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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1)
目次一、法学研究与学术传统二、法学研究与学术批判三、法学研究与问题意识四、法学研究与学术研究的层面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晚上好!非常有幸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跟大家交流法学研究当中的一些问题。我是坐火车来的,不敢坐飞机,所以感觉非常遥远,但是我心里非常高兴。本来今晚演讲的题目叫“法学研究与问题意识”,但是昨天和贵校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交流以后,我觉得有必要把今天演讲的内容稍微改动一下,以使大家听得更清楚,因此今天讲座的内容将围绕法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展开。我之所以要谈这些问题,主要是基于2003年我进入学术体制以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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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学流派分野的基本端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目前难以宣称建成了独立的法学派别,但已在法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方面形成了最初分野。政治视野、社会视野、诠释主义、批评主义、综合主义等各类法学思潮应运而生、争奇斗艳,成为现代法学凸显学术气魄,引领学术方向的种种潮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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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奥尔特曼将批判法学的核心观念概括为对自由主义的法治理想进行挑战和批判,并将该观点化解为三个分之观点进行逐一的阐述批驳:法治能否实现中立性、法律体系有无整体性客观性结构、法有没有规范性是否能够对社会和政治权力进行约束。安德鲁·奥尔特曼对批判法学核心观点的概括、分解和批评没有触及批判法学的实质内容,批判法学和核心观点是要把道德置于政治之上,使法治受制于善与美德。奥尔特曼论述的价值在于展示给我们一个法律理论问题的脉络和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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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学研究者自身,因此需要将视线转向学术本身。基于学术史方法是学术最基本方法的判断,可以发现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在于学术史方法的缺失,这使得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学术性与非学术性混淆不清;法学难以确立自己学科的独立地位;法学研究中引证混乱并难以发挥学术评价功能;法学研究中学术传统西化倾向严重。而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完善之路在于:实用标准与学术标准的适度分离,确立学术的独立性与学术评价的独立标准;增强对学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术史意识,强化学术规范;自觉推动法学学术传统的中国化。学术性、学术史方法并不是我们对法学研究的更高要求,而只是提醒我们在法学研究中首先要回到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然后再谈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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