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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3 毫秒
1.
目前我国宪法修改可以分为提出、审定和表决、公布这几个程序,但其程序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并没在宪法条文中明确规定究法修改的具体程序,宪法修改主要是依照习惯进行等。因此为了使宪法修改的程序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更好的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加强宪法修改中提出、审议和表决方式这几个程序的完善以及在宪法中对宪法的修改程序进行全面、明确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宪法修改既可以通过宪法修改程序进行,也可以通过宪法解释、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形式来改变宪法的一些规定或改变宪法条文的原有含义。人民的愿望和态度是导致宪法修改的最根本的程序性力量。各国根据自身政治文化传统、权力分配架构和社会结构状况对宪法修改权和修宪程序作出制度安排,以期充分汇集、表达人民的意志,达到防止不合理的修宪议案被通过和减少将来修改案实施困难的目的。宪法修改程序是宪法规范和社会关系互动的权威机制,必须体现宪法适应社会要求和不断自我完善的内在规律。我国宪法规定的修改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修完建议权和提案权的程序规范,增加议决程序的民主性。  相似文献   

3.
<正> 通常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并把英国宪法看成是唯一存在的不成文宪法的范例。应当抛弃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这种分类。更好的区分方法是:那些国家有成文宪法,那些国家没有成文宪法,或者那些国家有宪法,那些国家没有宪法。可以根据宪法修改的方法对宪法分类。有的宪法的修改由立法机关经过与普通法律一样的修改程序即能修改,有的宪法的修改需要特别的修改程序。属于前一种类型的宪法很少,新西兰宪法是属于这种类型的  相似文献   

4.
修宪程序是宪法修改制度的重要内容,修宪程序的完善能够规范、制约宪法修改权力.从各国对宪法修改程序的规定看,大致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提案程序、公告程序、议决程序、公布程序,本文从这4个方面对一些国家的修宪程序作了比较,并与我国的修宪程序作了对照,以期对我国的修宪程序的完善提供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5.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象其他法律一样可以通过修改的程序进行修改.但是,宪法作为具有国家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对它的修改应当有所限制。因此,一些国家的宪法在规定了修改宪法应遵循特殊的程序之后,也规定了宪法典中的某些固定条款(或称保留条款)不得通过宪法修改的程序进行修改。一、各国关于宪法修改内容限制的立宪例美国。美国宪法第5条对宪法内容的修改作了限制。第一,在1808年以前,不得对宪法第1条第9款第1项和第4项进行修改。宪法第5条规定:“在1808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1条第9款第1项和第4…  相似文献   

6.
我国历经多次修宪活动,但宪法修改的程序还存在一些不足。应该从提案、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方面对宪法修改程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宪法程序的类型以及功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程序的作用关注不够 ,导致了许多实体的宪法制度无法有效地建立 ,宪法关系不能有效地发生。应当从保证宪法规范的确定性出发来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程序 ,对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权力运作程序 ,与此同时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 ,应当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将一般性的宪法权利保护程序写进宪法。此外 ,还应当建立宪法救济程序 ,以保证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实体宪法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8.
李金忠 《法制与社会》2012,(24):279-280
宪法修改提案是启动修宪程序的第一阶段,涉及提案主体资格、提案程序具体运作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现行宪法对宪法修正议案的提出作了较为明确的规范,但是相关条文仍需推敲.本文针对宪法文本中不周全之处和修宪实践中显露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宪法修改提案程序的一些浅显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宪法的变迁、发展和保障。其方式与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宪法惯例、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其中,宪法修改这种方式不是经常采用的。因为宪法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修改宪法的严格程序,使得修宪较难。一般来说,能够采用宪法惯例和宪法解释的方法,就不采用修改宪法这种形式。过去,我国对宪法惯例并没有引起注意,宪法解释  相似文献   

10.
宪法修改是保持宪法现实适应性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修宪则需要科学的修宪程序规制,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修宪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目前的修宪程序,就宪法修改程序存在的问题,在结合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修宪程序完善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1.
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4,26(3):26-31
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结合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修改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对追诉权力的控制、辩护权利的保护、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健全程序侵权的救济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强制检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强制检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具有直接执行力 ,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我国行政强制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 :只能以宪法和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检查 ;以比例原则对强制检查的行使予以实体限制 ;加强对行政强制检查的程序性监控 ;给受害人提供完善的救济途径和方式。  相似文献   

