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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受贿17次, “卖官”就有12次,受贿人民币233万元,美元5万元。他一边大肆卖官,一边却又“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什么坚持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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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显山露水,生活俭朴;他工作认真负责,干一行专一行;他身居高职却没有官架子,为人热情肯帮忙……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好官”的背后,却是一个地地道道有着12年受贿史的大贪官——涉嫌受贿180多次、数额400多万元。是建国以来浙江省厅级干部受贿数额之最!这便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周航的两面人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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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黄石市粮食局原局长范学全因贪污、受贿,获刑11年。而他的前任局长罗相成,亦因在任内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已于2005年入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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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当王怀忠、肖作新当政时期的阜阳官场的贪官们排着队在各地法院接受审判时,原本风平浪静的皖东杀出一匹“黑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刷新了安徽落马县令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收受207人334次贿赂;受贿金额最大——非法收受283.76万元、美元800元,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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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局长夫妻共同受贿
万善志在市财政局长职位上最后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着重谈到了“建设和谐常德,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财力支撑”问题。他说:“全市财政系统将更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的理财观念,切实保障好民生民本支出。要想弱势群体之所想,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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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一翻2007年的贪官档案,有一位叫胡星的人非常引人注意。其实,论官位,他只是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然而,他的贪污数额查实的部分就超过4000万元,而且他创造了一次受贿人民币2200万元,港币1000万元的国内最高纪录。仔细分析胡星案件我们发现,在胡星身上不仅反映了中国官场腐败现象的“通病”;同时也代表着当今腐败的“风向标”。胡星案给我们许多启示,值得世人警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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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共产党员(沈阳)》2008,(10):39-39
重庆南津街派出所所长卢某受贿被抓后,向司法机关检举了一桩抢劫案、7件盗窃案。经检察机关查明,举报案件部分属实,这样卢某有8次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但卢某却认为量刑过重,提请上诉。“我在羁押期间还举报了一件强奸案,应算立功。”因此,他希望法庭看在他9次立功的份上,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免除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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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士鑫 《共产党员(沈阳)》2005,(9):1-1
日前,湖南一位“将受贿款用于扶贫”的副市长余某,成了大小媒体的新闻人物。虽然最终被定了受贿罪,但在许多人眼中,余某仍算得上一个“好官”,因为按余某的说法,他虽然受贿,但有不少款项是用于公务开支和公益事业,因此他“不腐败”。简而言之,就是“自己不挥霍就不是贪官”。这一说法,听起来总有点怪怪的感觉,但又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因此,很有必要作一番剖析,看这种做法与一般腐败现象有无本质区别。首先从受贿款的来源说起。有人向官员行贿,实际上是向权力行贿。受贿款是出卖权力所得。领导干部常说:“我们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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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的李敬华年富力强,是贵州省毕节地区煤炭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自2001年上任以来,他围绕“安全”精心“算计”,已经顺顺当当地干了4年。遗憾的是,他的一系列“算计”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大,所算计的仅仅是如何为个人获取非法利益。在即将离任的最后一年,检察机关经过精心调查,掌握了他的受贿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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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环卫局局长,收“指标费”安排多人当环卫工,涉嫌受贿143万元。他怕被迫送钱的环卫工反悔,竟然一一拍下行贿照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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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乡镇自来水站,很多人认为只是“清水衙门”,因为那里除了哗哗流淌的清冽之水,并无半点“油腥”。然而,2010年上半年,浙江省海盐县纪委、检察院却从5个乡镇自来水站查出了6名站长的巨额受贿问题,涉案金额共计140多万元;其中,海盐县西塘桥镇自来水站原站长刘勤生一人就受贿84.36万元,最大单笔受贿2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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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转是我国东北民间小戏,表现形式为男女演员手拿扇子或手绢,边走边唱边舞。时下的一些贪官也善于表演。当然,他们演出的是“腐败二人转”,搭档不是老婆就是情妇,内容多是受贿。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地税局原局长洪月江和情妇尤永秀就是这样一对“演员”,他俩合演了一出“受贿二人转”,捞取了大量不义之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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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普华,原长沙市烟草公司党组成员,副经理兼长沙市神农大酒店中方总经理。五星级酒店“老总”——这可是身份和地位的钟爱征,你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与“阶下囚”三个字联系起来。但事实却是,他因受贿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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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义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1,(4):58-59
“灰色收入”一词,应是原哈尔滨市副市长朱胜文“首创”的。朱胜文在上世纪末(1997年)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灰色收入”是他为自己辩解的遁词。但自从“灰色收入”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后,经过媒体的报道一时间坊间议论纷纷。“灰色收入”问题将长时间引起社会争议,而真正从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更有待时日。笔者拟以实例的方式,谈谈关于“灰色收入”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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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的判决生效。再过几年就要退休的王斌,因他的贪念耍起了“自设现金受贿额度”的小聪明,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将在监狱度过漫长的时日。用他的话说,这是“咎由自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