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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针对邓析所作的《竹刑》系刑法典的传统说法,本文提出合理的质疑,认为邓析作为早期名家,擅长于法律方面名实关系的厘清。因应当时成文法的公布,邓析从刑法入手,致力于刑法名实关系的解析,其成果就是《竹刑》。《竹刑》并非刑法典,而是一部对国家刑事立法进行注释和辨析的学术著作。邓析开私人注律传统之先河,《竹刑》乃中国传统律学的开山之作。  相似文献   

2.
《商君书》一向被人们看作是先秦法家的重要典籍,它记载了法家革新变法、重农重战、重刑少赏等言论,它所反应的政治思想也被运用到了实践当中,且被后世所继承和发展。《商君书》篇篇谈"民","民"成为了其治国的重心,只有理解"民",才能参透它的"治民观"。  相似文献   

3.
法本善良     
自古以来,"法"在国人眼中是以刑罚酷烈为其本色,它是对内的暴力,是一种制裁,是早期氏族间征诛的产物,以达到"夫法令者所以诛恶",其意是要"禁暴止奸",使百姓"畏而知警,免罹刑辟",形成一种"刑乱邦、用重典"的治国模式。同时法家的所谓法律理论,根本上也是刑罚理论。民众谈法色变,视讼诉为畏途,甚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比《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前言邓豁渠传记与《南询录》《里中三异传》等内容,可以发现黄宗羲在编写《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前言邓豁渠传记部分时,对邓豁渠的事迹和思想做出了一定的删改与整理。包括摘取邓豁渠与其师赵大洲因思想分歧而不再相见的文献,却不选择《白苏斋类集》中邓豁渠与赵大洲是因与学术无关之事而交恶的说法等,同时黄宗羲也在参考邓豁渠的自传《南询录》的同时在文字上做出了许多带有用意的删改。黄宗羲特地将不受时人重视的邓豁渠放入泰州学案,为其做传、点评,他所塑造的一个"只主见性,不拘戒律""纵情"的邓豁渠形象,暗含了黄宗羲对于邓豁渠以及泰州学派的态度,即认为他们不是阳明的正统继承者,也因此他们在思想上的偏误不需要阳明学人来解释、负责。  相似文献   

5.
明太祖朱元璋当政31年,以"严猛 之治"著称于世,他亲手制造过许多震惊 朝野的大血案,许多功勋卓著的大臣和 士子,被他毫无理由地野蛮杀害,可以说 到了"贤否不分,善恶不辨"的地步。 根据朱元璋所著《大诰》、《大诰续 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 列凌迟、枭首、种诛有几千条,弃市(杀头) 以下有一万多案。《大诰三编》所定的案 件算是最宽大的,如"进士监生三百六十 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 定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三人, 姑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 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 人"。所谓"戴死罪"和"徒流罪办事"是朱 元璋的发明,有御史戴死罪,带着脚镣生 堂审案的:有打了八十大棍仍回原衙门 做官的。戴是判刑的意思。他发明这种办 法的主要原因是,把这些官员都杀了就 没人替他办事了。于是又判刑,又让回去 办事,既震慑了当事者,各种事务也不致 于因为缺官而废弛。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法律服务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法律文明的发展 ,我国古代在民间出现了名家邓析这样的代讼人物 ,后来产生了讼师 ,出现了讼学 ;在官方出现了法家管仲、商鞅这样的官方法律决策人物 ,后来产生了张汤、赵禹等专为官方服务的律学家和律学。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 ,中国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产生律师职业。  相似文献   

7.
<正> 春秋以降,"礼崩乐坏",许多旧的事物名存实亡,而新的事物有实无名.故形成"名实相怨"的局面.守旧势力用旧名指责新实,如叔向以"国将亡,必多制"批评铸刑书的子产;孔子以"贵贱无序,何以为国"非难赵鞅、荀寅铸刑鼎,并提出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内容的"正名"主张.新兴势力则批判旧名或赋旧名以新义,如《韩非子·五蠹》:"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商君书·开塞》:"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名辩思潮就是在新旧交争的社会大变革中逐渐形成的.这,思潮的  相似文献   

8.
<正> 打开古代世界的法制史册,一幕奇异的法律文化景观每每牵动研究者的目光: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刻在十二块铜牌上存留下来的;中国最早公布的成文法为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所作的刑书,史称“铸刑书于鼎”。后来,邓析另行起草了一部刑法,刻在竹简上,有“竹刑”之称。铭刻的铜牌;竹简以及浇铸的大鼎,已被历史证明是一种比较好的法律保存者。  相似文献   

9.
罗玉川 《法制与社会》2011,(16):7+16-7,16
本文从春秋时期子产与邓析两者之间的斗争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法制理念出发,阐述在现代法治文明建设中构建的律师文化与中国传统法治理念的冲突是造成现今社会对律师负面看法的一个重要人文因素。本文认为律师文化中正义是其追求的内在价值,但律师角色定位决定了其与法官角色定位的不同,律师不是正义的代表。律师是实现正义的制度安排,是扶正正义天平的一角。  相似文献   

10.
李青 《法学家》2004,(1):130-133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是由群星灿烂的众多法家人物所共同撰就的,它反映了处于"礼崩乐坏"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的法家理念和他们所设计的与先秦儒家奉行的"礼治"完全不同的治国方略,是体现法家思想成就的最高形式,也是法家学派被称为"显学"的突出标志.即使在秦王以后,法家所奉行的法治精神,依旧长远地影响后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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