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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诸多限制,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入股、抵押及登记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对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进程,完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是学术界研究农村土地问题乃至“三农”问题的一个热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农用土地利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经验和农村改革发展及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提出解决对策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完善思路,最关键是尽早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门法律.并建议制定《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  相似文献   

3.
自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开始,被誉为"中国第三次土地改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为一项创新型的流转方式。近年来,入股形式包括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股份有限公司等,每种入股形式都存在不同法律层面的阻碍和矛盾。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对相关法律进行剖析,试图揭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存在的深层原因,提出通过对目标群体差异化的制度设计来满足农民流转土地的需求。  相似文献   

4.
张明君 《法制与社会》2013,(22):218-219
在我国当前城镇化改革的大趋势下,需要规制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农村经济。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待完善问题,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有效规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应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立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限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相似文献   

5.
余华  张涛 《法制与社会》2011,(26):123-124
本文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试从法律层面,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对策,以此促进整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为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涵 《法制与社会》2010,(25):83-83
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在这种形势下变得活跃起来,但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指出探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7.
吴义茂  吴越 《法治研究》2012,(7):118-125
目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许多规定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的顺畅进行。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顺利推进.应当改变对家庭承包经营权与其他承包经营权区别对待的政策.以现行法律对其他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的规制方式为目标改造家庭承包经营权.最终实现对家庭承包经营权与其他承包经营权的一体化规制.以适应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社会化、价值化的发展潮流。应当扩大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范围为一切单位和个人,取消对家庭承包经营权入股范围、入股目的等限制。家庭承包经营权应实行“意思主义+非登记不转让”的物权设立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不应游离于公司法的法律调整之外.应当把其纳入公司法的法律框架之内.实现家庭承包制度与公司法等法律的衔接与互动.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红朝 《河北法学》2011,29(6):26-32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价值形态的利用,并非是对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彻底放弃。我国应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限制性规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保障;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保证;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认定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法律性质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一种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学者们对其性质的认识存在物权性流转、债权性流转、股权性流转三种不同的观点,立法和实践操作也存有混乱。本文从民商法学的视角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应然法律性质予以辨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完善立法规范土地入股行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已经严重阻碍当前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在以四川某县为例的基础上,分析制约土地流转的相关因素和面临的法律障碍及其影响,指出应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国家立法、要充分发挥流转合同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公示制度、强化土地承包人对土地的支配性方面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建设。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剑  杨永富 《法制与社会》2010,(30):224-225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关乎农村改革和稳定的大局。  相似文献   

12.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近些年土地流转在广大农村悄然兴起 ,它是继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土地承包改革之后 ,来自农村的又一创新之举。它是市场经济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的进一步深化 ,它不仅抑制了农村土地抛荒 ,而且还解决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同时又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诸如 ,土地流转无法可依、农民土地承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形式较乱、造成了一些纠纷等。当务之急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制建设 ,确认、巩固土地流转改革成果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修改现存法律有关内容 ,其次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 ,再是尽早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 ,明确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程序、监管和责任 ,使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轨道。  相似文献   

13.
冯倩 《法制与社会》2010,(19):223-2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立法有所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下称《土地承包法》)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多种形式流转提供了新契机。本文认为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5.
土地流转的瓶颈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小群 《行政与法》2003,(10):64-66
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的施行使我国农村的土地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表现为土地流转的问题。土地流转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之上的对土地使用效率的追求。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动。本文分析了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诸多“瓶颈”,这些“瓶颈”表现为:土地流转缺大户、缺资金的问题;农产品市场缺活力、缺热点的问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问题以及现行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震 《河北法学》2011,29(8):120-12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代耕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流转方式,反租倒包模式本质上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双层租赁结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互换、抵押是导致物权变动或设定的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行为是一种设定与永佃权相当的次级承包经营的行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运作过程中,农民一般是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次级承包经营权并将该权利移转给合作社或者公司,从而获得相应的股权。  相似文献   

17.
王燕妮 《法制与社会》2011,(15):217-218
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乱征滥占现象严重,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不健全。本文指出针对这些问题,应进一步明确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已经严重阻碍当前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在以四川某县为例的基础上,分析制约土地流转的相关因素和面临的法律障碍及其影响,指出应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国家立法、要充分发挥流转合同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公示制度、强化土地承包人对土地的支配性方面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建设。  相似文献   

19.
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入股的受让方作出了限制,信托作为一种能够避开法律限制的流转方式而备受瞩目。但是,设立信托需要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信托作为转让的例外情形的,即使采用信托方式流转,也不能避开法律的限制。实践中,为了避开法律对受让方的限制,农户与村委会、区镇政府签订了层层委托关系,致使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不明确。为解决这个问题,重新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作为信托财产,而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为信托财产。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经营权”,其中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物权编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 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权,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权。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权,如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 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 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 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权的收益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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