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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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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性、务实完善刑事辩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正在全力推进,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势在必行。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控方的举证责任,并由此进而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的会见一般不受限制、监控的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知悉控方证据的权利;重新界定辩护人的职责,取消辩护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并增加和强化程序辩护的内容,承认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和地位;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突破刑事辩护的现实瓶颈。  相似文献   

2.
相比英美保释制度,我国取保候审在性质定位上和适用方式上都相去甚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进行了完善,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但在取保候审的适用方式、适用程序和相关保障措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应借鉴英美保释制度,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基于国内外客观形势和背景的变化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刑诉法的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和规范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等问题。该修正案(草案)对于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和审判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有许多亮点;修正案(草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刑事诉讼一般制度和程序的设计以及特别程序的设置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然而,修正案(草案)对有些重要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有些规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存在问题,尚需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证据制度与规则、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加以进一步完善,并注意解决修正案形成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4.
1996年 3月 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比修订前的原刑诉法有了显著的进步 ,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等方面 ,明确规定了诸多诉讼权利 ,为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但是 ,从现有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来看 ,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或者还很不完善 ,或者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不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 ,还有一些律师应有的权利根本没有规定 ,凡此种种造成了律师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刑事辩护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本、最关键的诉讼权利.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使其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有关国际法律文件的要求存在一些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研究和探讨,以便在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完善律师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健全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制度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予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6.
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   

7.
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新辩护制度突出和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防御权利,充分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但同时也使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部门应正确理解新辩护制度的内涵,主动适应新辩护制度的基本要求,摆正心态,正确面对新的挑战,主动采取新的应对措施与策略。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证人在特定情形下出庭作证的义务、赋予了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力,并从人身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补偿等方面完善了证人的相关权利,这对于缓解我国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草案》中的一些条文还存在着规定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不够科学合理等缺陷,因此在肯定其进步意义的同时,有必要结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展开探讨和思考。  相似文献   

9.
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如何保障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的重要课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护的立法缺失无法真正实现其实质有效辩护。文章在诠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义涵及其法理基础的前提下,分析了我国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的现状和立法缺失,提出了改革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护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完善与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刑事辩护制度上虽然有很大进步.但是,仍然存在辩护人责任定位不准,辩护人会见难、阅卷难等诸多问题,造成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制度的运行面临诸多困难甚至障碍.鉴于此,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如何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成为方方面面关注的重要问题.从目前已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来看,应该说...  相似文献   

11.
前科封存和前科消灭实为两种不同的制度概念,未成年犯罪人权益的保障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关注的重点,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实可谓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特别是其对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的规定为修改中的亮点,对保障未成年犯罪人的再社会化意义重大.然而,该项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有必要在草案规定的基础上构建层次性的前科消灭制度,并对前科消灭具体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认罪认罚程序已经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确认。认罪认罚制度的核心价值便是"自愿性",无论从人权保障还是无罪推定来说,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其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都是必要的,在权利保障方面应该向被告人倾斜。"撤销权"的确立可能会在立法、司法中遇到一些阻碍,但是衡量利弊,"撤销权"的确立是完善认罪认罚程序,防止权力寻租的必由之路。因而,法律应当赋予被告人认罪认罚承诺的"撤销权"。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审前辩护权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得以初步确立,此项改革加强了我国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了辩护质量,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刑诉法对辩护权的某些规定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和人权思想的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备受各方关注,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平等的诉讼地位,也应当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受到限制并缺乏保障。应从立法上完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建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5.
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不自证其罪 ,可以对司法人员的讯问保持沉默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刑事诉讼立法上都规定了沉默权。采用沉默权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权。随着我国《宪法》的修正 ,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应该相应引进沉默权制度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有三个文本。经过10余年的立法发展、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高检发研字[2013]7号)》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完善的法律文本,其确立的基本理念和原则贯穿于侦查程序、公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但也存在缺陷,如专家化程度不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诉讼权利保障上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当其在法治框架下审视的话,《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三个文本也体现出权力主导特色。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律师权利方面的修改重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体现在通过对律师会见和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的修订,严格了操作规范,防止公权力被滥用.这些修订对侦查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应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精神,正确看待律师权利的变化,在维护侦查权正当性的同时,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进步。该程序的确立弥补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漏洞,对重大案件财产的追回具有重要作用,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逃或者死亡,其犯罪所得仍有可能被没收。但鉴于目前我国立法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程序设计方面还相对抽象,有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完善该程序,有力地打击外逃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了秘密侦查,但实际上具体的秘密拍摄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规定原则抽象,也没有相关配套规范,其应有的特性和功能没有体现,应当通过对比国外的法律,分析其的特点、现状、问题,寻找克服途径,以此来完善相关规范,保障其运行,为取证、获得线索、摸清犯罪集团结构、抓捕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以高票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改内容广泛,修改重大,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了四类特别程序。5月11日,江西警察学院特邀江西省法学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研讨会。与会人员认为。在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一要强化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二要强化证据意识,树立依法取证、采信证据的观念:三要强化正当程序意识,树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观念:四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树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观念;五要强化诉讼民主意识。树立保障律师辩护权的观念。本刊特剐编发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系列笔谈。为正确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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