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青海人大》2006,(6):29-30,32
我省于2005年9月出台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便》,是国内首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在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中迈出了重要步伐,也使我省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新起色,取得了新进步为。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对我省的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出台给予了肯定,对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寄予了殷切希望。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条便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7月份向罗干同志呈报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暨〈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7月28日,罗干同志做了重要批示。批示的全文是:“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青海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希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其实”。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律年鉴人民调解统计数据勾勒了1986年以来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数量变迁的“U”形轮廓,诉讼分流、社会结构转型、人民调解制度自身的不足是导致2002年以前人民调解制度式微的三大基本因素,而官方推动下的制度革新则是2002年以后人民调解制度重新焕发生机的主要原因。“后诉讼时代”人民调解制度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重要的基础性环节。  相似文献   

3.
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是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努力解决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建立大调解格局。  相似文献   

4.
刘同战 《工会论坛》2008,14(2):147-147
人民调解制度在现时的中国处境尴尬。根本原因在于传统难以适应现实。必须张扬人民调解的“人民性”,唯有在法律定位、组织建设、人员素质、调解效力等诸方面进行创造性革新,方能重获新生。  相似文献   

5.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如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发挥司法行政预防性的职能优势,坚持将工作前置,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问题。一、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显现的重要作用。1.强化了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功能,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营…  相似文献   

6.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解决民间纠纷的社会矛盾调解方式。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重大。当前,要采取各种措施抓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工作,以实现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目的。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只有在普法宣传教育阶段、实际操作阶段和经验总结阶段做到领导重视,加强落实,才能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社会矛盾解决机制之一。改革开放以后该项制度得到广泛的关注,并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民众价值观念的改变,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去思考与研究。  相似文献   

8.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观念、组织体制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应当从立法及经费投入等各方面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多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模式,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10.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制观念在加强,思想意识在转变,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各种矛盾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这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凸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新时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长治久安,为经济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21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创新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民间纠纷数量巨大、纠纷千差万别,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发挥带来了许多困难,但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并非没有规律可以遵循。在对民间纠纷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与梳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式方法,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早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就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走进了千家万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人民调解工作为促进人民内部团结,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减少犯罪、减轻公安、审判、检察机关负担;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改革开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秩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分显示了“第一道防线”的强大力量。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内部发生了纠纷,由本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法律,规章和政治及社会主义道德、习俗,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明劝导,评断是非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进程中,各种问题迎面而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和社会压力,人民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成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被视为社会矛盾解决的第一道防线,负有预防、解决纠纷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其中如何坚持、保持、发展人民调解的自治性成为制约人民调解未来发展走向的重大理论问题。《人民调解法》的适时出台,重申了人民调解的自治性,为人民调解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但是,问题并不会顺势迎刃而解,长期的意识积淀和惯性发展仍然是问题解决的重要障碍。  相似文献   

14.
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海的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新形势下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关键在于: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法制化,调解组织的性质地位、业务范围、经费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问题均需在立法中明确  相似文献   

15.
调解是现代社会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医患双方之间纠纷和矛盾比较突出,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随着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各界更加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以期更好地促进医患和谐。通过研究医疗纠纷的成因背景,探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医疗纠纷的优势,揭示人民调解制度在当前发展的机遇与困境,更好地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制度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制度;有利于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和程序自治;有利于弥补、消除现代诉讼的缺陷和不足。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需要,需要大胆对其进行制度完善与创新:实行“审调分离”;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其在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入正当程序机制,实现程序自由与公正;完善当事人调解激励机制。实现“诉调对接”。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是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基础环节,通过阐明人民调解的公共品性质,探讨人民调解的三种供给模式,建立人民调解的供求曲线,分析人民调解的效能。借助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8. 0,建立ARIMA(1,1,1)模型,预测纠纷调解数。提出人民调解工作可行性方案,主要包括:选择契合群众需求的人民调解供给模式;新媒体环境下拓宽人民调解途径;调解队伍"专业化"和"非专业化"的平衡;"干中学"和先进经验学习相结合;探索人民调解绩效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8.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需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8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带领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组,就我省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8月27日下午,贾东军副主任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高院等单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在听取各单位关于人民调解的情况介绍后,贾东军指出,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相似文献   

20.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制度,是“枫桥经验”在基层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形式。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D村人民调解案例研究,发现基层治理中的乡村矛盾是违背了“情”“法”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意味着人民调解需要综合考虑乡规民约和法律规则的共同作用,“情法合一”灵活使用多种手段才可以化解矛盾。但是,在调解过程中仍面临着乡规民约和正式制度的冲突、调解最前端的村干部缺乏主动性、调解决定的执行缺乏政策保障等问题,导致调解工作遇阻。因此,应该继续完善制度供给、赋能基层人员、教育民众遵守法规,将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之道更成功更广泛应用于乡村人民调解的实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