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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建设,即指国家主管机关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方式明确各类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相互组织形式及内部组织形式、工作人员数额、结构比例及职位限额等实体性和机构编制增减过程中申报、审核、批复、争议处理等程序性问题,为机构编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从一般意义上讲,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建设,并非指制定的某一部或某几部以机构编制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具体规范性文件,而是指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专门以机构编制管理为核心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也包括其他如宪法、法律、法规中涉及机构编制管理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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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混乱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如何抑制机构编制的继续膨胀,我们认为,有效手段是——机构编制必须实现规范化管理。一、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如何,是衡量政府自身建设及其效能的重要标志。我们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大国,法律和制度建设基础十分薄弱。因此,将机构编制工作引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首先,这是建立高效能行政管理体系的要求。高效能行政管理体系的建立,基本要求是各管理环节实现科学化、程序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环节,也必须同时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这一方面利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质量与效果,为国家节约财政支出;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传统经验型管理向现代规范型管理过渡。其次,这是消除“人治”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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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机构编制管理立法问题,已成为学术界、理论界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议论的热点。面对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及机构与编制规模呈现出的扩大态势,各界热切期望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能早日出台,并发挥其应有的调控作用。一、机构编制管理立法的含义机构编制管理立法,是国家行政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机构的设置、职责范围、相互组织形式、内部组织形式,以及工作人员的员额、结构比例、职务系列、职位限额等根本性问题,以保证机构编制有序增减的一项立法活动。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以机构编制管理为内容的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同样内容的行政法规。对于我国机构编制管理立法研究和立法实践而言,无疑是一项崭新而十分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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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选择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评价体系的健全。不仅是每个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整个律师行业走向成熟化、规范化的前提。鉴于律师执业组织形式与管理评价体系在律师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及管理评价体系”研讨会。全国律协、广州市司法局领导,部分律师和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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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到实处,推动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机构编制管理,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机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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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重新核定全省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司法专项编制的通知》后,司法所收编直管和规范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1101个乡镇(街道),已建司法所1046个,占总数的95%,793个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占已建司法所总数的75%。为推进司法所进一步发展,今年6月22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和福建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标志着福建基层司法所建设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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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非营利组织监管体制建设的意义及具体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营利组织的有序运作离不开严格的监督管理。但是在当前非营利组织蓬勃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严重的管理问题,制约着非营利组织的规范化运营。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强化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意义,健全其监督管理体制,确保非营利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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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然而,虽经数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国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效能化程度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突出的表现在行政编制立法进程滞后,立法层次低洼、编制规则散乱等不足。有鉴于此,本文试从我国行政编制立法的现状以及缺陷入手,在对域外行政编制立法规范化问题进行考量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编制立法的规范性问题进行学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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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评价体系的健全不仅是每个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还是整个律师行业走向成熟化、规范化的前提。鉴于律师执业组织形式与管理评价体系在律师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9年11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及管理评价体系”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包括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协、广州市司法局领导,部分北京律师及河北保定国资所律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学者、研究生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四十余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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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管理所内法律服务人员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执业律师联合体型事务所“散、乱、差”的关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人员由律师和律师助理组成,律师事务所对执业律师的管理相当重视,而对律师助理的管理有所忽视,本文拟从律师助理管理角度出发,探讨律师助理制度对组建公司型律师事务所、改革和完善我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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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省编委黑编[2005]87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伊春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步伐,去年11月1日,伊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伊编[200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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