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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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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涛 《法律适用》2012,(7):90-92
依据现行法的规定,以吸食、注射等方式滥用毒品的行为,是一种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者,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6条规  相似文献   

2.
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的卖淫、嫖倡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相似文献   

3.
数字     
4年8个月璩美凤遭偷拍性爱光盘案,经过四年多审理,主导偷拍事件的前阿梵达讲师郭玉铃,2月3日经台湾“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这是岛内法律增订处罚偷拍以来,判刑最重的案件。250人3月4日,香港大学公布今年“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今年将在内地招收250人,被录取的考生要在北京大学等8所内地高校委培一年。3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的,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解释,所谓的“多次”,指的是…  相似文献   

4.
湖南省永兴县李大鹏问:某厂几位职工因偶尔娱乐性麻将赌博(每局几角或上元),被公安派出所罚款500元。该单位又根据厂规对他们作出了罚款300元、取消年终奖的处罚。请问:公安派出所和单位的处罚是否合法?本刊法律部答:赌博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严厉禁止的行为。对犯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人,根据L述条例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十五日*F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你来信于所提到的几位…  相似文献   

5.
桂旺  赫捷 《公民与法治》2005,(12):44-45
看点七:短信扰民受处罚 手机短信以其自主、快捷的特点,为手机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一些人经常利用手机发送一些欺骗、恐吓、淫秽性的信息,对手机用户来说是极大的干扰。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6.
吸毒行为犯罪化的主张不可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7年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是我国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该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皿。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进行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  相似文献   

7.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为安全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162条的规定处罚.”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拒绝提供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视为犯罪或准用处  相似文献   

8.
[文(令)号]主席令第75号[公布日期]2007.10.28[类别]程序法.民事诉讼[施行日期]2008.4.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二、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三、第一…  相似文献   

9.
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个社会治安秩序逐渐趋于正常,呈稳定态势。然而,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行为在局部地区仍很猖獗,严重破坏着经济建设。因此,很有必要对哄抢进行探析。哄抢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无此罪名。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亦无处罚。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才明确规定对哄抡行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相似文献   

10.
司法信箱     
复议期间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 编辑同志: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罚款、拘留,用决定书。本人对罚款、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63条第二款“采取收缴、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  相似文献   

11.
目前,公安机关在处理“没收”问题时,既不是把“没收”作为治安处罚的种类,又不是作为治安处罚的附加手段,而是作为非治安处罚的处理方法。原因是1989年1月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所得所使用的财物除依法应退还原主的以外应予以没收。而该条例第六条把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三种:警告、罚款、拘留。并未将“没收”行为归于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更无关于“没收”适用程序的具体规定。鉴于1990年10月实施的《行政诉讼法》是将“没收”行为明文规定为受其调整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一——行政处罚,为此: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我朋友张某前不久因嫖娼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同时又对其罚款3000元。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事不二罚”的原则。请问,公安机关作出上述处罚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董生董生同志:《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以上的行政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14条明确规定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 4 6条又规定 :“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 50 0 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 ,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 ,《律师法》的颁布 ,已明确律师为有偿从事诉讼代理或刑…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此条款行为定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笔者认为此款不应单独定罪,而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382条和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5.
《司法业务文选》2013,(9):16-23
1.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34号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的"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16.
《阜阳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规定,市民发送3次以上(含3次)黄段子,将受到拘留处罚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虽然该市公安局及时的对该规定作出了解释,但在实际运用中还是造成了很多不便。本文将就如何完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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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你处《关于对网吧进行有关行政处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请示》(公信安[2005]1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处以警告或者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安部十一局…  相似文献   

18.
吴波 《天津律师》2001,(1):40-43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而在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显然没有规定听证程序或类似听证的程序,只是在第四十条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从这些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我国行政拘留并不适用听证程序,笔者则认为行政拘留也应适用听证程序,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明霞 《山东审判》2012,(3):105-108
一、问题的提出2011年10月10日,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罚款2万元。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缴纳,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将强制执行。10月20日,送达处罚决定书。2012年3月8日,执法局向王某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以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为由,依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决定对王某罚款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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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四章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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