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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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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将浙江省2003年已年检的489家律师事务所和已注册的4805名执业律师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其持有人不得再据以从事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4410、87054411、87054376、88859539。2003年9月19日  相似文献   

2.
《中国律师》2008,(12):129-228
2008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工作已暂告一段落。现将2008年7月31日前已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名单(按所在市别、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所名、注册律师名的拼音顺序排列)予以公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02,(8):87-112
2002年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7月10日以前通过年检和注册的454家律师事务所、5870名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凡未予公告的律师事务所和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相似文献   

4.
《中国律师》2009,(10):97-160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全省通过2009年度年检注册的566家律师事务所、6192名律师(其中专职律师5555名、兼职律师318名、公职律师83名、公司律师55名、法律援助律师181名)、3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辽宁代表处、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辽宁代表处和71家法律援助机构的名单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  相似文献   

5.
《中国律师》2001,(12):93-118
现将浙江省 2001年已年检的 434家律师事务所和已注册的 4051名执业律师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其持有人不得再据以从事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电话:(0571)87054409、87054410、87054411、88856198。 2001年 9月 13 日 省 直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503号4楼邮编:310014 电话:85237300传真:85237300主任:苏全生苏全生 郑彼荷 徐宁钢 沈明敏张明炎 顾坚平 …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3,(8):98-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经审核,现对全省已通过2003年度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准予注册的律师(含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公职律师)予以公告,准予执业。凡未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未注册的律师,不得执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6,(10):125-197
二00六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工作已暂告一段、落。现将2006年7月17日前已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名)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省律协(020) 83588791,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020)86351132。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2006,(12):100-140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通过2006年度年检注册的483家律师事务所、4767名专职律师、278名兼职律师、43名公职律师、36名公司律师,69个法律援助中心、178名法律援助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其持有人不得再据以从事法律服务。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办理本单位以外的法律事务,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8,(9):109-164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全省通过2008年度年检注册的532家律师事务所、5887名律师(其中专职律师5260名、兼职律师294名、公职律师94名、公司律师56名、法律援助律师183名)、3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辽宁代表处和70家法律援助机构的名单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其持有人不得再据以从事法律服务。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办理本单位以外的法律事务,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投诉电话:(024)86626617 86626618网址:www.lnlawyers.cn2008年7月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2002,(10):127-144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已通过2002年度年检的369家律师事务所和3063名注册律师予以公告。未经注册的人员一律不得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予以监督和支持。(公告排名不分先后)湖北省司法厅律师违纪举报电话:027-87823038  相似文献   

11.
《中国律师》2004,(11):114-145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我省已通过2004年度年检注册的415家律师事务所、120家法律援助中心、4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家公职律师事务部、4878名律师、4家已注销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和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希望当事人和有关机关查验律师的执业证,未经年检注册,不得违法执业。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律师违纪举报电话:(0731)45860734586095  相似文献   

12.
《中国律师》2008,(10):97-128
2008年度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现将7月30日以前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已注册的执业律师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凡未予公告的律师事务所和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相似文献   

13.
《中国律师》2007,(10):128-173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通过2007年度年检注册的508家律师事务所、4926名专职律师、279名兼职律师、61名公职律师、41名公司律师,70个法律援助中心、182名法律援助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凡未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律师执业证》均属失效证件,其持有人不得再据以从事法律服务。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办理本单位以外的法律事务,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投诉电话:(024)86626617 86626618  相似文献   

14.
《中国律师》2004,(11):146-219
二00四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工作已暂告一段落。现将2004年10月19日前已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名),2003-2004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所及律师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省律协(020)83493517,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020)86351132。  相似文献   

15.
《中国律师》2005,(7):102-128
二○○五年度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4月30日以前通过年检和注册的487家律师事务所、4615名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相似文献   

16.
《中国律师》2002,(10):88-98
2002年度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现将7月31日以前通过年检和注册以及新设立的262家律师机构,1859名执业律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监督。(公告排名不分先后)吉林省司法厅举报电话:(0431)2750153吉林省律师协会举报电话:(0431)2795396二○○二年八月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06,(9):141-160
2006年度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6月30日以前通过年检和注册的515家律师事务所、4822名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0311--83034366、83033466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06,(11):102-126
2006年度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经暂告一段落。现将9月1日以前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已注册的执业律师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凡未予公告的律师事务所和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公告排名不分先后)。黑龙江省司法厅举报电话:(0451)82297090 (0451)82297013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举报电话:(0451)82297052 2006年9月1日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可是(律师法)生效多日,一些地方的不法之徒,冒充律师回钱害人之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与在押人犯通谋审供,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败坏了律师的形象,对执业律师的正常执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些已取得律师资格,未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也未经年检注册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一些已取得律师资格,未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但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年检注册的人…  相似文献   

20.
2001年度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已通过年检和注册以及新设立的206家律师事务所,30家独立的法律援助中心,1855名律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监督。公告排名不分先后吉林省司法厅举报电话:04312750153吉林省律师协会举报电话:043127953962001年6月1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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