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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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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村治理是国家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现阶段,村规民约和国家法在现代中国乡村社会进行有效治理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法"与"村规民约"的二元冲突,主要包括:法律与道德的选择冲突性、传统礼俗与现代法律的价值不和谐性、国家权力与乡村治理中二元治理的主体不一致性。现阶段,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在乡村治理中亟需实现现代化转型,必须要加强顶层设计,吸收村规民约中的法治资源,完善国家法;必须要坚持以民为本,培育村民的法治人格,树立法律意识;必须探索嵌入治理方式,将村规民约与国家法有机结合,合力推动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2.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蜕变和国家权力收缩.直接影响着中国乡村的治理模式和秩序原理的变化,这表现为以村规民约作为主导的秩序类型经历着从同质性秩序向合约性秩序的变迁,秩序变迁的过程要求善治的法律话语场在乡村重建。法律话语场的重建必须通过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建立规范性秩序,这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3.
村规民约中能否明确包括惩罚性规条,是当下乡村治理研究和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基于历史惯性、实践导向、法理依据及自治诉求,惩罚性规条已然成为农村治理的一类重要工具.惩罚性规条的落地实践,有赖于村庄共同体内部的有序参与和外部的指导监督,其运行关键在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以规避合法性、合理性与适应性等实施风险.从规条有效落地到乡村治理有效,需要充分发挥规条的激励、监督等功能,推进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村庄治理共同体的塑造.  相似文献   

4.
随着基层党组织和行政治理单元的下沉,村规民约也随之下沉,衍生出新的形态——村塆民约。村塆民约承继了村规民约的地域性、自发性与义务性、内生性与传承性的特征。以嘉鱼县村塆民约的实践为案例,发现作为治理创新载体的村塆民约具有全面贯彻党建引领方针、明确制定主体资格、内容与时俱进、话语通俗易懂、村塆说事形式多样的时代特色;村塆民约有效展示了传承传统美德、引导教化功能的德治属性,凸显了行为规制、拾遗补缺、普法宣传和化解纠纷的法治功能,兼顾了程序和实体的自治功能,强化了村民参与自治的主体作用,并且引导了社会力量参与自治,实现了“三治”理论与乡村治理实践的深度契合。  相似文献   

5.
冲突表现为三种情形 :国家法律不禁止的行为 ,村规民约予以禁止 ;国家法律保障的权利 ,在村规民约里被剥夺 ;国家法律予以界定的行为 ,在村规民约中也有界定 ,但内容不一致。冲突的根源为 ,乡村同时存在法律所承载的国家权力和村规民约所承载的村庄治权。另外由于一些地方法律供给不足 ,村民更倾向求助村规民约。协调两者的冲突有三条路径 :界定之路、融通之路和解放之路  相似文献   

6.
社会变迁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合理的治理工具可以为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提供支持。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需要推动村规民约在法治、自治、德治等具体领域的功能演化,以此复兴、重塑和优化村规民约,推动传统村规民约在当代社会的时代性转变和创新性发展。作为一种族群性文化象征符号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多重功能,如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区自治、传播价值观念等。村规民约通过强化耦合式演进机制、内源性塑造机制和均衡性治理机制,能有效推进“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制度化实践、推动“三农”政策在基层自主落实、促进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动态协调。为了提高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治理的效能,应从整体规划、功能拓展和机制调试方面,完善村规民约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发展型村规民约体系,以赋权推动多元参与格局的构建。  相似文献   

7.
乡土社会秩序形态与调解变迁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中国古代社会,法秩序之间的沟通依靠文化的整合,国家通过"权力的文化网络"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教化式的调解达到了法秩序的沟通;在中国法律新传统中,国家通过"权力的组织网络"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调解成为国家治理的手段;在当代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中,调解的运作由于受国家权力的影响,仍然不符合法治的要求,对调解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必须依照法治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当前,由于国家法律资源的稀缺,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民规范行为、惩处违犯行为、解决纠纷等等,大多都依据村规民约,较少正面与法律打交道,因而与习惯法有紧密联系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笔者就三个苗族村的村规民约考察入手,分析了"供全村吃一餐"的处罚规定所反映的苗族习惯法文化在当地乡村治理中的利弊,就反映习惯法文化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问题作了一次微观的探讨。笔者认为,我们应看到"供全村吃一餐"这一传统苗族习惯法文化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消极负面作用。  相似文献   

9.
面对当前严重的暴力恐怖犯罪,警务用枪经历了从限制使用到鼓励使用的巨大变迁,其背后存在一种权力运行逻辑:组织认可是规制枪支使用的主要方式。这种规制模式在社会维稳、权力自我约束等方面展现出积极的效能,也带来违背法律的重大缺陷。从法治化调控的理念出发,应在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规制,将警察枪支使用纳入法治范畴。  相似文献   

