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2.
正网络购物因为具有价格透明、送货上门、品种丰富等优势而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欢迎。但是网络购物也有很多风险,如购买时无法见到商品实物、无法得知卖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等,这些都为网购消费者的维权带来了困难。为此,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专门增加了一些有关网络购物的条款,畅通了网购消费者维权的渠道。风险一商品有质量问题小李是个爱美的年轻女孩,喜欢购买各种款式新颖的服饰。无 相似文献
3.
"后悔权"制度以追求契约正义与实质性契约自由为目标,有助于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而草案二审稿中做出对"后悔权"的限制,是否隐藏着企业在背后的强势推动?那么,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自9月6日至10月5日,修订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正式对外公示并接受修订意见。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大修,是颁布近20年以来的首次"动刀",外界颇为关注。其中,关于网络购物等领域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被称为"后悔权"的"7天无理由退货"被认为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 相似文献
4.
5.
互联网的普及与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网络购物业已成为一种常态,其凭借简单、快捷、方便及受众广泛等特点,逐渐成为人们的"新宠"。在此情况下通过网络购物双重性去分析如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显得意义尤为重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及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等方面均以健全了旧法的不足。特别是其25条明示了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使得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但上述有关制度,特别在后悔权的适用层面相对概括,对网络购物的投诉监督与市场准入缺乏具体说明等问题,本文将上述问题作一般说明。 相似文献
6.
7.
正"非因质量问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今后这样的声明将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而无效。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消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增加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新消法第25条),该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 相似文献
8.
9.
正"非因质量问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今后这样的声明将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而无效。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消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增加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新消法第25条),该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 相似文献
10.
正我国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中,值得重视的是有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第55条。这一规定与《消保法》原第49条相比较,发生了重大变化,也标志着我国惩罚性赔偿责任有了新发展。20年来,《消保法》原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以下意义:第一,通过惩罚性赔偿的惩戒,制裁违法经营者的欺诈行为。第二,通过惩罚性赔偿调动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第三,通过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和警示作用,预防违法经营行为。第四,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但是,《消保法》修订前,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不一,计算方法不明确,法律适用尺度不一,消费者反应不一等方面。 相似文献
11.
略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 0 1年 10月 2 7日 ,第 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 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正式公布了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这次《著作权法》(以下称新著作权法 )的修改是为了因应我国加入WTO后对著作权的保护 ,适应新形势下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迫切需要而进行的。新著作权法增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① 这一新的著作权内容 ,使近年来围绕《著作权法》的修改产生的有关“网络信息传输 (播 )权”的种种争论和设想尘埃落定。② 研究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人享有的网络传播权对于当今计算机互联时…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律师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法律地位。保障了律师在执业中的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这对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挑战,也将对检察工作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为此。自治区检察院邢宝玉检察长要求深入学习研究律师法,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周忠清副检察长于11月29日召集自治区院反贪、反渎、公诉、研究室等部门的人员召开“学习贯彻律师法”的座谈会,对《律师法》修改后可能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及如何应对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讨。 相似文献
16.
如今,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不断发展,但是在我国法学界对于网络购物合同何时成立,成立要件等依然存在争议,并且在法律上也是一片空白,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对不同网络购物方式的探析,结合传统民法原理对网络购物条件下合同成立问题进行探析,以期对今后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18.
新修订的《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然而,由于《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的修改相对滞后,导致现行《刑诉法》与新修订的《律师法》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问题上规定不一。主要有: 相似文献
19.
20.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25条的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享有在收货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该权利在外国法中又被称为消费者取消权,指通过一些特殊消费模式如远程交易、上门交易等进行消费的消费者享有一定期限内无理由取消合同的权利。在远程交易领域,《消保法》规定消费者仅可在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行使无理由退货权;英国、德国和欧盟指令则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金融消费、分时租赁等多个领域。文章通过比较中外消费者取消权制度,提出我国立法部门可以考虑在远程交易领域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合理扩大,以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