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监察》2010,(20):56-59
23.如何理解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的名义谋取私利,是近年来时有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这其中既有领导干部本人确实不知情的,也有领导干部本人默许、纵容、授意的。这里所称“默许”,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已经了解到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在利用本人的职权和职务上影响谋取利益,  相似文献   

2.
各级纪检监察、检察等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表明,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乃至牟取非法利益,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牟取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尽管在表现形式上与其本人直接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有明显不同,但实质上也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权钱交易行为。从已公布的案例来看,这些人的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明目张胆,“空手套白狼 "。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威严,向下属单位发号施令,强迫给配偶子女非法经商致富提供各种优…  相似文献   

3.
尚德 《中国监察》2013,(19):61-61
1997年4月,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因受贿罪等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处罚金2205亿韩元(约1.91亿美元),但最后只追缴了533亿韩元,全斗焕自称其它钱款已被挥霍一空。近期。韩国检方开始全面搜查前总统全斗焕的亲属和亲信的资产,这是今年5月底韩国组建全斗焕滞纳罚金追缴小组以来最大规模的追缴行动。  相似文献   

4.
襄尔 《政府法制》2009,(21):11-1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相似文献   

5.
最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对司(局)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从事经商办企业的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详见本期第46页)。这些规定反映了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化、细化,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的关心和爱护。 工作和生活中,如何面对亲情,怎样爱护关心妻子、儿女,是每个领导干部要遇到的现实问题。这方面唐代诗人罗隐有两句赠友人的诗是值得我们体味的。他写道:“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推崇的是为官之人要为国家大计不惜肝脑涂地,而不去为子孙谋财。可是在今天的实际生活中,…  相似文献   

6.
时评     
《中国律师》2011,(3):88-88
最高法出台规定 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实行任职回避 2月16日,据《人民法院报》消息,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问题的关切,防止法官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直接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政府法制》2009,(22):50-50
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部署,明确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相似文献   

8.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相似文献   

9.
过好亲情关     
近年来,在部分见诸媒体的有影响的经济犯罪大要案相关报道中,夫妻、父子同时出庭受审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是领导干部由于没有过好“亲情关”而走上犯罪道路,从而演绎出一幕幕全家人一同沉沦的人间悲剧。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谁不曾有舔犊之情、手足之情?人尽管职业不同,但对亲情的表达方式没有本质的区别,不同的是有些人多了“权力”相伴,于是也就有了过“亲情关”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一些有所图的人想接近、拉拢领导干部并不容易,于是就把官员的子女、配偶等作为突破口,走“曲线救国”路线,通过“枕边风”、“子女情”施加影响,…  相似文献   

10.
编者按 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针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对本部门、本系统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的具体行业、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  相似文献   

11.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的“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要求,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作出如下规定:   一、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   二、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   三、不准开办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律师的,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代理诉讼。   四、不准从事…  相似文献   

12.
继承人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通例。但如何划定继承人范围,各略有不同,大多以有血缘或配偶关系确定其继承人。两岸因历史原因而分隔,致夫妻、父母、子女散居两岸,但血缘及配偶关系不容否认。故不仅早年有被继承人在台湾,其配偶、子女在大陆地区,且近年因台胞往返两地,  相似文献   

13.
据悉,重庆市法院系统将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法院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再作为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的提名人选,而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要逐步清理,或者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或者本人辞去领导职务。重庆市高院钱峰院长表示。此举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4.
最近,一些地方反映,有的人为了达到拉拢、贿赂领导干部的目的,利用手机充值卡直接给领导干部或其配偶、子女的手机充值。对这种现象如何处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给领导干部或其配偶、子女的手机充值,是以隐蔽的方式给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或者变相行贿的行为,要教育领导干部提高警觉,充分认识接受他人给自己手机充值的危害性,坚决予以拒绝。二、领导干部明知手机被他人充值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酌情处理充值费用;不报告而自行消费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中共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共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2003年4月9…  相似文献   

15.
云飞扬 《江淮法治》2008,(18):48-50
2008年3月11日。一个爆炸性新闻震惊了韩国各界——被誉为“韩国英雄”的前棒球巨星李浩成,因和情人金成姬为1.7亿韩元发生纠纷,在将金成姬杀害后,又对其家人实行灭门式屠杀。冤魂在哭泣,不明白这个被称为韩国英雄的前棒球巨星有什么血海深仇要将她们斩尽杀绝!  相似文献   

16.
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  相似文献   

17.
据全国妇联不久前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在被调查者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相似文献   

18.
近日.一位老人来到河南省偃师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原来.老人共有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因为自己身体不太好.也为以后对子女有个交待.所以趁神智清醒时想立个遗嘱。遗嘱的内容是处分她与丈夫共有的一处房产,等她去世后,将这处房产中属于她的产权给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公证员同老人进行了谈话.得知她的父母早已去世.她与丈夫是原配夫妻.现其丈夫已去世一年多了.只有三个子女。公证员向她解释,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如果她不立遗嘱.等她去世后.她的遗产应由其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她立遗嘱也是给三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话.那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结果是一样的。一般来讲.公民要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些人或某个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像她这种情况,即使不立遗嘱.也能实现她的愿望。她听了公证员的解释.还是坚持要立个遗嘱公证一下.并道出其中的隐情。  相似文献   

19.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0,(15):7-7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干部必须申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以及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规定》明确,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立足于事先防范,把监督关口前移和贯彻“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的精神,逐步形成和推广了“领导干部个人及其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制度的内容。目前报告制度执行的对象,限定在地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含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报告的内容,目前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总的原则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