10.
南疆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着缺乏法治氛围、法律实施与非制度化因素相冲突、执法困境、村官腐败、极端势力渗透等一系列问题。"访惠聚"工作队突破了传统自上而下的垂直社会治理模式,在法治建设方面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共治,并在普法、建立乡村法治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和培育村民民主自治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1.
现代村规民约具有浓厚的法治属性,是一种民间自治规范,具有乡村秩序治理、行为规范和立法补充功能。然而,村规民约在运行中存在与国家法治的冲突、制定程序与内容失范、执行与监督机制缺失等诸多困境,应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弥合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确保村规民约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村规民约的内外部监督机制,进而强化村级自治,推进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2.
村规民约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解决土地纠纷、催生文明乡风和促进乡村民主自治等功能。通过对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进行实地调研,发现民族地区村规民约仍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实施方式不规范、缺乏村民广泛参与等问题,制约着村规民约价值功能的有效发挥。新时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统领,打造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村规民约,吸引治村能人,融入时代新风,发动民众参与,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推进乡村社会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乡村是中国文化基因原生之地,其内在的文化网络是乡村善治的基础。晚清以来国家政权的下沉,逐步改变了乡村的权力文化网络及"双轨政治"治理道路。新中国成立后30年间的乡村运动及政权建设,进一步消解了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外在形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现,乡村治理中经济效益至上逻辑压抑了权利文化网络新生的步伐。后税费时代,发挥权力文化网络在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融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提高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实现乡村善治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4.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由"政社合一"的一元管理到"乡政村治"的二元共治再到多元协同共治。新乡贤生成原因有选贤任能的历史渊源,城乡融合的发展态势,村民自治的政治制度,反哺农村的乡土情怀。其参与乡村治理的途径包括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实践中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返乡居住无保障,面临偏见与抵触,配套政策待完善等困境;应从科学合理定位角色,优化城乡融合环境,完善政策法律保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来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  相似文献   

15.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以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共同体培育来解决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缺失的社会问题。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培育是社会治理的创新形式,期望通过多元协同的主体合作,规范有序的环境营造以及协调均衡的内容创新来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并提升治理效率。因此,基于社会治理创新主体、内容与环境分析当前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培育进程具有指导意义。针对当前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培育进程中存在的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环境不稳定与治理内容滞后的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培育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与具有自主性的社会参与主体,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转变政府行政范式,重塑农村信任机制,来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培育进程。  相似文献   

16.
国家权力与乡土社会的力量博弈是研究中国乡村基层治理的有效视角。在中国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进程中,国家权力与乡土社会的博弈呈现出动态均衡的特点。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国家权力开始向乡土社会"选择性回归",这种回归寓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转型当中。然而,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转型仍然面临着民主形式化等诸多现实梗阻。为此,必须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建构双向权力运行制度以及激活乡村内生性活力等方式促进国家权力与乡土社会内生性权力的良性互动,助推乡村治理结构现代化转型。  相似文献   

17.
村规民约在社会秩序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传统。认真分析研究村规民约,有利于进一步了解、熟悉滨海新区农村的乡民社会,有利于构建和谐乡村社会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必须不断改革与完善村规民约,在规范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推进依法治村。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公民意志的表达具有多种法律渠道,"投诉合唱团"是一种新型的表达方式。投诉合唱是一种社会权利,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权力意义。"投诉合唱团"拓展了民意表达的方式和渠道,为政府了解社会和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投诉合唱团"在社会权力表达方面也存在局限性,有必要对投诉合唱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9.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农村进行基层治理的依据之一。村规民约应当界定为村民以道德传统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风俗习惯,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当前的村规民约在合法性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方面是内容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二是制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三是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不到位。为了完善村规民约,解决村规民约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考究在诉讼中的应用,从而建立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需要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限度三个方面进行。处理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衔接问题,对于促进基层治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进入后农业税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由间接治理模式向直接治理模式转变,乡村基层组织的财政基础、治理方式和权力结构以及治理运行逻辑都发生了结构性的转变,整个国家政权"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乡镇财政空壳化倒逼下的基层政府几乎完全丧失治理功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日渐疏远,传统地方权威在乡村治理中面临着失效和失语。而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离不开乡村精英力量的形成与推动,当前非体制精英的崛起成为村庄权力结构变迁显著的特点,乡村社会的精英政治从一元政治精英向多元精英治理转变。重塑乡村精英的"新乡贤治理"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后农业税时代直接治理模式下的治理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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