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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饮酒驾车酿成2死4伤一案在南昌经开区法院二审宣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元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最终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南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法院根据廖为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12月5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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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罪犯暂缓执行所判刑罚。其立法本意是认为,这种情况的罪犯有可能改过自新,不再重新违法,对社会不再有危害,所以要给他一个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司法实践表明,曾经犯罪的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从而减少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同时保持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有利于促进其改过自新。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的三种情形,即: (1)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2)发现漏罪; (3)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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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刑适用现状的统计与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我国审判管辖的划分以及缓刑适用条件的限制 ,缓刑的适用主要存在于基层法院。掌握基层法院缓刑适用的现状 ,对于科学、理性地适用缓刑具有直接的意义。为此 ,笔者以一个审判庭的一年的判决情况为依据 ,进行分析。一、缓刑适用的现状笔者统计了 91 7件公诉案件 1 0 4 8名被告人。其中宣告缓刑的 2 5 0人 ,占被告人总人数的 2 3 9% ,占可以适用缓刑的 797① 名被告人的 31 4%。宣告缓刑的 2 5 0名被告人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 根据案件类型划分。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结果的共 41 6件 438人 ,适用缓刑的 1 82人 ,缓刑适用率为 41 6%。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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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缓刑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实行的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对符合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宣告缓刑后,都能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但长期以来,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认为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是“判与不判一个样”,为探讨这一说法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加强对缓刑犯的监督管理,帮助其悔过自新,消除社会上对缓刑执行方式的误解,我院于2005年6月底开展了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回访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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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罪犯邓某,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考验起止期限为:2005年5月2日--2009年5月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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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缓刑犯赵某,1984年12月8日出生(未满18周岁)。青浦区赵巷镇人,2001年1月3日因犯抢劫罪被闽行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于2001年1月19日在青浦地区因敲诈勒索他人钱物被青浦公安分局处治安拘留15天,赵某还有吸毒等其他违法行为。青浦区公安机关认为,赵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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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受世人关注的“保荐人内交易第一案”——中信证券高管、保荐人谢风华及其妻安雪梅内幕交易案.于2011年10月25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浦东法院于11月28日开庭审理,并于2012年1月6日做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均以内幕交易罪获刑。其中谢风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800万元;安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190万元;追缴两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67.65万元。两被告人并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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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黄一平、李扬飞故意伤害一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一平、李扬飞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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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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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67条、第70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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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缓刑规定的不足与完善甄行勇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但由于该条款对适用缓刑的条件规定的过于灵活,因而当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范围过宽及至滥用缓刑的现象比较普遍,使得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其结果是放纵了犯罪分子,造成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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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缓刑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承载了人们殷切的希望,并被称为"二十世纪最进步的刑事制度"1,且受到世界多国的青睐。我国的缓刑制度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两类,本文所论述的缓刑为前者。缓刑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本文拟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对我国的缓刑制度予以审视,重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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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刑罚个别化、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我国无论是缓刑适用的决定还是缓刑的实际执行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参与不足,没有创造条件让社会参与缓刑适用的决定过程和缓刑的实际执行。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可以通过缓刑适用前听证程序的设置和基层社区矫正组织的组建来扩大社会的参与度,使缓刑制度得以实现其应有的价值与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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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表明,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显其差,原因是审判人员存有趋利避害的意识和缺乏缓刑管教条件及对被害人赔偿不到位。改善外地人缓刑适用状况应建立再犯可能性评估机制和缓刑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