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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这是民政工作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又一个新成果,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又一个新动力,满足新时期社会公众对婚姻家庭工作服务需求迈出的又一个新步伐。民政工作技术含量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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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一是按照婚姻登记等级评定工作要求,改扩建婚姻登记处。对婚姻登记大厅、离婚登记室、颁证室、档案室等进行了全面建设。二是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统筹解决等级评定工作中人员、经费不足问题。三是局领导亲自组织人员对照婚姻登记等级评定标准逐条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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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仅肩负着婚姻实务登记与管理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服务任务。无论是婚姻实务登记与管理还是为当亨人提供婚姻服务,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一起因当亨人不符合办证程序和办证条件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引发的网上投诉,值得我们去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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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仅肩负着婚姻登记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等服务任务。近年来,我国“婚姻登记证明”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婚姻当事人在办理银行贷款、房产过户、出国结婚等许多事项中,都需出具《证明》。但相关的政策、规定并未随着证明担负职能的增多而进行调整,《证明》的法律效力与承担的责任不相适应,其覆盖范围和链接也出现缺失,亟需进行规范、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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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结合“创先争优亮窗口”活动,五个强化扎实推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一是强化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的评定标准,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完善硬件设施。二是强化服务规范。公开婚姻登记员照片、编号以及岗位职责,设立意见箱并公开监督;要求工作人员一律统一着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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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己任,大力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创优婚姻登记环境、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婚姻登记处在2005和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江西省婚姻登记示范单位”,2008年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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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登记方式对公民婚姻关系进行登录和确认的重要手段,既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也是一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窗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登记工作在执法、便民、服务等环节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社会工作与婚姻登记工作在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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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内容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婚姻登记?答: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婚姻登记机关方可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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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四个规范推进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好机构设置规范。要求各地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解决本辖区内婚姻登记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保障问题。二是抓好工作流程规范。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建立信用承诺制、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依程序进行登记,要求登记人员做到:问清、看实、记准、存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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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3):25-34
婚姻登记纠纷处理"难"与"乱"长期不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婚姻登记纠纷的执法权力配置错误缺乏认识,以致对关闭民事程序、启用行政程序的错误规定无法纠正。当务之急是修改《婚姻法解释三》,开通民事程序解决婚姻效力之门,堵截行政程序处理婚姻效力之路,改革民政机关以撤销婚姻登记代替换证纠错之法,根据婚姻登记纠纷的不同性质和不同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相应的执法权力与手段,即婚姻登记中的信息错误由民政机关通过换证纠错途径解决,婚姻登记中的违法侵权行政案件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婚姻登记引起的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有效与无效民事案件由民事程序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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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力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并取得好的成效登记率、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今年7月,被上级民政部门推荐参加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评审。高要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主要抓好“六个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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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0年7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某镇刘某(男)与原告余某(女)前来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审查了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询问,双方都表示是自愿离婚,在完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员为他们颁发了离婚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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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离婚登记取消单位证明,缩短办理时间,协议离婚成为越来越多离婚当事人的选择。但新条例实施后,离婚登记工作出现了一种认识偏差。不少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准确把握离婚登记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忽视了离婚对社会、家庭和未成年人的影响,认为办理离婚登记越快越好,离婚协议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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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冒身份,骗取婚姻登记,致使他人"被结婚""被离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婚姻登记机关也因此频频被告上法庭。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如何才算尽到了审慎审查的义务呢?一起因"被离婚"引发的官司暴露出婚姻登记的无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