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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的规定,以吸食、注射等方式滥用毒品的行为,是一种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者,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6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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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科学》1992,(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的卖淫、嫖倡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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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七:短信扰民受处罚 手机短信以其自主、快捷的特点,为手机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一些人经常利用手机发送一些欺骗、恐吓、淫秽性的信息,对手机用户来说是极大的干扰。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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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行为犯罪化的主张不可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1997年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是我国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法律依据。该决定第八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皿。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进行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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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为安全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162条的规定处罚.”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拒绝提供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视为犯罪或准用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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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个社会治安秩序逐渐趋于正常,呈稳定态势。然而,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行为在局部地区仍很猖獗,严重破坏着经济建设。因此,很有必要对哄抢进行探析。哄抢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无此罪名。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亦无处罚。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才明确规定对哄抡行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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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14条明确规定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 4 6条又规定 :“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 50 0 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 ,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 ,《律师法》的颁布 ,已明确律师为有偿从事诉讼代理或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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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此条款行为定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笔者认为此款不应单独定罪,而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刑法》第382条和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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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规定,市民发送3次以上(含3次)黄段子,将受到拘留处罚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虽然该市公安局及时的对该规定作出了解释,但在实际运用中还是造成了很多不便。本文将就如何完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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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而在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显然没有规定听证程序或类似听证的程序,只是在第四十条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从这些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我国行政拘留并不适用听证程序,笔者则认为行政拘留也应适用听证程序,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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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2011年10月10日,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罚款2万元。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缴纳,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将强制执行。10月20日,送达处罚决定书。2012年3月8日,执法局向王某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以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为由,依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决定对王某罚款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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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四章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