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关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争议问题意义重要。死刑制度改革应当采取立法与司法并进的路径,并持续关注死刑之司法控制,配合修法时机集中关注与促进立法改革;对于死刑改革的步骤,我国应根据社会发展阶段并结合死刑罪名的不同情况,在本世纪上半叶分三个阶段逐步废止死刑;在制度与观念的关系上,应以适度超前的死刑制度改革引导民众死刑观念的转变。  相似文献   

2.
联邦体制之下的美国死刑立法与制度改革,并非简单的州际立法取舍与司法适用标准变革问题,而是历时经久、事关宪法效力的根本问题。美国死刑改革作为世界死刑多元化改革模式中一个独立而有益的范本,其发展经历了以立法改革为中心向以司法控制为中心的转变。宪法确立的"二元联邦"制、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是宪法修正案影响美国死刑变革的制度基础。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酷与不寻常刑罚"条款进行"进化中的伦理标准"解释,不断调整死刑适用程序与实体标准,构建出以程序上的"双阶程序"、实体上削减与引入法定加重情节限制为核心的死刑裁量制度,开创了死刑立法与司法改革的双向互动局面。  相似文献   

3.
周道鸾 《时代法学》2007,5(2):36-45
少用、慎用死刑是董必武同志的重要法治思想,少杀、慎杀是现阶段中国对待死刑的重要刑事政策。死刑核准权的收回拉开了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序幕。应当从立法上逐步减少并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从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改革和完善中国死刑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魏昌东 《法学》2013,(1):31-43
美国司法型死刑控制模式形成于美国特有的政治法律制度与文化传统中,是立法废止死刑难达统一目标情况下做出的一种积极选择。美国司法型死刑控制模式集程序上的"双阶程序"与实体上的严格死刑标准、削减死刑范围以及引入法定加重情节限制死刑适用与一体,由联邦最高法院借助违宪审查制度解释宪法,并通过判例制度创建而成。司法型死刑控制模式对中国死刑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5.
刘杉 《中外法学》1991,(2):59-61
<正> 死刑制度从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就已成为北美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过程中,很少有人对美国开国元勋赞同的死刑制度提出根本的质疑.联邦首席法官沃伦曾经指出:"在我们整个历史中一直延用死刑.因此,当死刑仍被广泛认可的时候.不能说它违背了宪法上的残酷概念."他的死刑观可以说代表了美国司法界. 20世纪前,报应刑和威慑刑思想几乎主宰了美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死刑被认为是一种既经济又实用的刑罚手段.直到19世纪30年代,马萨诸塞州立法院议员罗伯特·兰塔尔发起了一场否定死刑遏制力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才开始动摇死刑在美国的传统根基.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死刑制度亟需朝着严格限制、逐步减少的方向改革。我国现阶段死刑制度的改革面临四大难题:一是国内外尤其是国内的重大社会环境条件尚不充分;二是立法方面存在死刑罪名过多、刑罚体系严重不协调等问题;三是司法方面还缺乏限制死刑适用的规则,死刑核准权收回后的成功运作还面临着重重困难;四是我国崇尚死刑报应的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各界的死刑观也不尽相同。针对上述难题,论文提出并论证了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五项对策、建言。  相似文献   

7.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当今世界上所有保留死刑的国家均将故意杀人罪适用于死刑.但在废除死刑的国际大环境下,世界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都通过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只将死刑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最终适用率并不高.这些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对于中国推进司法改革,有效保护人权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6,(1):3-13
死刑改革是当下中国重大的现实问题,而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改革问题则是死刑改革中最受关注和争议最大的重要问题之一。中国最新刑法立法《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促进了死刑适用规范化;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积极限制死刑适用;并且确立了严重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的终身监禁制度,以达到严惩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和着力减少死刑立即执行之适用的双重功效。在未来中国对严重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立法控制中,应当考虑将死缓制度作为适用死刑的优先考虑方式;在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分立时,应择机先行废止受贿罪的死刑;待时机成熟时,应在立法上及时全面废止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9.
当代中国死刑改革争议问题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秉志 《法律科学》2014,(1):146-154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0.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1.
This paper is a study on the abolishment of death penalty in China. The author first reviewed the ancient death penalty in China, looked at the history of death penalty from its evolution and reform, then examined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death penalty, and brought forward a practical question of what course should the flourishing death penalty in China follow in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of abolishing and restricting death penalty. In this regard,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conditions for abolishing death penalty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ublic opinion’s influence, choice of politicians, control of crimes and structure of criminal penalty. He also designed a course for China to restrict and abolish death penalty from the legislation setting and judicial restriction, expecting to find a practical way to abolish death penalty.  相似文献   

12.
杨俊 《法学杂志》2012,33(4):162-167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因为与以往历次《刑法》修正案相比,本次《刑法》修改可以说是幅度和力度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八)》的亮点之一就是削减了死刑罪名,由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因其严厉性、残酷性、非人道性和不可纠正性而长期为人所诟病,死刑之存废也是学界一直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然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对死刑依然保持现状或轻言完全废除都不可取,更重要的应当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适用上对死刑进行有步骤地、渐进式地改革。从此意义上说,《刑法修正案(八)》充分表明我国已进入对死刑的实质性改革阶段。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死刑的问题,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国际公约与会议决议,尤其2007年“暂停死刑执行”决议的通过,对世界死刑废止进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仍然在法律中保留着死刑以及实际执行死刑。如何应对死刑废止全球化的趋势,是刑法学界与司法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应从联合国公约决议关于死刑规定的流变入手,在解读相关条约决议的内容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刑事立法与司法上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4.
在控制死刑的背景下,徒刑制度必须合理承接遏制犯罪的社会功能。与域外徒刑制度相比,中国徒刑制度的缺陷是刑期遇低,执行期限遇短,减刑遇陡,因而需要给予宽严相济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刘健  赖早兴 《现代法学》2004,26(4):83-86
限制、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刑法制度改革的趋势,在我国目前废除死刑的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严格限制死刑应是理性的选择。赦免以其特有的刑事政策功能对于限制死刑的适用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激活并完善我国赦免制度对于我国死刑的限制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应当依据国际人权公约完善赦免制度,其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例、赦免程序、赦免对象、赦免条件等方面。  相似文献   

16.
当前对死刑限制和废除讨论的重点已从立法转向司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死缓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被过度适用。值得注意的一个趋向是过去原本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现今大都适用了死缓制度,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既有违死缓制定的初衷,也曲解了限制和废除死刑的本来含义。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死缓制度的适用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17.
慎用死刑是刑事司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慎用死刑必须正确掌握死刑的适用条件“罪行极其严重”。如何判断“罪行极其严重”是一个难题,应该加强立法和司法的解释。与此同时,正确地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正确适用死刑的又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郭晶 《时代法学》2014,(4):69-7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逮捕的适用已异化为定罪的前奏,逮捕所引发的未决羁押也已异化为刑罚的预支。对此,目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一种是否定现状,试求回复逮捕作为强制措施本质的"强制措施化"改革模式;另一种是默认现状,试求对逮捕适用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革,以提升逮捕质量的方式减少其功能异化所造成的危害,即"逮捕诉讼化"的改革模式。前者虽在理论上具有毋庸置疑的正当性,但实践中却面临一系列障碍;后者虽颇受立法与司法实践青睐,但该种理念却以默认逮捕实体化为前提,其理论正当性却面临质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