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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检察机关掀起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浪潮下,整治检察权履行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成为本次整治的核心要点,贪污贿赂案件指定监视居住问题也成为规范司法的范畴。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指定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然而,在实践中,监视居住“看审不分”的顽疾根深蒂固,如若不除该种顽疾,将不能保证司法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也无从谈起。在规范司法视野下,反思指定监视居住执行的现状,分析造成看审不分、变相羁押及违法履职风险等问题的根源,以此提出赋予审判机关提前介入预审指定监视居住案件决定权、强化公安机关监视居住职责,提高侦查监督部门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实效建议。  相似文献   

2.
案件质量指标体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案件质量偏差以及司法公信力日益降低等现实问题所作的回应。然而现行案件质量指标体系却呈现出过度的主观性、冲突性、数字化以及精细化等特征,致使其所欲求之目标在案件质量管理实践中日趋异化为扭曲司法活动、悖离司法规律的制约性制度安排。为了实现案件质量指标体系设置目的,以实现提升案件质量、增进司法公正、规范司法活动的初始目标,亟需从理念和技术层面对其予以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制度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对自身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自我创新,是检察机关为实现对自侦案件的外部监控所设置的监督机制,完全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是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又一具体措施,彰显了检察机关追求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  相似文献   

4.
由于立法的空缺和滞后,我国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存在着大量疑难问题有待澄清和解决。在民间借贷相对活跃的江浙沪地区,三地高院陆续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为司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提供了不错的蓝本,但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适用上值得探讨商榷的问题。期待立法或司法解释能够在总结上述指导意见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明确,以便统一司法尺度,并更好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相似文献   

5.
近期由醉酒驾驶、飙车等“高危驾车”行为引发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而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该行为定罪量刑的争议不断。而以有利于司法裁判为出发点,由规范与价值的二元视角为方法论,展开对“高危驾车”行为的主客观分析,可以确定上述行为能否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由驾驶人在事发之前、事发之际与事发之后的行为事实为根源,分别抽象出“模型化”的证明方式,以推断其主观意识与意志因素,进而确定其主观罪过;在客观方面,对“高危驾车”案件所具有的共同行为事实进行价值抽象,以构建出广泛适用的客观行为评价模式,由此形成对类似案件的一般评价规则。  相似文献   

6.
司法目标是司法的核心问题,决定司法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影响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引导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司法目标是司法系统运行结果的积极价值表述,是人类价值演绎和司法功能的结合点。司法目标表述应当力图清晰。当前理论和实践中司法目标,要么定位不合理,要么表述不明确。应当将司法目标定位于维护自发的社会合作秩序。在这个目标之下,司法应当以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则作为解决纠纷的终极法律来源;当国家法规范反映当时社会流行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时,司法应遵照执行,以避免在每一个案件重复发现、提炼和表达规则,提高审判效率,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法案件的审判有双重性,首先是审查公法行为是否违反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维护社会自发秩序,其次是审查是否违反公法,维护政府组织秩序;法官要有国家法知识,但更要有从自发秩序中发现、提炼和表达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的能力。  相似文献   

