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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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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现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以及制定后的实施,尚存在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现行的立法原则、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程序中的各项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业已基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是否完善?内容上是否切实反映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宪法和法律制定后实施得怎么样?等等。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不断显露出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计适当的方法和制度,对这些问题进行经常性的调查、评估和反思,是一项新的和重要的立法后续性工作,是必要的立法"回头看"。我国的立法后评估应当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不适宜搬用国外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立法后评估理论与实践初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有关地方立法机关不断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方法和途径,自2000年以来,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施行一段时间后,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对法律的实施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对法律中所设计的制度进行评判,并针对法律自身的缺陷及时加以矫正和修缮.由于立法后评估在我国的实践时间尚不长,相关的统一规范也未形成,因此有必要对立法后评估的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原则和评估实效等关键问题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3.
为确保地方立法评估的权威性与正当性,实现地方立法评估的统一化与制度化运行,地方立法评估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地方立法评估法》应当对地方立法评估的宗旨与原则、主体、对象与内容、标准与程序等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制度性基本要素进行科学、理性设置,以服务于地方立法评估制度法治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相似文献   

4.
立法后评估标准的概念、维度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后评估标准对评估结论具有决定性影响。立法后评估标准是评估主体对正在实施的法律规范进行质量和影响状况评价所依据的准则或尺度。立法后评估标准涉及多种视角与维度,是应然与实然、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对立法后评估标准的设定具有主要影响的因素是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  相似文献   

5.
立法后评估是当前世界各国都已普遍采用并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主要是用于在法律法规实施以后,运用动态的方法来检验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果,从而达到立法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我国各级立法机构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立法后评估这一项制度。其中,通过研究国外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是较为有效和相对简单的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比较我国与国外的差异,借鉴、吸收国外的优秀、先进的部分,弥补我国目前在立法后评估制度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而最终建立和完善我国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立法后评估: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立法迎来从数量型发展向质量型发展的转折,立法后评估成为提高立法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本文以对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评估研究报告为依据,阐述立法后评估的特点、主体、对象、内容、标准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克服当前立法后评估遇到的制度困境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一项新制度能否持续开展并加以制度化,既取决于立法主体的共同认可和支持,也有赖于规范化程序的保障。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推行不应当是立法机关临时性有选择地挑选某一部法律法规的"试检",而应当是以法确立的长效性的常态化制度。将基于有效期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启动机制与基于评估预警期限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启动机制有机衔接、相互配合,建立起规范化、持续性、常态化的立法后评估启动保障机制,可以有效避免立法后怠于评估和随意启动立法后评估的发生,从而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机制在有效运用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方面的功效。  相似文献   

8.
张禹 《行政法学研究》2008,(3):16-21,35
立法后评估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评估主体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制度设计原则、主体分类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实践的比较,我国应当将立法机关确立为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的评估单位,并科学设定后评估的参与者,以确保立法后评估达成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9.
立法的合法性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全胜 《法学论坛》2008,23(2):44-51
法律绩效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的合法性评估是法律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立法的形式合法性、价值合法性以及实践合法性的评估.当下中国立法面临权限不清晰、公众参与缺乏等合法性困境,需在立法程序、立法权限等制度方面加以重构.  相似文献   

10.
法律绩效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立法问题,从而完善立法。法律绩效评估的公众参与模式强调公众对立法实施效果评估的参与,以获得法律实施的客观、真实的评估信息与结果。法律绩效评估的公众参与模式发挥一定的积极功能如表达利益、整合利益、认同法律、宣传法律等,但也会存在一些技术与制度上的困境。  相似文献   

11.
立法后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后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模式是指受法律直接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参与的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模式。该模式的采纳能够让立法者对立法实施状况获得真实、全面、客观的评估意见,从而获得相对科学与客观的评估结论,  相似文献   

12.
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医药传统知识不仅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医疗资源,也是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商业资源,通过立法来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已经成为了中医药界的共识。在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立法的过程中,立法技术要遵循与现行法律有效衔接、制度创新、上位法与下位法相结合等基本原则;立法内容要遵循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分类确权、体现价值、国家利益、政府主导等基本原则;立法进程要遵循先易后难、协调配合等基本原则,从而实现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法律制度的系统构建。  相似文献   

13.
对中国引进信托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制度来源于普通法系,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巨大优势,以至于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对该制度进行了法律移植,本文意在通过考察各国对待信托制度以及处理这一障碍的不同立法例来进行我国信托法的立法反思。  相似文献   

14.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为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维持保障事业正常运行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诸多问题。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公平效率兼顾性原则,政府统主导性原则。应从加快立法步伐、与其他立法相衔接、保障资金来源、与WTO相关规则相接轨等方面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5.
德国土壤保护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形成了从区域间合作协议、联邦专门立法到州立法的多层次格局。《联邦土壤保护法》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设总则、原则与义务、污染场地的补充规定、农业土地利用、最终条款五部分,规定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并形成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土壤信息传递、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等具体制度。我国土壤污染问题严峻,应当借鉴德国的立法模式,加快制定全国性的《土壤环境保护法》,鼓励地方积极制定有效的地方性法律,并健全完善我国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立法后评估对象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后评估对象的选择依据在于立法后评估对象选择的有效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由于长期以来“重开发,轻保护”,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十分严重,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面临严峻的形势.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不同层次的法律文件,初步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法律制度,但在立法执法、资金技术、恢复评估及维护等制度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从加强生态恢复立法、完善环境准入制度、规范保证金制度、健全生态效益评估制度以及生态恢复后的维护制度等五个方面对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建国50多年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健全等诸多不足,并且已经影响到我国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相似文献   

19.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相似文献   

2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不触及现行有关法律适用的各类法律的前提下对现行法律中的法律适用制度作出解释性、补充性或扩充性的规定,该法通过后,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中将存在多套有效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制度。从立法技术层面对该法与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法律适用规范之间存在的潜在冲突进行理论辨析与实证分析,以避免和消除这些潜在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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