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董毅智 《法人》2014,(8):34-35
正一个职业的兴衰,往往和消费需求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可谓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价值,差评师也是卖家对好评需求的一个衍生品电子商务兴起,催生了不少新兴职业,不光彩的差评师便是其中之一。因为网络商品交易虚拟性强,消费者在网购时最重要的购买标准是看卖家的信誉度。淘宝网的"差评""好评",是网站创建多年以来逐步建立的一套信用评价体系,是买家购物的重要参考指标。如果正面评价多,卖家的信誉度就高,就会有更多的买家  相似文献   

2.
网上购物堵心给出差评解恨 赵芷巧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家住江苏省南京市,她平时热衷于网购,不论想买什么,只要自己喜欢的,或者生活必备的物品,她就在淘宝网上购买. 淘宝网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建立了卖家信用评价体系,淘宝买家每成功购买商品一次,便可对卖家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进行一次评价,得到好评加1分,差评扣1分,得分的高低,体现了卖家的信誉.因此,赵芷巧十分看重卖家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每次在网购之前,她都会挑选信誉评价分值高的卖家.网购之后,她也会十分负责地给卖家一个评价.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和卖家发生过纠纷,也没给过差评.  相似文献   

3.
大军 《江淮法治》2014,(22):42-43
正网购中,一看信誉、二看销量、三看好评,这是很多人的网购心得。销量高证明卖得火,评价好证明质量可靠,这是经验之谈。然而,人们面对的可能并非真相,销量和好评完全可以人为制造刷客,即与网店店主达成协议,通过虚假交易,提高卖家信用度和表面销量的人员,刷客从每次的虚假交易中拿到相应的佣金。当前,店家砸钱买信誉,刷客疯狂接单赚取佣金,已形成一条庞大且规则完善的产业链。那么,职业刷客又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职业刷客横行网购市场一个网店,卖家的信用、评价,是买家衡量店铺商品质量、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店铺的销售  相似文献   

4.
张女士是一位"网购达人",从生活用品到家居产品,张女士大都选择网购。与其他网购的朋友们一样,张女士在决定购买某件物品之前,都要先看一下这家网店的网评,如果好评很多,张女士才会下单,如果好评很少,或者存在差评,张女士就不会再光顾这家网店。但最近,张女士发现,一些好评很多,信誉级别很高的网店,售出的产品质量却很差。有些迷惑的张女士开始对网友的好评产生怀疑,"我感觉好像有一些人并不是真正的购买者,他们不管产品如何,都在故意给网店好评",张女士说。其实,如张女士一样,在网购当中,被网友的好评所迷惑,从而上当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那么,这些网友为什么要给质量很差的产品以好评,这些好评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相似文献   

5.
清风 《法律与生活》2013,(15):29-31
2013年7月3日,备受瞩目的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12名“恶意差评师”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1~2年不等有期徒刑。
  淘宝卖家遭遇网络“碰瓷”
  随着网购的红火,一些不法分子将“发财”的目光转移至网络世界。  相似文献   

6.
网上购物、票务订购、房产交易……款打到“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由其其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其将货款放于卖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第三方交付”防范风险,  相似文献   

7.
琦佳 《政府法制》2011,(29):21-21
据美联社4月12日报道,美国人迈克尔斯蒂德曼2008年花44美元在购物网站易趣买回了一个时钟。时钟寄到手上,却变成了三瓣。斯蒂德曼很生气,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其他买家,于是他在卖家的主页上给出了这样的差评:“很烂的卖家,他的人品比倒腾二手车的家伙都要差。”  相似文献   

8.
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使得在线评价成为买家判断商家货物品质的重要方式.商家为了提高其信用等级,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通过雇佣水军或给买家“返现”的方式来提高其店铺的好评率.商家对买家好评返现的行为,一方面提高了商家的好评率,另一方面也使得买家得到了利益回报,看似双赢,实际上却对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本文从这一问题入手,明确“好评返现”的法律认定,并由此提出建构与完善C2C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冬冬 《检察风云》2014,(4):62-64
“双十一”,淘宝单日成交额达350亿元,电商的发展势如破竹。但在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诸多的社会问题。据了解,淘宝网目前大约有1000万店主,这个数字每日都在剧增。除了店主、买家之外,在无数的网店背后,还有辛辛苦苦付出的店小二,他们为店主打工,  相似文献   

10.
网上开店,有好的口碑和信誉,会为店{甫带来更高的点击率和成交量,可一旦频遭差评信誉被记污点,店铺就可能名声扫地卖不出货。特别是在淘宝目前的经营模式中,商家的信誉,基本上完全依赖于评价系统。所以,如不能及时遏制恶意差评的网络犯罪行为,广大商家的正常经营和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就得不到保障。  相似文献   

