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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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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成铭 《中国法律》2006,(6):40-41,107-109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中国实施9年义务教育。20年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与1986年《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无论从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还是立法结构和立法内容,几乎是重修一部法律。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公平等诸方面都超过了学界的预期,人们普遍认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民意。本文拟对新《义务教育法》是否匡正了义务教育的概念、是否能解决中国义务教育的瓶颈问题、是否能实现中国义务教育的制度创新及如何在实施中完善新《义务教育法》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桥西区教育局工作情况汇报后,分层次、分学段地实地视察了维明路小学、第十九中学、东简良小学和八一小学四所中小学、城乡校,并对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相似文献   

3.
路晨 《法制与社会》2015,(2):274-275
2013年新公司法的颁布,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和验资程序,股东出资的多少和出资期限均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从法定成为章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在缺乏强制性规范的约束之下能否及时履行,延迟履行的催缴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都成为各界疑虑的难题。因此,通过立法和司法等法律手段加以完善,对于新《公司法》的有效运行时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安全保障义务的定义难以明晰,但可以建立安全保障义务体系,从而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外延。新《消保法》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原因在于实务案件增加、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不完整以及安全保障义务体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5.
孙霄兵 《中国法律》2006,(4):22-24,80-83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是中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新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对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中国义务教育在新世纪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静波 《行政与法》2006,1(9):109-111
新《公司法》引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其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情况下,为中小股东提供了一个充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使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同时,也有利于弥补我国当前公司治理结构不足,为平衡制约董事会权利开辟了一条新渠道,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及时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7.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将网购纳入法律规范,实现了在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但在复杂的网购环境下,网购维权仍面临着立法具体实施困难、立法思想先天不足等问题,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风险担保机制来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法》中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从一则案例入题,揭示了我国原有商业秘密立法的缺陷,然后从“先合同保密义务”、“合同履行中的保密义务”、“后合同保密义务”、“合同保密条款的解释”和“技术合同中的特殊规定”等5 个方面论述了《合同法》中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新发展,最后对《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竞合以及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作出了综述  相似文献   

9.
上一期,我们解读和探讨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新规定。本期,我们将聊一聊《民法典》中关于格式条款和悬赏广告的新规定。格式条款及法定义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0.
2012年修改并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两大新诉讼法对证据制度,包括证据种类、证明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对于司法实践中证据地位凸显的鉴定意见,两大诉讼法也做了调整,包括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鉴定人保护、鉴定人选任等。但因两大诉讼法性质不同,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对相关内容做了不同规定,对于其是否符合立法统一性、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与其诉讼性质相一致,有必要从法学理论角度层面予以释明与检视。  相似文献   

11.
霍瑞娟 《中国司法》2007,(11):95-96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个分支。知识产权法中穿插着许多国家强制性规则的内容,作为知识产权法组成部分的《著作权法》自然也有所体现。《著作权法》中的国家强制是国家基于公共目的在著作权领域施加的强制,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强制。一、《著作权法》中行政强制的表现在立法方面,我国出台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12.
杨积堂 《法学杂志》2006,27(3):70-72
在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对原《公司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重大修改,主要体现在强化和进一步明确了对相关义务主体的民事法律责任,使得《公司法》的私权救济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也使《公司法》中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有了切实的制约机制,从而为公司、股东、债权人、第三人等权利救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投资争议的“强制性仲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爱民 《行政与法》2008,37(1):113-116
传统理论与实践都认为,自愿性是仲裁的基础和核心。但随着国际社会与国际交往的发展。在国际投资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了强制性仲裁。国际投资领域中的强制性仲裁的出现,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动向,而且随着发达国家通过投资条约及其他国际条约日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日益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度,强制性仲裁可能会有更大的发展。其所涉及范围也可能从投资领域扩及到其他领域。  相似文献   

14.
新中国于1950年制定了婚姻法,后来分别于1980年、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通过两次修订,婚姻法在基本原则、结婚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法定离婚理由制度、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在制定民法典时,应该在亲属制度的通则性规定、夫妻人身关系、亲子关系、监护制度、扶养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法治的边睡     
本文对影片<马背上的法庭>进行了解读.影片所叙述的故事展示了基层法官的智慧与敬业精神,但更重要的是指出了送法下乡服务于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政治使命,以及现代法治意识形态与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之间的冲突和征服,这种冲突与征服根本上来自于客观的社会变迁.影片揭示了法治意识形态存在的问题,但同时其本身也是法治意识形态取得胜利的一个体现.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始终应当重视中国国情与实践.  相似文献   

16.
论公司法上的设立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应江 《法学杂志》2006,27(5):86-89
公司法上的设立行为有其特有的涵义和价值。设立行为即制定章程。设立行为的完成,意味着公司章程的产生、生效和设立中公司的创设。设立行为的瑕疵构成了公司设立无效或可撤销的主要事由。我国《公司法》应该完善对章程制定、设立中的公司的地位和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制。  相似文献   

17.
在合同冲突法领域,强制规则会对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产生影响.一方面,一国法院应当适度有限地解释和适用本国强制规则;另一方面,为了案件的公正解决,从尊重他国重要政策出发,法院也应对外国强制规则予以适当关注.我国合同冲突法中的强制规则尚未形成清晰的机制,这不利于保护我国的重要政策和弱者利益.时值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正在起草之际,欧盟较为成熟的合同冲突法强制规则理论与实践可以为我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周长玲 《知识产权》2003,13(6):46-48
一、强制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一定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所以,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专利制度的核心或者说本质特征是授予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垄断权,同时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专利权本身具有某种垄断性,是一种法定的、合法的垄断权。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专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任何人不…  相似文献   

19.
《高等教育法》的立法缺失及完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行《高等教育法》在立法上具有法条过于概括、简单,法律程序不到位,法律责任缺位与错位,纠纷解决机制单一等缺失,革除这些缺失有赖于对高等教育法制基本内容的认识。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存在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干预权力与高校的自主性权利、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学生权利与高校管理权力等基本权利-权力形态以及它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对上述权利权力及其矛盾冲突的法律调整构成了高等教育法制的基本问题。只有对高等教育领域基本法权现象有了清晰的把握,《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效益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  相似文献   

20.
袁碧华 《法学杂志》2007,28(4):74-77
新《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的退伙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立法盲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转化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和程序规定欠妥当,在转化上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对因偿债退伙之当然退伙人的债权人之入伙提供简便通道,宜加以补充;违反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和责任性质,对其当然退伙制度作了与普通合伙人大致相同的规定,应修改第78条,确立有限合伙人一般不能退伙的基本原则.有限合伙人退伙可按减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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