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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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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华  王巍 《法制与社会》2010,(36):84-85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未遂形态的存在,长期以来一直存有争议。但经研究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罪名结构、立法、社会危害性、司法实践等角度,可论证其未遂形态的正当性。该罪名中,销售金额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掌握。本文指出为准确把握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打击伪劣产品领域经济犯罪,对于销售金额的认定,应依托司法实践,在立法领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秦雪娜 《法治研究》2012,(11):67-73
《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额还是以可能销售的金额作为该罪未遂犯的处罚依据都是不合理的;对于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销售者的实际销售价格应当是比商品标价更重要的认定标准。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罪数问题,既存在想象竞合犯也存在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时,对于重罪的判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制售伪劣商品罪,而应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转,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如何界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及如何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明知”及“货值金额”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4.
从司法实践来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犯罪金额大多依赖货值金额加以认定,但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繁杂,缺乏统一性和可操作性,进而导致法律实施的不统一和不公正。本文认为,以同类合格产品或者正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金额具有相对的公正性、稳定性、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原因,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识却存在诸多分歧。本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对象以及对销售金额的确定等问题展开阐述与探讨,以期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统一认识,增强适用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6.
销售金额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在"犯罪既遂的标准"下,严格的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并且坚持对"销售金额"进行严格解释,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全部违法收入,对已生产但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伪劣产品的行为,按货值数额追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的法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以及"货值金额",尽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但是相对来说,"货值金额"则较为明确的体现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宜作为界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数额类型.  相似文献   

7.
本文将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销售金额的计算、犯罪未遂、特殊销售方式下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等问题作简要的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关于本罪的认定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销售金额”,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中多有分歧,我们于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4月联合作出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谈一下对伪劣商品金额相关问题的理解。一、关于销售金额、货值金额的计算《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金额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依据此解释,销售金额不仅包括已得收入,还包括应得收入。所谓应得收入是指可期待收入,亦即伪劣产品售出后可得到的对价。一般情况下,买卖双…  相似文献   

9.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但不满5万元,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司法定性评价,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在15万元以上的"并无区别,都以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在成立本罪未遂的情形中,"15万元"中除已销售满5万元的情形外,就不再区分"部分销售"与"尚未销售",均拟制性地以"尚未销售"的类型进行评价;由此,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可以推知该司法解释中"尚未销售"的情形亦应包括不满5万元的"部分销售"。但将上述解释结论比照于该司法解释的其他条款,却存在体系解释上的非正义与矛盾,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与困惑。实际上,对于此类数额犯既遂、未遂形态并存的计算,比较科学的方法应该是确定计算基准后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折算,以统一司法评价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销售金额和销售行为的内涵进行界定加深对销售金额的理解。销售金额构成要件地位的分析明晰了销售金额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定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另外,销售金额和未销售商品的货值金额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处罚有着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法院审理的销售假冒奢侈品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但在货值金额的认定上却存在较大争议,甚至出现"同案异判"现象。通过案例比较及阐释不同观点,指出不宜将"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作为计算"货值金额"的标准,因为它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符合量刑平等之要求,且与刑法谦抑精神背道而驰。建议在"以假售假"情形下,将"货值金额"限定为"侵权产品的货值金额",以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算标准的首选。  相似文献   

12.
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一种逐利性犯罪,犯罪金额就成为显示其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如何认定该罪的犯罪金额就成为该罪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在伪劣产品价格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13.
犯罪数额问题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不明确,甚至实践操作中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包括销售金额、货值金额、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损失数额、数量,我们对此逐一分析。  相似文献   

14.
赵德刚 《政府法制》2007,(19):56-5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由于刑法将"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规定为本罪的基本罪状,基于对这一罪状的不同理解,理论上对本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形态,一直存在诸多争议。  相似文献   

15.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程序和实体两个法律适用问题:一是如何审查二审期间辩护人提供的新证据;二是如何确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本案的裁判显示出以下法律适用规则:一是对于二审期间辩护人提供的新证据,应当在真实性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审查新证据与其他在案证据的关联性。如果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之一。二是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有关销售金额的认定,应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查证有无实际销售价格。在有证据证明存在实际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应当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金额,而不能径行按估价计算。  相似文献   

16.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学界对此分歧颇大,实务部门做法不一。本文认为,该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应当明确对此问题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与作为该罪客观要件之一的“销售金额”的理解有关。销售金额应当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其次,从该罪的法条罪状模式、罪名结构、罚金刑适用、犯罪预防、证据调查等角度考察,本罪也应当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17.
王充 《政法论坛》2022,(2):100-111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污染环境罪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这些争议问题最终指向了该罪的保护法益.围绕该罪的保护法益,目前学界存在简单客体说与复杂客体说的争议,但这两种观点都是在概念意义上的抽象理论解读,难以对具体实践认定发挥指导作用.实践指向的保护法益研究必须以类型化思考为基础、以具体化的多元保护法益为依归.保护法...  相似文献   

18.
在当下信用卡产业迅猛、粗放发展的大背景下,造就了大量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两高司法解释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作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恶意透支还是存在诸多争议.如认定信用卡透支金额,能否将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的利息、分期付款金额计入透支金额,对于恶意透支多张信用卡的能否累计计算犯罪金额;如何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认定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何正确看待持卡人的持续小额还款行为;银行两次催收是否应以有效催收为标准,两次催收之间是否应有合理时间间隔,银行催收不规范是否可以成为阻却犯罪成立的条件;在持卡人被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应当在清偿多少数额的透支款息才能依法获得从轻处罚;如何判断恶意透支的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进而确定管辖的标准……实践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挪用公款罪作为常见、多发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的争议问题.本文依据立法及司法解释,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挪用对象物、挪用的数额计算、共同犯罪及一罪数罪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司法适用意见.  相似文献   

20.
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几个争议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产品应以交换为目的 ,建设工程、军工产品、限制流通物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对明知的认定应综合考虑 ;本罪销售金额的认定应以经营金额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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