7.
学术不端行为规制涉及重要的个人基本权利。美国法院运用正当程序条款,针对学术不端行为案件确立了司法审查标准,防止任意的和错误的剥夺个人自由和财产。该司法标准强调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适用,不仅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规范了学术机构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的程序,促进了学术自由和学术繁荣,为我国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检察案件管理是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新时代检察案件管理应当符合检察权本质属性,促进检察权按照积极能动、“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化”的新要求运转;要服务和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补齐目前检察案件管理的短板弱项以及促进数字检察办案。由此,新时代检察案件管理是多面向的,具有类案化、协同化和预防性特点,重要检察案件管理行为要予以法律职权化,检察业务数据管理需要升级为检察业务数据治理,需要运用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组织行为和管理职能理论结合办案实际,进一步丰富思路,建构新的检察案件管理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9.
“邓玉娇案”引发了社会对警察公开信息行为的关注。警察行为代表了国家权力,警察的不当信息公开行为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大众对刑事侦查的信任危机。警察公开信息行为具有回应性、职权性、不确定性和事实性的特点。规范的警察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坚持公共立场,防止地方权力干预,运用正当程序公开信息,还需要全面提高警察的素质。警察在刑事侦查中,依据案件的被关注程度与案件的隐私状况作出不同的解释,可以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信息公开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流程管理机制;改革方向是以检察业务规范化管理机制为基点构建执法办案流程管理体系,成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借助规范化管理平台对案件集中归口管理和全程跟踪监控,以规范执法行为和保证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11.
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是现代各法治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各国实践表明.它起到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的作用。反思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论题指出了其存在的缺陷,并探讨了改革与完善的思路,旨在探求能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的司法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2.
由于案件事实的变化莫测与规范文本的模糊、冲突或漏洞等情况,事实与规范并非一一对应,法律究竟是立法者制定的既定规范还是司法者续造的个案规范?通过分析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推导出法律是一个从既定规范到个案规范的体系化概念.既定规范只是对未来行为的预设,并不必然适用于当下的个案,个案规范潜藏于既定规范和案件事实之中,是一个有待于通过解释规则发现、选择甚至续造的具体规则,是直接适用的个案裁量基准.既定规范是指由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公共政策等组成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体系,个案规范源于既定规范的转换和特定化以及解释者的漏洞填补,解释规则是勾连既定规范与个案规范的通道.个案规范不仅保障了法律的个案适用性和灵活性,而且对法律概念具有建构价值.  相似文献   

13.
努力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全面规范和改进侦查行为的重要目标。然而,诸如"张氏叔侄案"中不合法甚至不合理的侦查行为不仅不能使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还会加速社会信用体系的崩溃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我们应坚持不违法秩之形成、不违正义之实现、不违人权之基准和不伤害等原则,重新审视一些侦查行为,从而构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伦理评价体系,以增强民众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4.
在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对不公开审理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出现了新的问题。律师作为案件的参与人不断地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在网上披露案情及当事人隐私,制造社会舆论,干扰正常的司法秩序。根据相关法律与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后都不能运用自媒体任意披露相关案情。此类案件宣判应该公开,但要受相关法律规范的限制。律师在网上公布判决书的行为也应该禁止。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诉讼中运用听证程序,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法制,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公开.听证运用于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不起诉、庭前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申诉的审查等决定或裁定的程序中.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听证还是一个新课题,要在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体现刑事诉讼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加强试点,逐步推广,规范听证程序.同时,要避免以听证代替其它监督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的科学、高效.  相似文献   

16.
司法案件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省人大通过了《海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其中专列一节就人大常委会对司法违法案件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做了规范,使司法案件监督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司法机关对人大的监督也越来越重视,接受人大监督  相似文献   

17.
检察实践中,由于案件管理工作薄弱,不能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必须通过规范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正确履行。  相似文献   

18.
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学界似乎大多倾向"民进刑退"原则,认为"这不仅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实际上,从法律规范角度来讲,对于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应当区分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两个层面.刑法作为社会防卫的最后一道门槛,这是立法层面的体现;一旦行为在立法层面有所规制,以立法为裁判依据的司法就...  相似文献   

19.
由于当前房屋居间的行业规范不完善、居间合同的具体性规范缺乏,房屋居间合同案件在司法审判中遇到诸多问题和难点,主要集中在管辖问题、回避问题、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跳单"行为的认定、居间报酬的支付。通过对居间合同的基本理论知识的阐释,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统一认识,为解决这些问题和难点提出一套具体的审判思路和方法,为司法裁判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20.
把法律规定的逻辑结构当作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进行研究是逻辑思维的错位。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定之间是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法律规范是一个整备的体系,其逻辑结构具有立法体系化表达的方法论意义,但并不直接适用于案件裁判。法律规定是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其逻辑结构兼具立法表达和司法运行双重意义,且可直接适用于案件裁判。法律规定的逻辑结构由预设条件、行为指向和法律效果三要素构成,一般通过几个法条结合进行表达。法律规定的逻辑结构表现为静态和动态两种形态。静态的逻辑结构是法律规定在立法层面的存在形态,发挥着法律规定的指引功能;动态的逻辑结构是法律规定在司法层面的运行形态,发挥着法律规定的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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