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2 毫秒
1.
2.
检察机关肩负着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公诉、民事行政申诉等重要职能,在行使权力背后都可能潜藏着谋取私利等各类风险,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本文试从传统案件管理机制存在的弊端入手,分析传统案件管理模式下滋生的案件风险类型,提出依托案件管理中心平台,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对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制约障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肩负着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公诉、民事行政申诉等重要职能,在行使权力背后都可能潜藏着谋取私利等各类风险,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本文从传统案件管理机制存在的弊端入手,分析传统案件管理模式下滋生的案件风险类型,提出依托案件管理中心平台,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对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制约障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相似文献
4.
基层院建设的实质是检察监督能力建设。省院党组对此十分重视,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今年6月,省院王晓勇检察长一行到海西州检查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这是在天峻县深入县院办公楼建设工地进行调研。 相似文献
5.
案管机制改革:抓住机遇 趁势而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述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5月24日至25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检察院的分管院领导和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高检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过大会发言、视频短片及分组讨论等形式,对案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发表 相似文献
6.
今年以来,山西省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相继成立。实施案件集中管理,是省院党组作出的改革检察业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期待、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改革,应遵循诉讼规律,按照监督评估与办案相分离、全程监控与重点监督相结合、质量状况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机构,从流程管理、评估机制、质量标准等角度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8.
2012年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检察信息化为手段,以健全组织机构、选优配强队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平台为切入点,以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监督与配合并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健、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重点 相似文献
9.
日前,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座谈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10.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当前,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多头管理、重结果轻过程、质量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管理对象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应从流程管理、过程控制、标准管理等角度建立完善管理措施体系。同时,应通过完善执法错案追究、实行全员绩效管理与考核、健全督办通报制度等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践中,检察长对审查逮捕意见的决定权,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检察长不能直接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检察长行使决定权只具有程序和形式上的意义,检察长的决定应当以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意见为基础,检察长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意见直接作出决定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12.
13.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但是启动再审程序后,如何审理则完全成为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目前抗诉案件再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的效果。为此,我们对全市1998—2000年度所办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提请省院抗诉案件再审的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调查。 相似文献
14.
7月31日,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在沈阳金剑大厦召开。来自全省16个市(分)院检察长及省院各处(室)处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5.
16.
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订后的刑法相继实施,新形势下犯罪形态千变万化,错综复杂、似是而非的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案件定性难,出庭公诉难度大,对于公诉人富有挑战性。承办人可能会因办案水平或认识的差异而与集体意见、检察长决定相左。由于案件的最终审结意见否定了承办人的意见,必定会挫伤其支持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出庭公诉效果。针对这种情况,我院从1999年起试行了案件换办制度。原承办人因承办意见被检委会、检察长否决之后,可能影响出庭公诉效果的,改变案件承办人员。实践证明,实行案件换办制度,可以保证办案人员忠实履… 相似文献
17.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1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是审查起诉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8.
19.
目前,尽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已经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现有规定模糊、检法两院对其认识不统一,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对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的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检察长列席抗诉案件审委会应当处理好的几对关系进行阐述,对该制度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 相似文献
20.
一、引言2010年4月28日,石狮市院妥善处理了两个村庄百余名村民聚众相互斗殴的案件,对涉案的施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的成功处理得到了当事人、所在村、镇、社会各界以及海外侨胞的褒扬,也得到省委领导和省院倪英达检察长的肯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