观标准以及其具体合理注意义务的相关规定,以完善网络版权中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18.
随着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日益发展,许多新的法律问题接踵而至,给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提出挑战。其中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对网络上发生的侵权行为合理地界定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这一新兴行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网络用户及相关权利人权益的保护。本文试图从概念界定入手,通过对法理基础和实践操作的探讨,从而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网络交易中,假货销售现象屡见不鲜,而C2C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作为买卖双方之外主体的责任问题引发关注.本论文深入分析了平台提供商商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探讨了“知道”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并提出较为宽松的责任机制更适于现阶段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论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是针对特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产生的,附条件、带有强制性的义务。依法作出的信息披露有阻却违法的作用。信息披露义务的形成与网络侵权的特性密切相关。信息披露有公力与私力两种模式,我国以采私力模式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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