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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伪卡"的认定应以伪造的信用卡中是否包含虚假信息并能实现购物、消费、取现等功能为主要判断标准。骗领型信用卡诈骗罪与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区分标准在于信用卡是否为银行合法发放。"使用"信用卡是指以能够实现真实信用卡的功能、用途的方式予以利用的行为。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通常应当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不仅包括合法持卡人,还应当包括经合法持卡人授权使用该卡的其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应予证明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2.
"免息按揭预缴话费送手机"是近年来颇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一种新型的手机销售方式。就这种销售方式的创意来说,本应该能够达到消费者、手机经销商、通讯运营商及银行"多方共赢"的效果,但是由于运作过程中部分消费者的信用缺失,导致了大量的贷记卡因持卡人拖欠话费而透支。这种特殊的透支行为由于持卡人不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且贷记卡在借款合同的履行中起到的只是支付工具的作用,只是持卡人对借款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而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中"恶意透支"的范畴。  相似文献   

3.
信用卡(creditcard)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信用卡的基本含义是“信用”,以此凭证,持卡人就可以在暂不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先得到一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消费活动,在以后的一定时间内再补足所欠款项,目前,我国法律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多。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引起更多的关注。一、信用卡交易之法律性质从法律上讲,信用卡交易包含三个环节:持卡人持卡消费,发卡机构向特约商户付款,持卡人向发卡机构还款。由此形成三方面的关系: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发卡机构与…  相似文献   

4.
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功能、构成要件和责任形态方面均存在区别,违约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是有界限的,不容混淆。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持卡人透支信用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信用卡透支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过于严厉,缺乏公正性,不宜入罪。  相似文献   

5.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作案手段是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侦查思路逻辑推演的重要依据 ,其作案手段有 :虚构持卡人身份 ,骗取信用卡后 ,用骗得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借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银行工作人员与持卡人恶意串通 ,在发现了其透支后 ,不仅不及时止付 ,反而授权透支而造成的恶意透支等。其侦查思路是 :重点查找书证和物 ,弄清持卡人基本情况 ,充分利用书证和物证的序列性 ,对偶性和差异性以及各种恶意透支手段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 ,大力加强计算机证据收集和认定 ,为认定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相似文献   

6.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信用卡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信用卡风险管理措施一般有风险的回避、风险的预防、风险的分散转移和风险的事后补偿等.我国监管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的制度并使之本土化,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金融安全作为信用卡制度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关联信用卡交易中.银行和消费者负担各种风险。如果不对处于法律漩涡中的消费者和银行予以特殊保护,则不利于保护公民经济民主权利和现代金融安全,也不利于我国消费信用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信用卡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给资信状况良好人士的一种特制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持卡人可凭卡在发卡机构指定的商户购物和消费,也可以在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存取现金。信用卡改变了传统的现金交易方式,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利用信用卡犯罪的活动在我国和世界许多国家也越来越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信用卡犯罪活动已屡见不鲜,且呈现出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的新特点: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经济交往中使用信用卡成为一种日常行为,但有些人在透支信用卡后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透支后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等能否认定为恶意透支,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9.
当前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行为有扩大化趋势,它不仅使银行遭受了费用损失,也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要防止和遏制信用卡套现行为,必须认识并分析不同的套现行为及其特点,才能提出相应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0.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犯罪形态,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需要由发卡银行对符合透支催收条件的持卡人做出明确的催收表示,刑法第196条第2款对信用卡恶意透支催收程序已有规定,但是实践中有关部门具体适用的方法多种多样。正确理解恶意透支催收要件应对恶意透支的概念、发生条件、基本特征以及催收通知行使的时间、方法做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将信用卡套现行为纳入刑事打击的范围。但是通过对信用卡入罪原因、信用卡套现原因以及信用卡功能的分析,可以认定信用卡套现并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产生根源是银行不合理的信用卡透支制度。因此,将信用卡套现入罪违背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应当将信用卡套现非犯罪化。同时,对信用卡套现应该采用市场手段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2.
信用卡诈骗犯罪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金融诈骗犯罪 ,在具体认定中涉及的争议问题很多 ,本文对伪造信用卡并使用、保证人履行了担保责任持卡人恶意透支、骗领信用卡透支诈骗、使用涂改卡诈骗财物 ,以及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等行为的定性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3.
银行在提供金融产品的过程中 ,必须和其他商品提供者一样 ,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要求。但是在信用卡领域 ,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却处于极不完全的信息知晓状态。文章从信用卡申领 ,发放 ,使用三个过程 ,分析了实然状态下的国内立法 ,并通过与美国法的比较研究 ,指出由于目前国内信用卡相关立法很不完善 ,导致了消费者知情权处于毫无保障的地位 ,并由此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很好的法律保护。当务之急在于加速立法 ,平衡银行与消费者的权益 ,培育国际商业惯例下的信用卡使用环境 ,以应对外资行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之一,成立的前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透支限额和透支期限,可分为一般违法性恶意透支、超限额型恶意透支和超期限型恶意透支,对后两种犯罪性恶意透支设定“催收不还”这一限定条件以认定其犯罪性。  相似文献   

