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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和贸易关系迅速发展。中港贸易额在1979年只有171亿港元,占当年香港对外贸易总额10.5%,至1992年,中港贸易额已大幅度增到6284亿港元,所占比重已达33.4%,13年来两地贸易额平均每年递增达43.6%。  相似文献   

2.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经贸工作中均按《基本法》办事,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两地遵循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和惯例进行经贸往来。内地经济的发展为香港经济提供了新的广阔的发展空间;香港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做出了贡献;两地经贸关系促进了双赢的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3.
仲裁是解决内地与香港两地经济贸易等争议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两地在仲裁法制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且香港回归后还涉及到同一主权国家内部两个不同法域之间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故对此作一番探讨,既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又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CEPA目的是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的更紧密联系,尤其是给香港提供到内地进行经贸活动更优惠的地位,打开内地市场,以促进两地的经贸发展。其中,有关法律服务合作的规定,为两地的律师界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文首先阐述了CEPA就法律服务合作方面所规定的内容及特点,提出并分析在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律师合作方面存在的法律具体问题,进而宏观地探讨了这些问题的应对措施和对策。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香港和内地现有的关于两地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相关规定 ,以及世界各国解决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实践的分析 ,对我国内地与香港的判决相互承认执行问题作初步探讨 ,以解决目前两地判决的承认执行混乱的状况  相似文献   

6.
由于内地和香港分属不同的法域,两地刑法中共同犯罪立法差异较大。本文通过对两地刑法中有关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进行介绍、比较,析其利弊,以促进两地刑法相互交流、相互借鉴。  相似文献   

7.
香港特区政府对"一国两制"进行了成功的实践;重塑香港精神是重振香港经济的强劲动力;香港、内地携手合力,优势互补,推进两地共同繁荣.  相似文献   

8.
香港回归前后,内地民事抗诉制度开始进入香港司法界的视野。由于香港普通法强调判决的终局性,民事抗诉制度(以及整个审判监督制度)曾经影响到内地民事判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然而,随着内地与香港在司法制度上的交流与互动,香港司法界时民事抗诉制度的认识开始产生新的思维。2006年7月,内地与香港签署了相关文件,表明到目前为止,抗诉制度并没有成为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事判决的障碍。但将来的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现察。  相似文献   

9.
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制度在立法渊源、立法背景与立法技术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差异的存在 ,使两地的离婚制度显现若干不同 :香港的离婚程序采取单轨制 ,内地的离婚程序采取双轨制 ;香港的法定离婚理由采取列举式 ,内地的法定离婚理由采取例示制。探寻两地离婚制度的异同 ,对于调适区际婚姻关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香港警察教育培训制度在培训模式、理念、内容等方面都极具特色和优势。对香港和内地警察教育培训制度进行比较,可看出两者在培训模式、内容、方法等方面各有千秋。学习香港经验构建内地警察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充分考虑两地自然条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警察体制的迥异,有选择地借鉴,也要坚持并发挥优势内地警学理论研究和师资等方面的优势。  相似文献   

11.
中国内地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扩大,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关系日益密切,中资企业在香港的投资经营也由此获得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从80年代中期起,部份中资企业更试图通过股份公司上市的途径,求得更快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澳门特别与内地由于法律制度存在很大差异,澳门咽归祖国后,两地间区际冲突的现象日益增多,如何正确对待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法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对于现款地社会、经济、文化关系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合同关系的角度,就这一法域发生的法律冲突现象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简称《安排》),于2006年7月14日在香港签署。这是两地自1999年签署《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安排》和《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安排》后,另一项按《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达成的司法互助协议。这项新安排的目的是设立一个新机制,使内地和香港特区的指定法院作出的某些判决,能在两地简易地相互执行。  相似文献   

14.
穗港两地商会素有民间合作的悠久历史。现下,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穗港合作更加密切.两地商会的合作也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将通过研究穗港两地商会在合作中的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其内在原因,并根据穗港经济和统战工作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希望在统战的视角下,通过研究,寻找穗港商会今后合作发展的方向,完善商会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同时,通过商会的合作进一步团结、引导港商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商会在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香港回归后 ,仍然保持原有的法律制度。由于香港实行的是属于英美法系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而我国内地现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则与大陆法系相类似 ,两种法律制度之间必然存在重大差别。本文主要对内地和香港的刑事司法管辖制度进行比较 ,从两地司法机关的设置及其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权限、有关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原则性规定等方面探讨两者的差异。最后 ,笔者对协调两地刑事司法管辖权冲突的问题 ,提出几点原则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澳门和内地在经贸、文化、人员往来等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各种民、商事纠纷也将日益增多,而目前澳门与内地在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的情况不能适应两地关系的现状及发展.同时,基本法对此也有规定.因此,在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两地之间的民、商事司法协助关系,使涉两地的民、商事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在实际上有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具体落实基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CEPA下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倾销问题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CEPA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步骤 ,其第 7条规定内地与香港之间互不实施反倾销措施。香港自由港的地位使我们有理由担心在 CEPA零关税下来自第三方的产品可能涌入内地进行低价倾销 ,即 CEPA下的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存在发生倾销的贸易风险。CEPA及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主要依据原产地规则对此进行了防范 ,但依然存在漏洞 ,应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成为同一主权国家内部的两个不同法域,在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差 异,而仲裁却是解决两地经贸纠纷的主要手段。因此,有必要对两地的仲裁制度立法状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比较研究,以促 进两地仲裁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两地在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方面能够更直接有效。  相似文献   

19.
时间和立法上的错位使内地与香港之间在民商事取证协助方面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而当事人主义取证渠道的存在克服了两地民商事诉讼中的取证障碍,体现了各诉讼参加方的实践理性。在未来两地间的取证协助制度创设中应当继续善待和支持当事人主义渠道,使其成为官方协助渠道的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20.
涉港经贸案件司法管辖权是指内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受理涉港经济贸易案件的范围或权限。简而言之,它所要解决的是涉港经贸案件应由内地法院还是香港地区法院管辖的问题。香港在97年回归祖国后,两地经贸纠纷将会越来越多,探讨涉港经贸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不仅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内地法院对涉港经贸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及有关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对涉港经贸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1.关于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香港地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域,有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将涉港案件说成是涉外案件并未影响我国主权及香港的法律地位,所以说涉港经济贸易纠纷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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