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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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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虐童犯罪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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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频发的虐童事件不断冲击着社会公众的视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如何对虐童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和治理.是一个亟需探讨的问题。虐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应当将其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之内。但是。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之下。对于虐童行为的规制,仅仅需要扩大“虐待罪”的主体适用范围即可。并不需要单独设立一个“虐童罪”。这是因为:其一.类似于“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的虐童行为更符合虐待罪的特征;其二。扩大虐待罪的主体适用范围,而非增设虐童罪,更有利于维护刑法的稳定性和刑法体系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4.
现实生活中“虐童案”不是个案,虐待他人行为也不只是虐童一种.处在社会更广泛范围内的、发生于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一般性的虐待行为,较多存在且社会危害性严重,应该运用刑法进行规制.我国刑法中的专门虐待行为罪名即虐待罪、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部属罪和虐待俘虏罪,由于行为主体和对象的限定性,均不能适用于一般的虐待行为.虐待的故意和行为有其自身性质,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但部分虐待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并符合其他的相应要件,可以适用侮辱罪.虽然这是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值得肯定的司法理念,却是次优之举,最佳方式是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刑法中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所以对于家庭成员外主体的虐童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替代罪名"予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这些"替代罪名"都难以将家庭成员外主体虐待儿童行为准确归罪。因此,应该完善刑事立法,单列"虐待儿童罪",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6.
频频曝光的幼师虐童事件暴露了我国刑法对虐童行为刑事处罚上存在的法律空白和尴尬境地。现行刑法中没有合适的罪名来规制这些虐童行为,同时局限于刑法中虐待罪主体的限制,大量的严重虐童行为无法得到刑法的惩罚。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有必要对现有刑法进行修正,适当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发挥刑法在儿童等弱势群体保护上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7.
虐童行为的类型分析及刑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鉴于虐童行为的复杂性,对虐童行为有必要从伤害的类型和侵害主体与被虐儿童的关系的不同视角进行类型分析。在现行刑法的规定面前,对幼师之类非家庭成员虐童但危害结果未达到轻伤害以上的行为,按寻衅滋事罪或侮辱罪定罪处罚都存在解释上难以跨越的障碍,只能按无罪处理。通过立法修改将幼师之类的情节严重的虐童行为入罪化确有必要。针对我国现行刑法对虐童行为规制存在的不足,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有必要单独增设虐待儿童罪。  相似文献   

8.
从浙江虐童案可知,家庭关系外的虐待行为同样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虐童案不能适用寻衅滋事罪,从处断上也不能适用虐待罪。婚姻家庭类犯罪应当脱离婚姻家庭关系这一刑法客体对其的束缚,顺应1997年《刑法》修改的潮流,将婚姻家庭类犯罪扩大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广义上的同类客体之中。  相似文献   

9.
愈演愈烈的"虐童"事件引发人们的持续关注,将此行为纳入刑事领域进行规制的呼声也十分强烈。然而我国现行刑法体系难以将诸多"虐童"行为合理评价和规制,因此,有观点提出增设"虐童"新罪以严厉惩治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笔者认为,此种观点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并在进一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对"虐童"行为规制的应然路径应在于完善现有虐待罪条款的基础上,进而对虐待罪的具体完善路径和我国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浙江温岭虐童案引发了学界对虐童行为刑法规制问题的思考.儿童身心的稚嫩性、虐待行为对其伤害的潜在性以及不利影响的深远性,类似的虐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此有必要予以刑法规制.考虑到罪名的逻辑结构,以及为体现对儿童的特别保护精神,增设虐童罪是一种更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自1997年现行《刑法》颁布,规定寻衅滋事罪后,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与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及其他相关罪名的适用存在较多争议,表现在: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关系;寻衅滋事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定性;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相似文献   

12.
论轻微暴力索财案件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轻微暴力索财案件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分歧较大,主要集中在抢劫、敲诈勒索与寻衅滋事三个罪名上。定性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规定的概括性、理论阐释的局限性、案件事实的复杂性以及法官认识的差异性。要实现对此类案件的准确定性,应该在澄清理论误区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非国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滥用职权的行为常有发生,且呈蔓延之势,这些行为因不符合滥用职权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而又没有其它罪名与之相对应,不受到刑法的处罚。这反映了我国刑法较重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保护。为了更好地惩罚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保护非国有单位的合法利益,我国刑法应增设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相似文献   

14.
现代国家须以制度来体现科层制,体现政治权力。在我国,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国家来行使公共权力。为了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进行规制,刑法对滥用职权罪进行了规定,但学界对这个罪的主体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相当多的分歧。“国家工作人员”不宜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来界定,具体到滥用职权罪更是如此。而以“国家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则能体现其作为法律概念本身的确定性和科学性。但语词的改变从来不能够代替社会现实的改造,如果只是改变表述方式,其意义仍然非常有限。  相似文献   

15.
滥用职权作为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形式之一 ,导致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个法条的竞合 ,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是部分法和全部法的法条竞合关系 ,应按重法优先的原则适用法条。  相似文献   

16.
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是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时期总的刑事政策在毒品犯罪领域的具体体现,它着眼于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为目标,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等活动和措施反映国家对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度。毒品犯罪刑事政策有五大价值基础,即秩序、法治、效益、人道、科学,它们对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的设定、执行、调整均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权力的滥用是对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能部门的挑战,也是对社会民众各种参与力量的挑战。对于犯罪学研究领域而言,也是对学术研究的挑战。中国犯罪学理应知难而进,迎接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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