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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监督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对于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严密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和释放司法效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检察监督应当有其边界,正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要求,将具有可监督性的行政职权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对于在个案中难以纠正的行政违法行为,不宜以个案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应当厘清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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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华中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1):101-108
对我国行政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目的在于及时调节和疏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间的行政纠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面对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行政法律监督目的并未完全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应当包括抽象行政法律监督与具体行政法律监督两方面。以行政诉讼监督效果衡量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其效果并不明显。当前随着大调解格局、法院能动司法、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有难点,但也有不少突破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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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国家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监督纠正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公共治理,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体系是当前检察制度改革的热点,也是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点.目前许多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根据检察权的定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遵循行政管理和司法的规律,尊重行政的能动性和行政裁量权,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公益优先原则、事后监督原则、行政处理先行原则、必要原则五项基本原则,科学界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共利益的标准和范围,设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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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由于行政立法立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所立之法和国家的宪法、基本法律相抵触的现象,直接给公民和有关组织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立法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本文着重从权力机关入手,对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从原因、模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等几个方面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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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担负着对行政职权依法监督的职责,如何有效地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职权的监督职能作用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通过行政审判对行政职权进行"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才能有效地促进政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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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助推国家法治进程的重大举措。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已经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规定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但因缺乏法律直接规定,法治化程度仍有待提高。目前应主要从有限范围内监督、实行案件化办理、完成基本制度构造等方面,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基本法治化保障,以便深入推进实践,积累丰富经验,为后续立法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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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授权立法监督机制是规范行政授权立法和保障其合法运作的重要制度。然而,我国立法实践中的监督机制却并不完备,存在监督主体非专门化、监督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和监督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应着力从行政授权立法的监督主体、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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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英国、法国及前苏联的行政法律监督模式来看,完整的行政法律监督应涵盖诉讼与非诉讼两大领域,监督方式也具有独立性、完整性与广泛性等特点。针对我国目前行政法律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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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区分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从事前、事中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预防不当内部行政行为的危害、补救由此造成的损失、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利。为此,要通过严格内部行政行为的程序、强化专门监督和人大的监督、扩大受案的范围和渠道来强化对其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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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全面阐述,而及时有效的行政法制监督是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现行行政法制监督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本文在对行政法制监督释义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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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立法主体。由孙志刚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行政立法及其监督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事前监督缺位,事后监督不足。本文论述了我国行政立法的现状及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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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权监督体系中,行政层级监督是其中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然而,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我国的行政层级监督囿于诸多因素限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在简要分析我国行政层级监督现实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目前行政层级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促进我国行政层级监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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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检察监督的探索与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我国行政法治与检察监督而言,一方面, 在行政领域相当程度上存在监督真空与监督不力现象; 另一方面,检察监督范围失之过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实现。确立检察机关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不仅是我国行政法治现实的诉求,而且具有理论基础与规范依据。在行政法治背景下,拓展检察监督范围、构建新的监督方式以及实现检察体制的发展已经成为难以回避的时代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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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将行政检察监督范围从诉讼领域拓展至行政执法领域,是新时代行政检察持续发力方向之一。从职能性质、履职范围和履职过程观察和审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应是直接监督、适法监督、事后监督。基于此职能定位,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制度良性发展应当重点关注职权配置和运行规律,以职权入法打破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合法性质疑,以功能发挥廓清与行政公益诉讼之间的边界,以精准监督体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补强监督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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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福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4):10-14+36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其中行政立法之外的其他抽象行为在实践中大量存在, 但对其规范和制约又相对较少。进一步加强对这一类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本文从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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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规范和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抽象行政行为是政府行为中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现行体制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途径很多,但实际收效甚微。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其中最主要的监督途径就是将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本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结合行政复议实践和海外经验,提出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复议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抽象行政行为进入复议范围后面临的申请复议的条件、复议管辖、复议效果、复议决定的性质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