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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有着浓厚民间法传统的国家,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社会的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因此我国存在大量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与整合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原因,并从原因入手提出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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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研究,阐述了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运用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探讨如何看待民间法的地位及与国家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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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与法治实践中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现象的研究,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主要原因,并从冲突原因入手提出了解决二者冲突,使国家法与民间法形成良性互动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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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源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民间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其具有显著地特点:地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非正式性。国家法作为普遍的知识具有国家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对待问题,而民间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回应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统一性,因此二者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三种结果:民间法的胜利、国家法的胜利、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相互妥协。通过对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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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建构及其互动之思考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本文从法、法律厦其与国家的关系入手,指出在国家制定法之外存在另一非国家形态的民间法,并以历史渊源、内容规定、运作方式诸方面比较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不同之处。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建构并不仅仅因为国家法的缺陷和供给不足,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两者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和阻隔,并对如何消除这种差异和阻隔,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双向对接作了一些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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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与民间法之关系是法律人类学这门交叉学科研究的重点,两者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并非相互矛盾的二元体.本文试在分析相关案例及查阅名家言论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国家法与民间法是法律多元化发展的表现,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并将继续为社会的发展与和谐发挥各自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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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间法的研究现状来说,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都是民间法研究的重心,而近年来出现了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问题——民间法的司法运用。本文认为法律方法作为司法过程的一个基本进路问题,必也将成为民间法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但目前学界对民间法的司法运用问题研究较为缺乏,文中通过运用法律论证的手法对此问题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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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把以城市社会的交往规则为主导的国家法律体系确定为标准的参照系之后,地方性规则与全国性规则,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将不可避免。面对冲突。本文论证了两者整合的可能性,并在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多种互动可能性中,提出了整合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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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日趋完善的统一的国家法面前,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与之相冲突的民间法,它们同时存在造成了许多不和谐因素,如何解决两者的关系对构建和谐的法律秩序非常重要。本文认为应该允许法律的多元化,通过对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统一、冲突的关系的论述,运用法社会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从立法、司法等方面阐述如何让两者协调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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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性特征越来越明显的的乡村社会,作为国家正式法律的“国家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传统习俗,即“民间法”,仍然是乡土社会中维持秩序的权威力量。本文指出应正确认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均衡互动的调节系统,发挥二者各自的作用,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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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乐蓉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1)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张力由来已久,其紧张关系体现并爆发于法官的办案过程中。作为认识论的民间法依赖并附着于法律方法而生,又为法律方法之鲜活提供养分;而作为方法论的民间法则与法律方法同为方法论,在法学研究方法的博弈中,构成对立统一和互补关系。本文试图从民间法作为国家法之外实存并运行于中国当下社会的规范或秩序的认识出发,探讨民间法与法律方法间的辩证关系,为在司法过程中实现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有效融合和互动,实现法治原则下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有关民间法对司法过程中法律方法的可能性贡献的些许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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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并不是最适合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制度资源,其在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限的,但目前民间法仍不能被国家法完全取代,它仍作为国家法内容方面不可忽视的源泉及社会秩序缔造方面的重要补充机制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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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岳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5):51-56
法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 ,在国家法之外存在着民间法和民间秩序。在中国 ,民间法应指既非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制定 ,又非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认可 ,但为一定范围的人们所普遍遵从的行为规则。中国民间法存在于家族制度、神权观念、民间性组织制定的规范、风俗习惯等多种渊源之中。在中国民间法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被接纳 ,其中包括公开的以一般性条款进行立法接纳、国家法对民间法中的具体制度予以吸收、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暗中妥协、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以及默许。市民社会在中国的逐步形成为民间法的进一步生长提供了气候和土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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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作为民间融资的重要形式,在解决金融资源公平、有效配置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硬法治理模式在规范民间借贷时出现了系统性的制度缺位,随着软法治理模式的日渐兴起,民间借贷的软法治理方案成为一种弥补硬法局限的金融治理模式.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民间借贷与软法治理在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价值取向和治理方式诸方面有较高的契合度.构建以保障民生为宗旨的民间借贷软法治理模式,将是理顺和规范民间贷关系的一种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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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老师在《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首次提出"民间法"这一概念,引发一系列的争论。"制订法"与"民间法"两者在不时地发生着冲突和亲和,这一矛盾着的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巨大后果加快了中国法治之发展。"制定法"作为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一般行为准则,并不是自人类产生本身就有的,它具有自身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它是人类历史特定阶段的产物,代表历史不同阶段统治阶级的利益,具有强制性。原始的道德规范成为"民间法"的温床,当"制定法"刚刚萌芽的时候,"民间法"及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便融入其中。"制定法"作为道德规范的强制者和协调者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强制力调整着社会关系,使之有着不同于民间法的正式制度。法治的本土资源使法律更人性化,也更便民、利民,"民间法"作为当今中国社会所存在的一种习惯性行为规范,有着其自身的合理性,在司法救济中体现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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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国家法与民间法(习惯法)的互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社会的法律制度都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除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习惯法、民间法。本文在此就国家法与民间法(习惯法)的互动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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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对立,是中国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乡村层面的社会治理更是呈现出多元法律规制的特点。在当代中国政府主导型法治进程中,民间法仍然在调和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在坚持国家法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反思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对峙与冲突对现代化法治进程的影响,并从学理上探究二者互动融合的可能性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