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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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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无垄断法律的空白,意义重大。《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对于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基本理清了知识产权行使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同时,其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定又不具实际可操作性,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性规范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TRIPs协议第40条授予了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权利.主要西方国家根据各国的经济竞争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有力地解决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通过对TRIPs协议该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规定的分析,结合该条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与法律价值,认为我国也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反垄断规则,并尽力保持知识产权的政策性与灵活性,从而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特别是技术贸易领域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3.
黎珊珊 《法制与经济》2013,(7):38-39,41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但一旦被滥用,则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后果,构成垄断行为。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分别归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是經营者集中,因此反垄断行为认定通常遵循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规制中,合理分析原则的应用范围较本身违法原则更广,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具有一般原则的性质。①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颁布和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垄断的指南或规章,并以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为基础,采取或遵循一种分类规制的原则思路对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认定作出细化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定较为原则,极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研究制订专门的、确定性较高的执法指南或者规则,并将分类规制的思路和方法引入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4.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垄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有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用延伸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法哲学上的权力限制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理论和反垄断法上的竞争理论则为这一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本身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反垄断法》第55条的规定虽体现了这一点,但却混淆了滥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其实,滥用知识产权并不是适用《反垄断法》的前提,而是《反垄断法》适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技术标准垄断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对经济生活的作用日益凸显,并在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中不断得以扩张与强化,其与技术标准结合所形成的技术标准垄断,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技术标准垄断的具体规则,导致法律适用中的严重困惑与障碍,难以适应新条件下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要求。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作为知识产权垄断表现形式之一的技术标准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的现有制度体系中构建新的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制度规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该制度规则概括讲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对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人规定特别的反垄断义务;二是对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垄断行为予以反垄断审查与惩处。  相似文献   

7.
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许可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凸显双刃剑特征。其在以特有的商业价值对市场竞争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又会衍生诸多垄断行为,妨碍、破坏或扭曲竞争,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形成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行为的具体制度规则,各国或国际组织普遍尝试采取延伸解释或类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产生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许可中的垄断行为应受该法控制,但同样未能解决究竟应如何控制的问题。因此,应在反垄断法中系统构建知识产权许可中垄断控制的新制度规则。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知识产权许可垄断控制的法律适用原则、基本分析方法以及知识产权许可中主要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要求等。  相似文献   

8.
邵燕 《法制与社会》2010,(28):95-96
知识产权反垄断有助于维护竞争秩序和国家整体经济利益。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零散不协调,远未形成体系,《反垄断法》的规定又过于简单,许多基本问题尚未厘清。因此,明确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是研究知识产权法垄断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9.
当下,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规制制度是解决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规制制度,一般原则的确立至关重要。在确立一般原则时,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解决:(1)知识产权垄断法律规制的程度问题,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同等对待原则应成为可供选择的原则;(2)知识产权垄断法律规制的范围问题,适用分类规制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问题;(3)知识产权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分析方法问题,而合理分析原则能在对复杂经济事实的分析、比较中,客观、合理地确定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合法与违法,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规制的价值目标,因而具有一般原则的性质。故同等对待原则、分类规制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应成为这一新制度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10.
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以“垄断”为视角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冯晓青 《知识产权》2006,16(5):26-31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特别是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由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所决定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直接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或国家的授予,这是知识产权人利用知识产品的法律前提.在知识产权环境中,也可以将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作为垄断的一种表现,将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视为垄断的一种类型.但是,这种在专有意义上的垄断和反垄断法中的垄断不能相提并论,也不能被反垄断法所调整.  相似文献   

11.
日本关于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王先林 《知识产权》2002,12(2):44-48
以维护竞争自由公平和经济活力为己任的反垄断法在日本通常被称为禁止垄断法。日本《垄断禁止法》制定于1947年,后来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进行了多次修改。该法在协调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方面,一开始就设有专门的条款,其第23条规定:“本法规定,不适用于被认为是行使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垄断行为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于前者并不要求当事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其与后者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很大不同。技术合同中的垄断行为多数应该归入纵向垄断协议,少数可以归属于横向垄断协议,若当事人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则其还有可能归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必要使《合同法》中的垄断与《反垄断法》中的垄断接轨,因此应尽快制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法规或指南。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宣炀 《法制与经济》2009,(16):57-58,60
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生效,该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碰撞也将在所难免,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与冲突则成为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虽然《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该法言辞较为抽象,这势必会给日后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首先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进行比较,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冲突的核心问题。然后按照反垄断分析的一般径路——从垄断地位的确认到垄断行为的规制——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具体形式加以介绍。最后,文章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为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的指导。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知识产权保与管理,维护国家、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等产权所有或持有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卫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第四条本规定保护管理的知识产权,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该由单位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包括单位与他人共享的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的重叠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何炼红 《法学研究》2007,29(3):59-70
知识产权重叠保护现象背离了知识产权的平衡政策目标,是知识产权全面扩张的副产品。它直接导致了正外部性内在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破坏、知识产权垄断成本的增加。解决知识产权重叠保护问题的思路是: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原则上禁止知识产权的重叠保护;制定工业版权法,预防知识产权重叠保护现象的出现;明晰法律解释规则,削减知识产权重叠保护可能造成的危害。  相似文献   

18.
在知识产权的时代背景下,知识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滥用问题,许多学者将问题的症结归结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落后。形成这样的结论的前提就是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只有反垄断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以为这种前提是错误的,垄断有其特有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不能用等号将知识产权与垄断简单的连接起来。文中在反思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寻求了解决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首先应该是一个文化问题,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共享性、实用性与低价性,当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国际化进程中遭遇知识垄断、规律理性与权利至上的文化挑战时,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必须通过充分解放思想与大胆创新的方式和谐崛起,突围垄断,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20.
《法学杂志》2012,33(5)
知识产权首先应该是一个文化问题,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共享性、实用性与低价性,当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国际化进程中遭遇知识垄断、规律理性与权利至上的文化挑战时,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必须通过充分解放思想与大胆创新的方式和谐崛起,突围垄断,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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