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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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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强光 《中国律师》2005,(10):72-73
自从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已经成为了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存在形式。当前,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是业内的一个热门话题,一般认为,律师事务所要在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这三个方面齐头并进,才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前景。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目前有执业律师46人,是广西地区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方面,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事务所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自开业至今从未被投诉过;事务所目前有建设工程…  相似文献   

2.
吴意 《中国律师》2014,(9):62-68
正20世纪80年代后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开始在国内试点,由于这种组织机构对律师业发展的普适性,五六年的时间律师业中就涌现出大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合伙制已经成为我国律师事务所主要的组织机构形式。随着社会法律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处于不同发展时段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摸索出不少新的管理理念。为此,《中国律师》杂志社和《北京律师》举行了一次小型座谈会,邀请了6家不同类型合伙所的合伙人,讲述他们的管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5):F0003-F0003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拥有注册执业律师120余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200余人。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始终坚持“崇尚公正,追求卓越”的服务宗旨,走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以“专业专心”的服务品质和斐然的业绩赢得了各界的广泛赞誉。  相似文献   

4.
大牌律师的培养和大牌律师事务所的打造,已成为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强音。由本社代销的《走向大牌律师——美国经验的启示》(法律出版社出版)正是从大牌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事务所市场营销两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详细介绍了大牌律师事务所打造的策略、技巧、方法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就此书中“美国经验”的亮点,本期《中国律师》也推出专题,从我国律师如何维护客户、如何牵手大牌、如何打造大牌所的基点出发,呼唤符合我国国情的大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5.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创建于1998年1月的浙江金叶律师事务所,2001年1月改为现名。本所办公场所位于温州1市车站大道万顺大厦A幢4楼,办公用房面积近800平方米,配备汽车、电脑、宽带等先进办公设施。本事务所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7人,  相似文献   

6.
权进强 《中国司法》2006,(10):33-35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因此律师与事务所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看作是律师的一个团体。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建全、业务的发展、律所文化的建设、团队精神的构建与执业律师的成长、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管理的基石,在司法行  相似文献   

7.
吴意  华鹏 《中国律师》2011,(3):11-20
为了支持中国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修订后的《律师法》特别增设了新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从理论上说。这一新的组织形式,提高了律师事务所设立的门槛.降低了单个合伙人承担的风险.强化了内部管理.对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尽快做大、做强、做优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是截至2010年9月,全国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只有14家,与理论上预计数量的大增和两年前业内的热情相距甚远。原因何在,值得讨论。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副司长牛文忠出席研讨会并作了精彩发言。  相似文献   

8.
李小海 《中国律师》2005,(10):31-33
律师如何通过本职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律师在本职工作当中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做一名和谐律师;二是构建一个和谐律师事务所,构建和谐律师事务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事务所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合伙制是一种古老的组织形态。因此,古典文化传承加上现代建所理念是构建一个和谐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指导思想。第一层功夫桃园结义桃园结义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如何寻求志同道合的同仁创建一个律师事务所;二是事务所成立后创始合伙人如何长期友好相处。《三国演义》当…  相似文献   

9.
《法治研究》2009,(1):F0003-F0003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原名浙江金叶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8年1月,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8名,执业律师23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等合计工作人员近40人。事务所曾获温州市政法系统“正气杯”铜奖,被共青团温州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温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6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10.
《法人》2009,(9):37-37
北京市大乾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具有很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准。事务所聚集了一批年富力强、具有优良职业操守、精深专业知识、丰富执业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律师,组成专业特色鲜明、分工科学、精诚合作的精悍律师团队,确保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都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律师行业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占据了80%的江山,能否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做好、做强,关乎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正因为如此,在过去几年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这个话题将为业内所关注。针对合伙所的一些痼疾,不少律师拿出了自己的药方,在把脉诊疗的过程中,一些资深的合伙人不再讳言分配、合作、退伙等合伙所最敏感的内容,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王隽律师是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文中以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蓝本,对如何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值得同行一读。——编者  相似文献   