13.
If the Italian Constitution shall be changed, to transform Italy in a semi-Presidential Republic-as in the project of constitutional revision recently approved by the Parliamentary Committee for Constitutional Reforms-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elected by the people, shall become the natural guardian of the fiscal constitution, under direct control of the public opinion (17). He should, then, be staffed with an office, to check the conformity of laws to the fiscal constitutional rules and claims might be addressed by a qualified number of Parliamentarians, in addition to the Court of Accounts, to him. The chain connecting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to the Parliament, in this new constitutional model, will be broken. And hardly the President could stand still, in case of open violation of the rules of the fiscal constitution by the Government on the Parliament, because of the risk of loss of reputation. If he were to overlook negative checks by the Court of Accounts, his behaviour would greatly damage his credibility among the electors. Thus, it seems that the difference in the model of State, whether is a parliamentary system or a system where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is elected by the people, has much to do with the workability of a fiscal constitution aiming to monetary and fiscal soundness.  相似文献   

14.
文章通过对追偿人的追偿权及追偿时效应以实际履行债务为必要条件;追偿人尚未实际履行债务前,以生效法律文书提起的追偿诉讼,追偿时效中断,实体审判程序应中止;追偿人不合理的追偿主张法律不予支持等论述,对《海商法》第257条有关追偿时效问题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5.
保释制度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先波  陈杨 《时代法学》2013,11(3):21-28
审前羁押有利于侦查工作和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该措施以付出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为代价。保释制度既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获得有限的自由,又能够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现已成为许多国家采用的羁押替代措施。我国目前超期羁押现象严重,赋予犯罪嫌疑人保释权、构建我国保释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的出路。我国宪法应将保释权作为基本人权予以明确规定,并制定保释法对保释的范围、保释的条件、保释的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论宪政的相对性普适价值之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志昌 《政法学刊》2006,23(1):36-39
在宪政民主化进程中,具体的、历史的普适价值只能是一种相对性的普适价值。其内涵主要应包括“良宪”和“宪法至上”精神的贯彻;权利与权力关系的处理,尤其是超越公民权与政府权的二元对立思维,寻求二者关系的合理定位;以人文精神为特色的现实性宪政文化。相对性普适价值对不同国家迈向法治化、全球化、现代化提供了可循规律和努力途径。  相似文献   

17.
孙记 《时代法学》2020,(1):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反腐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将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剥离给监察委员会,由监察机关按照《监察法》的内在逻辑对这些犯罪行使“调查权”,实质是将监察权引入刑事诉讼,监察机关对这些职务犯罪的调查权实质是“侦查权”。按照刑事侦查一般原理,以及我国刑事司法全面法治化的推进逻辑,特别是刑事诉讼宪法化的内在要求,《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未来发展需要对监察机关“调查权”一并进行调整,要围绕“侦查权”双向落位重塑“调查权”,要做到授权与控权同时并举,进一步规范立案机制,完善侦查原则,优化侦查构造,规范侦查行为。监察侦查权的法治化,既伴随着再次修宪中检察权的适度调适,也伴随着《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相应一并修改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适度拓展。  相似文献   

18.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及其变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地方人大常委会并不是和人大制度同时诞生,它是改革开放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产物,它的设立使地方人大成为更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但应对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予以明确规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应包括"违宪监督",对"两院"行使监督权时以不干涉司法独立为限。  相似文献   

19.
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研究一直倾向于在宪法文本乃至宪政精神下进行本体论的研究,但本体论研究无法改变目前宪法及部门法的条文规定,因而无法促进法律监督权的深化与拓展。法律监督权在政治生活中属于未完全定型的概念。在未完全定型的情形下,抛开分歧,更加注重权力行使过程、行使方式的研究更为重要。法律监督权之所以尚未定型及运行中之所以遇到很多难题,不同机关的绩效考核之间相互博弈、监督与被监督单位及个人之间的情面是尤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在这些因素构成的复杂法治环境中,考虑到法律监督权在政治、法律中的未完全定型,提倡合作共赢、又不折损情面的协商式监督更能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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