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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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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财产权,既得权,形成权,但核心的性质应该是形成权。对于多个共有人存在的情况,在共有人内部之间转让标的物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在外部转让的情况下,会存在对外合同的效力瑕疵情形,同时还包括多个共有人之间在同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效力。为了维护民事公平的原则,对第三人的利益也要做出相应的平衡性保护,这就有必要通过登记制度来确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进行讨论,按照分类将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分为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和准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各类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在不同发生原因下的适用效果。就目前的现状来说,我国亟需对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等内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遇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竟合的情形,法又无明文规定,应如何处理?本文就此问题对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承租人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及冲突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确认不动产租赁权具有物权化效力的前提下。论述了不动产租赁权与租赁物所有权、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不动产租赁权人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之间的冲突,提出协调这种权利冲突的见解:一、解决租赁权与租赁物所有权的冲突应充分考虑承租人取得权利之基础——不动产租赁合同之锭;租赁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租赁在先则抵押不能破除租赁,抵押在先则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三、租赁权人之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限制承租人之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5.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对于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主体及其权利冲突解决方法的确定,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应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其次,应依法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再次,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优先于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最后,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时,其同住未成年人以及非共有人的成年人不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6.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存在是合理的,但该制度不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和破坏交易安全的观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明确房屋承租人先买权行使期限及其法律后果、“同等条件”的内涵和实现方法。  相似文献   

7.
共有房屋转租是当前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此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操作中遇到不少难题。租赁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的债权,其不利于保护善意的次承租人。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当承租人、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与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优先于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8.
曹健 《工会论坛》2010,16(5):89-90
优先购买权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功能,已经被世界各国所普遍得认同和遵循,我国目前对于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立法尚未系统化,只是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若干民事单行法中进行了零星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本文主要对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性质、行使的期限、条件以及行使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9.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特定的当事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在我国,房屋优先购买权主要分为四种: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承典人的优先购买权和目前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优先购买权。就房屋优先购买权这一内容,笔者作以下几方面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0.
共有人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竞合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无论在客体和范围还是在前提和结果方面 ,处分共有份额与处分共有物均存在根本不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基本法理分析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因客体性质和前提基础不一致而不会发生竞合 ,所谓二者的竞合实质上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 ,是人们想当然的思维惯性下的一种误解。在共有人转让共有份额时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可寻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予以保护 ,当多数共有人要求转让共有物时 ,少数共有人基于对共有份额优先购买权有权收购多数共有人的共有份额。  相似文献   

11.
优先购买权既非期待权亦非形成权,而是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债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在一定情况下要受到权利、同等条件以及期限的限制。同等条件不仅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欲转让其份额的共有人提出的影响其利益实现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只要没有明显的不利因素,就可以认为是同等条件,反之具有明显的不利因素,则应认为不具有同等条件。在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典权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宜认为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较为优先。  相似文献   

12.
孙玉国 《工会论坛》2008,14(6):119-120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当今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此也予以规定,但对该权利的法律性质、行使条件及救济方式等均无明确界定,导致理论界众说纷纭,实务界处理不一。本文就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法律特征、行使条件、实现方式作以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所规定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并未明确救济方式,从逻辑上分析,存在3种救济方式。这3种救济方式有存在的理论根据、优点及不足,并且其也代表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3种性质。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无论如何定性。在理论上及实务上均存在矛盾。  相似文献   

14.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股东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这项制度对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保护股东的既得利益以及预期利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对该项制度的模糊规定,导致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在实践中频频发生,阻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因此有必要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进行进一步研究,以探求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5.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在我国存续多年,但却争议不断。文章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价值功能为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催生物,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且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其功能价值呈现错位,建议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行限制性保护。  相似文献   

16.
优先购买权在比较法上有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之分,《物权法》第101条虽宣示了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对其效力的规定却一直缺位。在《物权法解释(一)》之后,通过反面解释和体系解释相结合,第12条第2款第2项成为支持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具有物权效力的依据,不仅能贯彻《物权法》第101条的立法目的,也使得《物权法解释(一)》自身及其与其他司法解释的体系连贯化。  相似文献   

17.
从尊重现实出发,我国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权利主体有应当包括自然人、公司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参照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为该海域使用权移转契约对于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不生效力。对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中的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性质,应该侧重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实质特征来认定,而不能简单地从是否划分份额这一形式特征来区分。如果合伙人仅基于合伙合同取得同一海域使用权,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如果用海域使用权投资,和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  相似文献   

18.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约的约定,当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此房屋时,在同样的条件下拥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此项权利的性质为一项期待权,需要出租人在15天内将出卖此房屋的通知告知承租方.除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外,次承租人在特定条件下亦享有此权利.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应满足同等条件中的三项必备要素.并且在承租人的权利与第三人利益保护发生冲突时,应从相关的法律规范出发,以妥善解决此冲突.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设立的意义出发,通过分析界定了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评析了理论界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的几种观点,进而指出了我国有关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立法的缺陷,并对此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认识及其司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先购买权首先是一种形成权。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二级住房市场的开放需要加大对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保护。本文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真实案例开始 ,针对当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诸多对优先购买权的模糊、错误的认识和做法 ,从立法精神和法学理论上分析了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属性等问题 ,并较为祥细地阐述了对优先购买权进行司法保护的实体和程序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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