12.
赵小鲁 《中国律师》2005,(11):36-38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差异和区别的主要原因目前全国有1万余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已达到近九百家,全部依合伙制组建而成。但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间除了其基本制度相同之外,在具体内容方面却存在着千差万别,可以说每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都有其独特的特点。这是什么原因呢?!!!!!!(一)律师事务所规模不同。根据目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在规模上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小所(律师大约在十人以下);2)规模所(律师大约在十人到三十人左右):3)大所(律师大约在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二)业务模式不同。1)以诉讼业务为…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律师业中,合伙制已经发展多年并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流组织形式,但由于合伙人对风险的无限连带责任使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今年6月1日以后,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将允许设立,这对目前规模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将产生重大影响、,但是,“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内涵、责任风险承担方式、普通合伙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变的条件、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异同等问题还有待明确。在2007年12月20日由中国律师杂志社和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规模化合伙所发展的新契机”主题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法制司、律师公证司,北京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大型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有关学者各抒己见.对“特殊的普通合伙”这一新型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进行了探讨,表达了各自的见解。现将各位发言摘要辑录如下。  相似文献   

14.
有效的管理结构——谈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律师事务所模式的现状从我国这些年来律师执业机构发展的历史来看,从法律顾问处到律师事务所,从单一的“国办所”到“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以及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试点的“个人所”四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并存,是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相适应的。根据资料显示表明,全国超过90%的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北京等大城市的律师更是看好了合伙制,97%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由于我国律师业的发展自1978年恢复至今才20多年,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事务所,如未…  相似文献   

15.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3种体制,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建立股份制律师事务所制度,以适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后律师业务及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现笔者就对该问题所引发的法律思考阐述如下,以与广大同仁商榷。 思考之一: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股份所)是指由股东律师出资设立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而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制法律服务机构。 股份所的特征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吴意 《中国律师》2012,(6):92-93
在深圳,如果要看一家有深圳特色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律师协会就会推荐你去看看位于深圳繁华市区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为信达)。说信达具有深圳特色,名至实归。深圳是中国律师行业最早建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城市,信达是深圳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深圳是中国资本市场最早发  相似文献   

17.
1998年以来.我国律师事务所逐步开始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合伙所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在我国目前1.1万家律师事务所中.合伙所占到总数的70%。”合伙所从其本质来说,属于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全部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合组织。合伙所具有较灵活的内部运行机制,较大的自主权,较高的个人收益,能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形成相对稳定的领导核心。促使合伙所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但因为在我国合伙所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风险太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很多人建议在新的《律师法》中确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地位,这样更有利于律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固然会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从国外律师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国外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历史长达上百年,人员多达上百人、上千人,他们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其中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他们有一整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这也是我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欠缺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潘攀 《中国律师》2008,(7):42-43
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实施,这将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6月1日,是儿童节,人们在这一天里祝福孩子们节日快乐:也在这一天,原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和原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完成合并,成立了新的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所),中银所宣布其组织形式拟实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行业首个宣布拟实行特殊普通合伙的律师事务所成立。  相似文献   

19.
司莉 《中国律师》2002,(9):69-71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目前律师业管理的薄弱环节,但是,它又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内容繁多,因所而异,尽管如此,以宏观的眼光,可以把内部管理工作概括为业务管理、利益关系调整,继续教育和道德建设三个方面。这里,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例,对律师事务所的六大利益关系及其调整策略进行如下分析: (一)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是事务所稳定发展的基础。只有合伙人的关系调整好了,才能有效的调整其他利益关系,解决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合伙人之间能否密切合作关乎事务所的生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基础与一般的经营实体不同,物质资本相对于律师个体的知识、能力和品格来讲,不是事务所  相似文献   

20.
游闵键 《中国律师》2012,(11):26-27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合伙制,合伙人之间既有资合性也有人合性。而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则是解决律所的资合性,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主要涉及到合伙人、律师以及行政辅助人员,与此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分为合伙人层面、律师层面和行政辅助人员层面。合伙人分配机制是核心,直接关系到律所能否做大做强;而律师的分配机制是基础,关系到律所的持续、稳健发展和事务所服务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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