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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其中,对开放内地法律服务市场作了规定,为大陆与香港律师界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共同发展奠定了法律政策基础。紧接着,11月30日,司法部陆续发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对内地和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  相似文献   

2.
王超 《中国律师》2008,(2):90-92
2007年6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的开放。根据该协议,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将达到38个,开放措施总共将达到192项。而从2004年开始实施起至今,CEPA在服务贸易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成为了CEPA中最重要的领域。  相似文献   

3.
香港回归已经一个月了,特区政府各部门包括司法部门都在依照《基本法》健康运转。 香港特区政府各个部门就其职能最为接近于内地检察院的是“律政司”。律政司是香港特区政府主管刑事检控的部门,此外,还负责法律的草拟工作,该司的司长又是特区政府的法律顾问。 现年57岁的梁爱诗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任律政司长。她是香港大学法律硕士,青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4,(3):42-43
香港特区政府2004年7月7日公布了一项高达200亿港元的环球债券发行计划,共有23家配售银行和经纪代表参与此次政府发债,有10年期以美元计价的债券、5年期及15年期以港元计价的债券,供机构投资者认购;2年期及4年期港元债券发行给本地零售投资者。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的金融服务在证券、银行、基金和保险业等方面均有卓越的发展:香  相似文献   

5.
澳门与内地税收法律关系协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澳门回归后,其现行体制保持不变,澳门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内地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不适用澳门。由于实行不同的税收法律,澳门回归后,与内地的税收法律是否会产生冲突?以及如何协调两地的税收关系?这已成为两地工商界人士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澳门回归后与内地经贸交往中出现的几个税收法律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澳门与内地税收制度的差异(一)澳门税率简单,具有较强的地域特…  相似文献   

6.
邵伟  Liao  Zhenyun 《中国法律》2005,(6):22-24,82-86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建立,越来越多的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从事零售行业。对于以何种模式投资内地零售行业,以及内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香港投资者有诸多的疑问。按照内地现行的法律法规,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从事零售行业,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第一是成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作为一种法律模式,在内地设立港商投资的有限公司对于香港投资者而言并不陌生,中国内地的第一家境外投资企业,CEPA后第一家境外独资的商业企业,都是港资企业。  相似文献   

7.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6年7月14日在香港签署了名为《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为《安排》)。经过较长时间磋商,在香港回归九年之后才得以签署的这一协议已为商界和法律界关注已久,并旨在为这些人士“提供便  相似文献   

8.
随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 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 间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不能再 以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为依据,从而产生 了两地间仲裁裁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真空期”。因此,该问题曾一度引起我国法律和仲裁 界人士的关注和讨论,他们在理论上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种种建议和设想。经过一年多时间 的协商,时值香港回归祖国两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终于达成了《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两地间仲裁裁…  相似文献   

9.
经过多方长期努力,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先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分别简称《内地与澳门判决安排》和《内地与香港判决安排》),这是在中国区际私法学术方面取得的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相似文献   

10.
最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进出口规例》,规定每人最多可带1.8公斤(约两罐)奶粉出境。违例者一经定罪,可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2年。此"奶粉限带令"持续引发热议。中国内地每年约出生1700万名新生儿,因为对本地奶粉质量不信任,相对较近的香港便成为很多父母购买境外奶粉的首选。我们当然可以为了几罐奶粉的配额和香港立法机构打一场舆论官司。而我们更应该做的,是以更大的力度去监督内地的奶粉生产企业及政府监管部门。此次"限带  相似文献   

11.
2001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澳门签署了《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及调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根据双方代表的一致意见,《安排》自2001年9月15日起施行。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公布了《安排》。8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公告了《安排》。《安排》对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之间就民商事案件如何相互委托进行司法文书的送达、如何调取证据…  相似文献   

12.
潘洪其在2009年8月5日的《北京青年报》上著文《香港监督高官的做法值得借鉴》说,今年4月,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揭发助理署长,每日上班约一半时间在浏览色情网页,随即,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开展正式纪律行动,环保署助理署长可能面临被革职的最严厉处分。  相似文献   

13.
从201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开始,前海就吸引了众多期盼的目光:投资者、建设者、以及大量服务机构。随着一系列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目标的工作也正在逐步展开: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化的法人治理机制的建立,粤港澳合作商事仲裁合作平台的共建,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模式的探索,前海商事法院和复合审判模式的设立……都为前海的法律服务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对内地律师的素质、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1999年6月21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代表在深圳签署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的备忘录。《安排》是继《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之后,两地司法协助领域的又一个重要成果,它是两地司法协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的签署,对于切实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促进内地经济发展,保证商务交易公平以及降低违约可能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排》详细规定了两地法院受理和执行对方仲裁裁决的具…  相似文献   

15.
张宪初 《中国法律》2002,(4):30-33,94-99
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澎金马”地区先後正式另入世界贸易组织,形成了大中华经济圈内四个地区同为世贸成员的局面:这一新的格局为四个地区共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在世贸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世贸机制创造新的契机和竞争优势,对四地的经贸合作进行有效整合.在既有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为整个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的发展构建新的制度平台:最近内地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已就在世贸框架内密  相似文献   

16.
2002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商事判决的问题发表了一份建议安排(以下简称《建议安排》),就两地商事判决的相互执行问题作出谘询。  相似文献   

17.
唐飞  马喆 《经济与法》2003,(7):18-19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交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同时也应看到该解释仍须完善,本文将就这一问题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8.
《中国法律》2014,(4):21-21
2014年9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夥联营试行办法》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生效实施,让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业合作先行先试又跨出新的一步。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律》2009,(1):108-108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香港注册的内地法律服务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阕於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87年10月19日法经发[1987]28号)之规定,本公司以接受委托的方式为内地法院提供涉港法律文书的快速送达业务。此外,本公司亦向内地有关机构和人士提供代办香港公司的商业注册登记以及股东情况、香港公司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等专业服务。  相似文献   

20.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为了进一步向香港和内地提供专业的法律教育,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法律专业人才,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近 年来锐意建立与内地的联系,开展一连串不同形式的中国内地拓展 计划,以加强中港两地对法律教育的了解;并凭借学院在中国法、普 通法和国际法方面的独特优势,肩负起中西法律交流的使命。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为了加强与内地的联系和沟通,系统地 开展并实施中国内地拓展计划。在该计划之下,法律学院已与内地著 名的法律院校携手合作,加强学术交流和联系,深入探讨内地在加入 世贸及经济发展等有关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些院校其中包括北京大 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及复旦大学。 《英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文版的出版是本次中国拓展计划之一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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