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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劳动法律侧重保护劳动者利益是世界劳动法律坚持的铁则,我国劳动合同法应当坚持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从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看,劳动立法应当向劳动者倾斜,对劳动合同法的偏见应当纠正。应该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既不是对劳动者的单保护法,没有给劳动者提供"铁饭碗",也没有增加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同时,低端加工制造业向外转移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没有必然联系。  相似文献   

2.
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企业可能会随时面临因防控措施导致的停工停产。这种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既不可归责于劳动者也不可归责于企业的劳动给付不能,构成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能。研究认为,依据传统私法和劳动法的规则和理念,企业相较于劳动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应当承担继续支付工资的风险。但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对于停工停产的企业来说,持续支付工资无疑是雪上加霜。全球疫情防控背景下,大部分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来分担企业的风险,通过社会保险补足劳动者的物质需求以达到保障就业的最终目的。研究的结论如下:我国应反思劳动法在应对疫情时的制度短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之下,从劳资协商、劳动关系履行和稳岗就业三个层面来应对疫情带来的持续危机。  相似文献   

3.
目前,很多离职竞业限制合同没有约定给付劳动者补偿金,却约定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金责任,对于这样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存在激烈的意见分歧。我国现行立法对此未做明确的规定,一些地方为便于执法则做出了各自不同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裁决也存在巨大的差异。从合同权利的性质、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以及法律维护合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离职竞业限制合同应当无效,违约金责任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已约定补偿金的离职竞业限制合同,几乎同时也约定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的违约金责任,一些合同在给予劳动者较低的补偿金的同时,却要求劳动者违约时须承担巨额的违约金。如此一来,该违约金应如何处理就成了这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对此,应在立法上弥补相应的缺失,明确规定无补偿金条款时该离职竞业限制合同无效,则违约金条款也无须履行;对于已约定补偿金的,也应提出补偿金数额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并明确违约金可调整的样态。  相似文献   

4.
王龙 《中国工运》2011,(11):53-54
由于未能达成新的劳资协议,NBA不得不陷入停摆,威胁到2011~2012赛季的正常开赛,因此不少中小球队不得不未雨绸缪开始裁员以减少负担。 从劳动法的视角来看,此次NBA的停摆,从劳动者三项集体劳动权利——团结权、团体交涉权、团体行动权的角度,为中国调整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带来了很多启示。  相似文献   

5.
对职场中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规制,应当明确界定此类行为的表现形式、受保护者范围和受保护的空间范围。国际劳工组织采用了"劳动世界"这一术语对"与工作相关"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范围界定。在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之外,国际劳工标准将非正规就业形式下的劳动者和特定情形下没有建立就业关系的劳动者均纳入保护范围。与此同时,国际劳工标准将受保护的空间范围从"有形工作场所"扩展到虚拟网络空间。这些内容对于完善我国劳动法对暴力和骚扰的规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更为周延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我国劳动法应当明确:在工作中发生或因工作引起的暴力和骚扰均应纳入调整范围,其所保护的劳动者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暴力和骚扰发生的地点也不局限在有形的工作场所。在劳动法视阈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领域内的暴力和骚扰负责。  相似文献   

6.
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劳动者素质提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从经济增长模式转变角度还是从产业生态化角度,都表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劳动者素质提升.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既有益于劳动者自身,也有益于企业、国家和整个社会.在劳动者素质提升过程中,政府有责任提供法律、政策与资金支持,企业除承担主要的培训费用之外,还需要在操作层面进行有效组织和运作,而工会则可以通过三方机...  相似文献   

7.
惩戒权的适用对象应当受到严格限制:一是非职业行为即私人行为不能纳入惩戒权的范畴;二是惩戒不能妨碍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惩戒权的适用对象,应当特别注意区分党员劳动者与非党员劳动者:党员劳动者之非职业行为应纳入惩戒的范围;而非党员劳动者之非职业行为则不能。党员劳动者非职业行为之惩戒依据不能是单位内部规章或纪律,而只能是党规党纪。对党员劳动者非职业行为惩戒应当实行单罚,而不能实行双罚。用人单位行使惩戒权,不得剥夺或减少劳动者之社会保障待遇。  相似文献   

8.
对于用人单位拒绝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为,意图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约束和惩罚,实际价值不大,也有违于法律基本原理和原则。工会应当从完善自身权利入手,不断提升维权能力;国家应当依法确认工会和劳动者罢工的权利,拓宽强化工会及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手段,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应有价值,促进集体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有效规制企业非破产清算中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权益的保护,特别在发生金融危机或者其他重大经济事件的情况下,有利于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利益的平衡,制止恶意逃逸现象.我国企业非破产企业清算中对劳动关系的处理存在法律责任不清、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等问题.应当建立强制清算制度,将恶意不清算行为纳入刑法规范范围,并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又能平衡企业和双方利益角度确立清算中的劳动关系处理规范.  相似文献   