11.
毛一竹 《政府法制》2012,(17):20-20
从批发市场收购廉价的假冒“香奈儿”手提包,转手在网店上出售牟利。5月1日,一家淘宝网店的“掌柜”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相似文献   

12.
梁立 《法治纵横》2011,(6):26-26
在销售假冒芳奈儿品牌的淘宝网店名单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柠檬绿茶”:日均网页浏览率超过50万,年销售额过亿元,淘宝网第一家五皇冠店铺。号称淘宝第一大店。  相似文献   

13.
“秒杀”是指网店卖家推出限量的热门商品,规定在某日的几点钟开始销售,届时会有大批网民在很短时间内守候在电脑前等待抢购,造成每秒都有多次成交、差一秒就买不到的火爆现象,这种现象被网民们形象地称之为“秒杀”。  相似文献   

14.
“网络世界很精彩,网络世界很无奈”,南于网络购物平台上的网店卖家鱼龙混杂,导致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午义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网购该注意啥?遇到网购欺诈又该如何防骗,如何维权呢?  相似文献   

15.
“网络代购”,对于网上淘宝者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一种网上购物行为。可是,李小姐最近就为这代购的事而心烦。家住上海的李小姐是一名富家女,同时也是全球顶级品牌爱马仕的忠实拥趸。近日,李小姐在某网店上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爱马仕牌鳄鱼皮包,她便立即与卖家联系表示购买意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最终以32万的价格成交。但是,当收到皮包后,李小姐觉得皮包有点问题,便将皮包拿到二手店寄卖,可是,没想到对方不肯收,并认为皮包的质地真伪难辨。于是,李小姐及时与卖家联系并要求退货。随后,卖家与李小姐约好去某商店爱马仕专柜进行鉴定。然而,该爱马仕专柜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提供鉴定服务,如果该皮包是正品可以进行正常售后保养服务。李小姐遂将该皮包交与专柜做产品保养。次日,该专柜工作人员说,该皮包是全新品,不需要做任何保养服务。这也就说明,买卖双方无法通过爱马仕品牌的官方渠道鉴定皮包的真伪。无奈之下,李小姐只能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在法庭上,卖家表示,他们网店在代购市场小有名气而且也很有信誉,平时很多忠实的顾客光顾网店,均对代购到的商品没有异议。当法官问道:“既然爱马仕品牌专柜不提供验货服务,那卖家是否有发票或其他相关凭证来证明这只皮包是从正规渠道购得的”时,卖家解释道:这只爱马仕牌鳄鱼皮包属于顶级限量版,在市场上很难购得。我们网店也是通过多次转手后才购得这只皮包,本着对一手皮包拥有者信息保密的原则,我们无法提供皮包拥有者的信息,因此也就没有相关发票或者购物凭证。  相似文献   

16.
《中国公证》2014,(6):68-69
王女士是一家品牌运动鞋、袜厂家在安徽地区的总代理。一次推介会上,她与一名外地代理商合影留念。可是,对方却将照片放到网店上,为店铺“贴金”。王女士觉得,自己的肖像权遭到了侵犯。可是,面对网络的侵权行为,她不知该如何取证,感到束手无策。日前,在记者的目击下,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的公证员为王女士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为她的维权诉讼消除了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17.
在一般人看业,房介公司只是二手房买卖的平台,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而已,做的是小“买卖”。然而,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公司)及总经理岑庆等人,却利用房屋中介这个平台大玩“蛇吞象”,两年时间诈骗3300多万元,许多卖房者、买房者被骗得倾家荡产。  相似文献   

18.
兰溪 《检察风云》2014,(18):10-12
据权威数据调查,目前,中国奢侈品市场消费总量已经达到126亿美元,占据全球份额的28%,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家,中国人境外奢侈品消费总额也是世界第一。2013年9月19日,淘宝最大的名牌高仿店女店主姚海静被抓。开网店不过短短三年的她,就将网店发展为三蓝冠的高信誉网店,为了能让自己的货品做到与真品相差无几,她几次飞往法国并混迹戛纳电影节,记录时下最流行的时尚单品,回国再生产后推为网店的热卖宝贝。凭借这种“敬业”精神,姚海静的网店迅速壮大,成为同行业的龙头老大,6个月的销售额就达2000多万元,买家70余万人次。  相似文献   

19.
恐怖的网购经历 张云晓(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2年5月,张云晓从淘宝网上看到一条自己比较喜欢的点缀着粉色小花的白色连衣裙,售价是96元。于是,她通过淘宝网拍下出售中的“宝贝”。5天后,她收到了卖家发来的货物,打开后却意外地发现货物与描述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20.
在一般人看来。房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做不出什么“大事”。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总经理岑某及法定代表人黄某,就在这一行做成了大“事业”。他们诈骗房屋卖主买主的房款高达1300多万元。诈骗房产买卖单位2000多万元,用这些巨款做起自己的房产生意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