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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1日,本人在中国律师网论坛发表《评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分配制》一文,10月20日《法制日报》以《律所提成分配模式亟需变革》为题转载本文。作为“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激情论辩的反方,我继续与我方阵营的两位同行与正方三位同行,就“提成制”的利弊进行了辩论。“论坛”闭幕后,《中国青年报》以《律师不应“数钱论英雄”》报道了本人在论坛上发表的主要观点,之后,新浪、雅虎及许多省市的律师协会网站、《杭州日报》均作了相关报道。本人的文章及有关报道见诸媒体后,不少热心的律师朋友发表了许多看法,有支持有反对。出于对中国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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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有一位叫“专拍公务车”的网友,在某知名论坛上连续公布公务车照片。他因此被网友称为“专拍哥”。“专拍哥”拍的都是济南街头行驶或停靠的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在他的带动下,北京、深圳、郑州等地的网民纷纷加入“街拍公务车”的行列。“专拍哥”说。媒体关注是件好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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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日至5日,第三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在华东政法学院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经济法主体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来自全国各地的36名学者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和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不仅提出了很多针锋相对的观点,同时也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次会议共有九位学者作了专题报告,主要包括: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所作题为“论经济法主体的制度预设”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副教授所作题为“电信竞争性规制的模式选择”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岳彩申教授所作题为“经济法律关系原理之批判”的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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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合作企业的几个法律问题马跃进一、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问题。目前各地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五花八门,有叫“××股份合作公司”的;有叫“××企业总公司”的,没有标明“股份合作”字样;有叫“××合作社”的;有叫“××股份合作集团”的。国家农业部和轻工业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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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广西北海“民商汉实务论坛”之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于今年8月19日——20日在海滨城市大连举行。民事业务委员会的“民商法实务论坛”下设公司法论坛、建筑房地产论坛和人身财产权论坛,本次大会以公司法论坛为主,辅之于建筑房地产论坛和人身财产权论坛。在参加会的200名左右的代表中,既有从事民商法实务的律师、也有专家学者。民事委员会主任曹星介绍说,在去年的论坛结束之后,委员会主任会议不仅共同商定了下一年会议的主要议题,还决定论坛将在大连召开,并找好了协办单位。本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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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主办的“2022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一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于去年12月25日举行。论坛以“奋进新征程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采取线上形式,同时在广州设置线下会场,各地律师、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干部、税法研究生等逾三万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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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条笔直的跑道上,本来应该向前跑,你却往后去了,这就是完全、彻底的“反 动”,或叫百分之百的“反动”,因为向任何一个方向都不如向后“反动”得绝对。有一种腐 败也是这样,腐败行为与腐败分子应尽的职责是完全相反的,用一句歇后语叫猴吃麻 花儿--满拧,我们也可以叫它“百分之百”的腐败。 今年7月2日,广州市纪委召开会议,通报了上半年立案查处的各种违纪案件,其中 有一件是广州市爱卫办原副主任兼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原主任汤文君的事。这个汤文君 干什么了呢?卖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了,并把非法所得约百万元据有己有,犯了贪污 罪。扫黄办的人是扫黄的吧,他自己却黄上了。扫黄主任成为黄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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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持续改进与公众满意--第二届警察公共关系国际论坛综述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警察公共关系是警察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在警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警察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也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3年11月24日至30日,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主办、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协办的“第二届警察公共关系国际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隆重召开。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论坛,会议得到了深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来自全国各地和港澳台地区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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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的财产占有、股份分配等方式,其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优势日渐显示并引起广泛重视。本文拟对股份合作企业目前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一、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问题。目前各地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五花八门,有叫“××股份合作公司”的;有叫“××企业总公司”的,没有标明“股份合作”字样;有叫“× ×合作社”的;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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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丑是对立的统一,有丑的地方必定有美,有美的地方也必定有丑。至于丑的比重有多大,不在于人们怎样包庇丑、掩盖丑,而在于如何认识丑、改变丑。 这样的话讲了不知多少遍,但还是有些人听不进去。据6月10日《经济日报》报道,在河南省泌阳县召开的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该县的一位县委副书记竟发出这样的高论:“谁写泌阳县的批评稿,就是败坏了泌阳形象,谁就是泌阳的败类!”连江泽民总书记都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倡“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发扬光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而这位县委副书记,却视批评为洪水猛兽,并推出“批评”就是“败坏形象”,“败坏形象”就是“败类”的封杀公式。这样的大棍,谁见了不害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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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的刘少奇同志,生前到各地视察都明确宣布“四不准”:一不准迎送;二不准请客搞铺张浪费;三不准收受别人礼品;四不准搞前呼后拥的陪同.少奇同志说到做到,身体力行,下基层调研很少住宾馆和招待所,他宁肯住在专列上.地方领导送上一些土特产,他都立即叫随行人员退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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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经济犯罪的新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经济犯罪是伴随经济活动的产物。但究竟什么叫经济犯罪?它的内含和外延是什么?中外学者看法都不统一。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经济犯罪概念,这是一个尚待深入探讨的课题。一、海外学者论著中的经济犯罪概念早在1872年英国伦敦举行的预防和限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英国学者希尔就在“犯罪的资本家”的演说中,提出了惩治经济犯罪的问题,但未引起重视和探讨。直到1939年美国一些学者又提出了“白领犯罪”之后,经济犯罪才被当作犯罪学上的一个重要论题而逐渐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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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要踏踏实实做实事,而不是轰轰烈烈的造势。”佟丽华很认真地对记者表示。佟丽华是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我是在一次会议上认识他的,最初的印象是他很有意思,因为他抓住任何机会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会上、在餐桌上、在路上……;再有就是他谈工作时的神态,那才叫神采飞扬呢,他讲述了一件又一件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故事,佟丽华告诉大家,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律师都在默默做这项工作,他们没有赫赫之名,没有丰厚的物质报酬,但是,他们仍然无怨无悔地在做,他们是缘于一种信念。一种责任。我被这些律师所感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