10.
集体合同是一种自治机制和市场机制,这种自治基础上的市场机制本身导致其与传统私法的合 同制度难以分离。从法教义学角度看,集体合同以私法合同的形式成立和消灭,对工会和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 联合会具有债权效力,这些都是私法现象;传统私法曾试图通过代理理论和有利于第三人的合同理论解释集体 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效力,但都不能自圆其说。为此,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了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的规范效力,并提出社团理论、国家授权理论、自治理论,分别从社会法、公法、私法的角度解释上述规范 效力。从中国集体合同制度发展的历史、社会经济基础和制度设计来看,私法的解释方案依然最优:集体合同 以合同的方式成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为获得对全体劳动者的约束力,即规范效力。因此,集体 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采用单一的司法实施机制,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就业歧视本质上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而非个体利益冲突.反就业歧视法客观存在着群体化个体利益和群体化社会利益两种法益.反就业歧视法有群体化个体利益实施模式和群体化社会利益实施模式两种,两种模式都突破了传统私法个体利益实现机制和传统公法公共利益实现机...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对我国劳动法的作用、意义、宗旨应有冷静客观的认识,尤其要意识到劳动法的局限,劳动法不能的一面.我国劳动法的生存和发展的语境与西方劳动法是迥然不同的,其作用的发挥应立足我国当前的实际,重视对劳动法实践过程中我国广大民众的实践经验的累积和提炼.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律体系的建构,应以劳权本位作为理论出发点,应以劳权的实现和保障为其基点和核心.本文所提出的劳权概念,是指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应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益.劳权即劳工权益应是劳动法律的基本范畴和劳动立法起始概念.本文提出和论证了劳动者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应为受雇于他人的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直接生产者.本文还提出了劳权关系的概念,认为劳权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这一关系是相对于产权关系和经营权关系而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权利结构是由产权、经营权和劳权的三权关系所构成的.  相似文献   

14.
协调视角下的中国社会救助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救助法》要实现立法宗旨,需要体现协调的理念,运用协调原则指导法律制度的构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需要协调与民事法律的关系,与劳动法律的关系,与社会保障其他法律的关系以及《社会救助法》内部各项救助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引起全社会各方关注,劳动关系双方也在积极进行调整。对于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分歧。《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引起全社会各方关注,劳动关系双方也在积极进行调整。对于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分歧。《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This article examines two modalities of law, depicted spatially as the vertical and the horizontal. The intellectual background for seeing law in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dimensions is to be found in much socio-legal scholarship. These approaches have challenged the modernist, legal positivist and essentially vertical view of law as a system of imperatives emanating from a hierarchically superior source such as a sovereign. In keeping with the socio-legal critical tradition, but approaching i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philosophy, my aim is to address three matters. First, why is vertical law problematic for feminists? Second, what are the theore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law in its horizontal register? Third, how is an appreciation of this ‘flat’ law useful for feminist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In particular, I consider the ways in which feminist legal theory operating in the horizontal dimension can transgress, without transcending, the vertically determined perimeters of the nation state.  相似文献   

18.
劳动基准法在劳动法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对其概念的理解应强化其内涵特征,从而缩小并确定其外延范围。"基准"相较于"标准",其名称更能传达出法律概念的本意。采用劳动基准法的狭义概念,是由劳动基准法的公法性质所决定的。劳动基准法虽然属于公法,但也会产生私法效果,不能因此将其理解为公、私融合法而扩大其外延。即便劳动基准同时构成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劳动合同法中包含有劳动关系强行运行规则,均不影响劳动基准法与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内部体系中各自独立的定位。  相似文献   

19.
关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影响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很可能会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契机,提升管理水平、技术能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大劳动者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形成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升级。《劳动合同法》不会对企业内迁、外迁造成很大影响。如果有些企业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内迁,将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20.
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与民法的关系,一直是近二十年来法学界研究的热点 问题。国内的社会法研究更多着眼于实在法层面,尤其是围绕法律部门之社会法,难以在社会法与强调自身已 经实现社会化的现代民法之间划出明晰界线。社会法需要进行法理与法哲学思考,通过何为“社会法”之“社 会”、何为“社会法”之“法”、“社会”之“法”与社会法是何种关系这三个问题揭示社会法的特质,继而 论证劳动法作为典型的社会法,难以在民法体系内实现逻辑自洽。此外,社会法的核心是有机体内的伦理规则, 但并不完全排斥契约,合意的“触发性作用”仍不可或缺,劳动争议可以在一定范围适用民法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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