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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4 毫秒
1.
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冯殿美为了适应国内国际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在我国刑法、商标法、专利法已有规定惩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犯罪的情况下,为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立法不足,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  相似文献   

2.
山寨现象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带来巨大的争议。只有深入探究山寨现象的背景、法律界定以及山寨现象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才能完善我国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从而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软件是作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除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之外,软件还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工具性等特征。那么,保护作品的著作权法用来保护软件就产生性质矛盾而受到质疑,与此同时专利法、商标法等保护软件的可能性被提上了日程。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的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惩治相关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决定的颁行,充分表明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取得的长足发展。但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秘密,无论在立法上还是理论研究上都相对薄弱,尤其是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非常落后。笔者试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发表一管之见。一、加强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今年六月一日著作权法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继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之后又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颁布实施。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将计算机软件列入保护范围,并在第五十三条规定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六月四日国务院第84号令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文主要就《条例》有关条款作一些初步的论述。  相似文献   

6.
TRIPS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也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救济体系的完善.本文在与TRIPS协议的对照中,阐述<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修改后,我国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7.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商标法》修订案,在新《商标法》第63条首次引进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修改建议稿中也加入了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最大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可能成为权利人牟利的工具。因此,我国必须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严格限制其适用的条件,逐步细化其适用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商品化权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一种权利类型.国际组织及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商品化权,有关权利只能通过《民法通则》中的人格权相关规定或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法予以保护。但按照上述保护方法和途径只是保护商品化权的某个侧面,在保护范围争强度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目前没有明确立法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通过现有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来逐渐实现对商品化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商品化权是指权利人将自己的姓名、形象及创作的作品、角色、标志等通过商业性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的权利。目前我国还没有规定独立的商品化权,有关权利通过《民法通则》的人格权或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法予以保护,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我国应设立独立的商品化权,这是由商品化权的本质决定的,有利于实现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是市场行为规范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试论图书馆信息传播中的知识产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图书馆信息服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图书馆信息收集更及时,信息传播更广泛,但也面临着信息传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只有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才能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保障图书馆信息传播:规避侵权风险,依法合理使用或法定使用;规范服务行为,合理使用信息资源,传播科学文明。  相似文献   

11.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模式及趋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计算机软件,多数国家一般都以著作权法来予以保护。但由于著作权法只能保护一个创意、一个思想的表现形式而无法保护创意、思想本身,因此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发布了有关软件专利保护的审查基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同时从功能上看,软件更接近于专利权的客体而不是著作权的客体,因而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权保护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TRIPS协议规定"即发侵权"制度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修订后的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对于这一特殊侵权形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该制度与TRIPS协议的规定仍有差距,虽然这种差距在逐步缩小.我国的司法实践尽管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同时,TRIPS协议规定的特殊责任制度对于我国的影响,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于个别制度的影响,更多的是引导我们对于整个侵权责任制度进行理性的反思与制度的更新.  相似文献   

13.
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企业五大类资产之一,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专营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有无法律保护、是否可确指、是否有固定的生效期分8类。鉴定无形资产的存在、类型、有效期、价值、科学性、可靠性迫在眉睫,利国利民。无形资产有6大特性,即依附性、持续性、排他性、非流动性、增值性、社会性。分析了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无形资产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14.
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同一载体上可能同时存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当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时,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权利同时也失去效力。失效外观设计要进入公有领域,必须要满足其权利载体上没有附着其他权利或者附着的权利已穷竭。实践中,影响失效外观设计进入公有领域的权利类型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  相似文献   

15.
权利穷竭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在传统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和商标三大领域得到广泛认可。人们运用该理论来分析、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在商标权领域并不存在权利穷竭问题,理论界所说的商标权穷竭至多可看作是对商标权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16.
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未对商标“平行进口”作出明确规定。依“权利穷竭理论”和“地域性理论”,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在立法时对商标“平行进口”是禁止还是允许,一定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和国际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的立法倾向应有所不同,对商标“平行进口”应允许并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以奇瑞汽车为例,讨论如何在知识产权方面给予民族汽车品牌全方位保护,通过分析当前自主品牌走向世界的困境,运用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强调在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领域内要为民族汽车品牌屹立于世界之林保驾护航,针对现行立法对品牌保护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的建议,尝试提出一个符合法律、能够充分契合民族汽车品牌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或者愿景。  相似文献   

18.
刑法对滥用商标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周延性,需要改进。探讨滥用商标行为的主观目的后,可以发现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较为合理。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滥用商标行为与侵犯著作权或专利权的行为在某些特殊场合可能出现竞合。  相似文献   

19.
外观设计综合保护问题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外观设计由于其本身的特性 ,很难单独归入智力成果的某一类别 ,因此对其进行综合保护已成为趋势。本文通过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 ,就外观设计之综合保护的可行性、意义进行了论证 ,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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