15.
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重要行为方式.被冒用的信用卡可以是冒用人通过一切合法或非法途径得来的他人的信用卡;可以是合法有效的真卡,也可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作废的信用卡;可以是有形的信用卡,也可以是由账号和密码组成的数字信用卡.冒用的主体只能是除银行或信用卡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和持卡人以外的第三人.盗划信用卡应以盗窃罪论处;捡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不论是自助式冒用还是非自助式冒用,都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相似文献   

16.
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是当前最突出的一种犯罪,笔者对这一新型犯罪作一剖析,供大家参考。一、当前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1、采取多种形式办卡作案,表现出隐蔽性和预谋性。一般利用信用卡作案的罪犯,都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犯罪分子为了作案和逃避打击,总是千方百计地非法伪造保函和身份证办理合法的信用卡,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往往是案中案,连环案,并钻银行允许善意透支的空子,大量掠取不义之财。2、在作案空间上,采取打"地区差"式的跳跃作案。异地作案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这种作案手段占全部案件的大多数。这类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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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具有区别于传统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显著特征和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在犯罪主体上,其属于身份犯,信用卡申领人方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借用人不能单独构成该类型犯罪;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需要综合行为人的各种行为加以考察,不能客观归罪,也不能仅以发卡行催收后拒不归还来推定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发卡行催收行为的实施应自透支期限届满后以有效的方式能够确使申领人知晓为标准;行为人的透支数额不应包括其应支付的利息,对于行为人利用多张信用卡实施的透支行为,其透支数额的计算应当进行累加。  相似文献   

18.
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在我国主要存在盗窃罪说和信用卡诈骗罪说两种观点。根据信用卡的自身特点。信用卡被盗窃.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信用卡内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相应价值的财物受损的肾迫危险,盗窃信用卡行为自身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具有刑事可罚性.而信用卡被使用.就意味着信用卡内所记载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相应价值的财物直接受损.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才具有刑事可罚性.故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在整体上评价为信用卡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以为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盗窃并使用,但客观上使用的是伪造、作废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应当如何处理;明知是他人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应构成信用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其中的“使用”行为是指利用信用卡的功能,即通过信用卡进行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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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中介,商户利用POS机,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给发卡机构、持卡人乃至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带来巨大的危害。但原有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刑事规范不甚明确,实践中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远远不够。2009年12月15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罪。通过司法解释来实现对该行为的刑法规制是一种较好的路径选择,但是构成非法经营罪所必备的“违反国家规定”这一要件需要从理论上予以突破。  相似文献   

20.
信用卡消费者的隐私权是在传统隐私权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型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具有财产属性,因而极易受到侵犯.20世纪以来,各国不断通过立法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近年来,我国信用卡消费者隐私权受侵犯的状况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我国在对信用卡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因此,有必要在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对信用卡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信用卡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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