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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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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高检院开展检察改革的统一部署,自1999年下半年起,我们在全市各级院普遍开展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我们感到,在完成对主诉检察官的选任和放权等工作,使其能够按有关规定据权办案后,必须及时建立符合诉讼规律和公诉活动特点的监督保障机制。因此,我们从2000年初起,决定建立全市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化管理机制,并在市院起诉处成立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科。所谓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是指市院授权市院起诉处对全市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监督和保…  相似文献   

2.
丁猛 《中国检察官》2011,(17):64-65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在公诉部门实施了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的实施打破了用行政办法管理案件审查的旧模式.改变了集体讨论、集体负责的旧框框,形成了以主诉检察官为案件负责人,责、权、利相统一的新的办案工作制度.从而提高了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心,减少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检察》2000,(2):19-20
主诉检察官制度又称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它是指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诉检察官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目前,从全国试点工作反馈的信息表明,该制度的实施淡化了办案管理工作的行政色彩,明确了检察官的职责,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质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制度确立了以主诉检察官为核心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强调了个人在业务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激发检察官的个人潜力,  相似文献   

4.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高检院加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旨在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完善办案责任,实施以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权责比以往有了更清晰地界定和区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办案质量。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主诉检察官的选任还缺乏相对统一明确的程序、主诉检察官职责范围还不能够清晰地界定、制度上还没有对主诉官完善的考核机制、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还缺乏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本文从对主诉检察官制度产生的背景等方面认真分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办案的执法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健全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权责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收入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潘杰 《犯罪研究》2003,(6):53-55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下简称主诉制)是指主诉检察官(以下简称主诉官)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查起诉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办案制度,是高检院1999年11月推出的六大改革举措之一。三年多以来的实践证明,主诉制改革既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也提供了深化的空间。简而言之,它产生了三大效益:一是有效地精减了办案环节,压缩了指令层级;二是明确了主诉官的办案责任,检察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得到了增强;三是公诉人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公诉活动的专业化。但是,随着主诉制全面推进,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题需要规范,以有利于主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6.
主诉检察官制度实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相应的办案责任制,主诉检察官依法办理了大量案件,对于强化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几年的实践看,主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的责任制还应进一步完善,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三者的关系,真正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主诉”职能。 一、保证主诉检察官的数量和质量。稳定主诉检察官队伍 一般旗县检察院,年受理案件为80-150件,  相似文献   

7.
我院在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并全面推行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办案效率由此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主诉(办)官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参差不齐,在减少审批环节的情况下,案件质量确实面临着现实的挑战。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改革应与之配套进行。在积极推行主诉(办)制度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检查、监督主诉(办)官办案质量的保障机制。为此,从2001年9月起,我院开展了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基本建成了配套较为齐全的业务规章制度、办案督导员的设置和计算机实时监控办案的“三位一…  相似文献   

8.
主办检察官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创新,在十几年的实践中,它发挥了非常引人注目的效用,同时也暴露出形形色色的问题。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主办检察官制度的几种意义上的用法,本文将研究自2001年开始最高检向全国推行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经过十几年的运行情况,以及在主诉检察官职责权限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借鉴推广;出现了哪些问题,以完善纠正。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检察官办案制度从"三级审批制"到"主诉(办)检察官制",最后发展到现如今的"主任检察官制",历经了14年的探索。本文在回顾检察官办案制度改革过程的基础上,探讨现行主任检察官办案制度的优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诉检察官工作机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激励了检察内部竞争,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但是,主诉检察官制度在操作中仍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解决,本文就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瑕疵提出修葺的设想,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自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 ,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随之带来的高效办案、职责分明等优点得到充分体现。但主诉检察官责任在运作过程中 ,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 ,各主诉检察官之间的办案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等的差异性日见凸现。如何改变这种状况 ?我院的做法是 ,制定一个统一的量化考核标准 ,以正确评价主诉检察官的工作实绩 ,使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一、办案质量的量化考核主诉检察官的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办案小组的工作质量。根据上级检察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细则 ,起诉科具…  相似文献   

12.
王富强 《中国检察官》2001,(4):11-11,13
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近年来检察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在起诉工作中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对于推进公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调动公诉人的办案积极性等,均有着不可否认的推动作用。但是亦应看到,在实践中,主诉检察官制度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与缺陷,对上诉检察官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就通过建立对主诉检察官的评价机制以加强对其监督制约略抒管见,以就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13.
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主诉检察官监督制约暂行规定》,以确保主诉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树立检察机关和主诉检察官良好的社会形象。该规定包括办案督查、案件回访、联系会议、延伸监督、社会公示、提醒监督、思想工作、警示教育、干部讲评、考核奖惩等十项工作制度,并据此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和起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主诉检察官督查小组,负责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制度实施以来,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热情、办案质量和精神面貌均有明显提高和改善。□京口区…  相似文献   

14.
确认主诉检察官的权利与责任是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诉检察官制度,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独立处理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推行这一制度列入《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笔者认为:确认主诉检察官的权利与责任是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一、弃旧图新,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势在必行(一)旧的办案制度带来的弊端决定了改革审查起诉办案机制的紧迫性。检察机关重建二十年来,一直遵循“个人承办、集体讨论、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的健全完…  相似文献   

15.
“海淀模式”主诉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对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某种调整,及对检察官职责、权限的定位,建立一种在检察长和检委会领导下,在审查起诉部门内部设立若干检控办公室,由主诉检察官、若干事务检察官和书记官组成的办案实体,从而实现刑事检控职能分离的制度。这里的事务检察官(以下简称事务官)是我院不同于其他主诉检察官改革模式的一大特色,备受各方关心和瞩目。  相似文献   

16.
一、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诉检察官制度是主诉检察官在检察长(包括分管副检察长)和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由主诉检察官的资格和任免、考核和培训、奖励和惩戒、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等基本内容组成,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是其主要内容。(一)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原有的办案方式,公诉人承办案件,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案件层层审批,环节多,效率低,责任不明,责和权不相对应。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本质是按诉讼规律来管理公诉活动,用司法手…  相似文献   

17.
朱爱民 《内蒙古检察》2004,(1):42-42,37
主诉检察官,是指依一定条件和程序产生的,依法相对独立履行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在检察长领导下,以一名检察官为主,按规定依法相对独立地承担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内部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制  相似文献   

18.
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是继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改革失败后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又一改革尝试.这种办案模式符合检察机关的权力多元的性质,能够协调好检察官独立办案和一体办案之间的关系,因而是目前较为理想的办案模式,主任检察官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需要抓住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中的主要方面,组织好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容和形式,协调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外关系.  相似文献   

19.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在检察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部门实施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相对独立承担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此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司法改革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该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从根本上改革公诉工作的管理体制,实现权责利相互统一的新的办案机制。这种办案制度的实质就是“放权检察官”或称“还权检察官”。  相似文献   

20.
一、沿袭传统的办案形式。“独任制”(即“搭档制”)模式在形式上与以往传统的行政办案模式极其雷同,这种办案模式实施过程中,容易造成两种倾向:一是主诉检察官容易受习惯思维和习惯工作方法的影响,实际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过去的办案形式进行,致使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制改革失去了真正意义。二是容易造成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主诉检察官权限收缩,导致以打破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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