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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作为97年《刑法》新增罪名之一,由于立法较晚又缺少相应的司法实践,因此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为了解决实践中本罪的认定问题,本文将从三大方面来进行论述:其一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和特点;其二是在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时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论证;最后针对完善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运用到实际当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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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不具备"为了单位的利益"这一单位犯罪的必要要件."单罚制"不符合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发展趋势.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且应当是自然人,而不是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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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在司法实务和理论界中存在不少争议的问题,这是立法不明确、司法解释不全面所致。笔者结合工作实务,通过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谈谈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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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近年来的刑事审判实践,就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认定中的国有资产的界定,犯罪主体,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突出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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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起诉中的疑难问题
(一)对案件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必须对审查移送案件“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事项进行查明。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就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对此类案件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我们认为,在审查私分国有财产犯罪时应重点对案件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期限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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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设立,从理论上讲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着积极作用,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却并不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司法机关对本罪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对本罪打击不力,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以下几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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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增设私分国有资产罪对保护国有资产,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立法意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的处理情况不容乐观.该类案件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极小,与立法的背景和现实的情况不符.同时,国有资产流失所造成的社会问题也日趋严重.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的查处是司法界的一个难题,主要原因在于该罪的立法本身有一定的缺陷,反映到司法实践中,就是定罪难,定性难,查处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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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规定的新罪名,由于认识不清,一些地方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不能准确定罪。李佩芳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案的审判,依据事实和法律,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做了准确界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创制了一个较好的判例。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判例的评析,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认定中容易出现分歧的几个问题予以理论廓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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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因私分国有资产被规定为犯罪的时间并不长,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认定过程中的有些问题尚存在争议和分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常有发生,且发案呈上升的发展趋势。这一犯罪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地危害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了提高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办案质量,本文就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实践认定中的几点疑难做浅易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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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之上存在所有权说、本权说与占有说的对立。所有权说、本权说存在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弊端,占有说又存在保护范围过于宽泛的缺陷,处于本权说与占有说之间的修正说成为主流立场。占有原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已具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不过,并非所有的占有侵害都成立财产罪,基于占有说的立场必须对财产犯的保护范围作出适当限制以合理划定财产罪的成立范围。合理对抗本权的占有是我国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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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合同诈骗案件经常出现争议。或是公安机关抓了人而检察部门不捕、不诉,或是受害人举报被骗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再是犯罪嫌疑人四处投诉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于是不得不就定性问题逐案开会研究,将大量的精力消耗在对检察院不捕、不诉决定的复议复核上,消耗在对当事人投诉公安机关推诿渎职、插手经济纠纷的解释答复上。其中把本应履行合同的财产挪作他用的案件最为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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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出现的种种弊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设置了三种法律管制措施——交易对象管制、交易方法管制和交易程序管制。实际上,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弊端主要来自于管理层与国有产权人、其他产权竞买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法律管制也主要应当以防范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自身利益为限度。由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程序的管制措施已经足以防范上述弊端,法律管制也应当主要以交易程序管制为限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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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对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明显的变化是增设了一个量刑档次,较原来单一的量刑幅度更趋合理,适应了新时期我国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要求。该罪法定刑的提高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挥向贪官们的"尚方宝剑",司法机关更应秉持刑法的不得已原则,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审慎定罪与量刑的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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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不同类型的国有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进一步复杂化。根据国有财产所服务的公共利益的特点——为特定的公共利益服务还是为一般的公共利益服务——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有必要建立以公共国有财产与普通国有财产为基本类型的国家所有权客体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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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侵犯知识产权罪属于刑事规范,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行政刑法本质决定了其刑事实体规范构建于行政规范之上,由此导致其司法适用程序受到了行政权的制约和影响。解决这一困境的路径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确立刑事司法优位权,弱化行政权的影响与制约,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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