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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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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退役军人发〔2023〕2号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特制定《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3〕1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大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31号),  相似文献   

3.
<正>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辽人社发〔2023〕19号各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国资委,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属企业,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后有关衔接工作,更加便利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人社〔2023〕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管理局)、省林草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4号),结合辽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赣人社规〔2023〕3号2023年12月15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各处室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2023年第1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京人社监发〔202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京人社法发〔2023〕3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规范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文件辽财金[2020]125号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金融发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省内各银行机构:  相似文献   

9.
<正>京人社法发〔2023〕3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规范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相似文献   

10.
<正>京人社法发〔2023〕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规范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职权,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相似文献   

11.
正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广播电视局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银保监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辽卫发[2020]59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旅广电局、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保障局、银保监分局、残联,沈抚示范区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12.
正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辽教发[2020]22号各市教育局、扶贫办、党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教育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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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财税[2019]145号各市(含沈抚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扶贫办: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  相似文献   

14.
辽宁警苑保安培训学校是经辽宁省民政厅核准,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唯一一所承担辽宁中、高级保安员、保安管理师、高级保安管理师培训的专门机构,该机构隶属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相似文献   

15.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辽人社发[2010]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16.
《今日浙江》2010,(17):45-45
张建明同志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律检查组组长、浙江省监察厅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专员;  相似文献   

17.
《湖北政报》2023,(2):11-15
<正>鄂人社发〔2023〕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更大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培训规范化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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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认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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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辽人社发[2021]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省属相关企业,中直驻辽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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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省总工会文件辽政发[2019]68号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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