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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核准必须追究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我国刑法第76条依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追诉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 ,有几类特殊类型的犯罪不能依照现行立法确定追诉时效 ,为体现刑事立法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提出 :1.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制度。 2 .对行为与结果相继发生的犯罪 ,一律从结果发生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3.重新设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状 ,其追诉期限从拥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时起计算。  相似文献   

3.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是指犯罪行为是连续犯或者继续犯,这两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犯罪究竟是不是继续犯,对于确定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有几类特殊类型的犯罪不能依照现行立法确定追诉时效,为体现刑事立法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提出:1.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制度。2.对行为与结果相继发生的犯罪,一律从结果发生时起计算追诉期限。3.重新设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状,其追诉期限从拥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时起计算。  相似文献   

5.
笔者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所谓追诉时效"的观点,主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具有追诉时效;并且其追诉时效的最高期限应为五年,而不应是十年.  相似文献   

6.
渎职犯罪法律后果消灭的法定原因之一就是超过追诉时效。我国追诉时效制度规定较为简单,渎职犯罪如何准确计算追诉期限在实践中分歧较大,如私力救济下追诉时效问题在跨法境下认识不一致,监察立案是否能够适用追诉时效,司法解释在跨法境适用追诉时效制度时存在不同理解。这些问题亟需通过厘定渎职犯罪追诉时效的犯罪之日、结果发生之日等核心概念,并借助渎职犯罪不同犯罪样态追诉时效差异化分析,解决追诉时效制度在渎职犯罪案件中的准确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7.
对于一定的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未予追诉,其追诉权即行消灭,不得再追诉的制度,谓之追诉时效。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中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体现了刑罚的目的,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最佳效果。但是,我国刑法学界目前对这一制度研究得还很不够,一些著作中对追诉时效还仅限于对意义的论述,对时效本身的一些问题,基本上不予探究。本文拟就时效中的几个问题,略抒管见。一、追诉时效的中断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期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  相似文献   

8.
关于未遂行为的处罚范围存在三种模式,即概括规定、概括规定与特别规定相结合以及混合与区别规定。我国刑法在未遂行为的处罚范围上采取了概括规定的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遂行为均要按照未遂犯处理。对于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应排除其未遂行为的可罚性。  相似文献   

9.
顺应世界刑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但就现行刑法的已有规定而言,仍然存在诸多的不足。关于追诉时效的起算,仅考虑了犯罪行为的时点,而忽略了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产生不同步的犯罪行为。关于“法定最高刑”的规定,含义不甚明确,应当进一步明确。关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规定,应当将“立案侦查”改为“立案”,将“立案侦查的机关”扩大化,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修改为“只要是立案侦查的案件,行为人在逃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由于刑法的修正,刑法分则中部分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现行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难以适用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修订时效计算的基准。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的案件事实上等同于"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逃避侦查"的认定以侦查机关立案为前提,且是对人立案而不是纯粹的对事立案。  相似文献   

11.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在立法上替代具体犯罪法定刑中的死刑的刑罚措施。本文试从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通过对死刑替代措施的定义之争、内容之争的分析,对相对无期徒刑替代说、无期徒刑长期自由刑替代说、死缓替代说、多元采用说等进行逐一的批驳。无期徒刑绝不等同于终身刑,应当在不久将来立法上逐步废止死刑的语境下讨论死刑替代措施,不必设置终身刑,也不必提高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应当维持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6条将保险诈骗行为独立为罪。本文仅就该罪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保险诈骗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就保险诈骗而言,它能否成为独立的罪名,取决于它是否被诈骗罪所包容。从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的比较来看,首先,它们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着重大区别:1.在犯罪客体方面,诈骗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保险诈骗侵害的是正常的保险秩序及法人财产权;2.在犯罪主体方面,诈骗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而保险诈骗的行为人则包括了自然人与法人;3.在犯罪客观方面,诈骗罪泛指隐瞒真象、捏造事实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保险诈骗仅指保险活动中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行为。其次,它们在法定刑方面也有区别: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且罚金刑未明确规定罚金的数额;保险诈骗的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而且罚金刑明确规定了罚金的数额。可见,保险诈骗不为诈骗罪所包容,它有自己独立的犯罪构成与法定刑,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相似文献   

13.
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配置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法定刑幅度较低。法定最高刑仅为三年,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业务过失重于普通过失的原则,而且比其他业务过失也偏低_。二是法定刑刑种单一。只有有期徒刑和拘投两类,显得过于单调。建议在医疗事故罪中增加罚金刑,增设剥夺或限制从事特定职业资格的资格刑、资格刑具有防止犯罪人再次利用其资格进行犯罪的独特功能,这不仅是打击犯罪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刑罚体系科学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是,对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是否应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大家认识也不一致。因此,本文想就这个问题谈一点探讨性的意见。大家知道,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那些已过追诉时  相似文献   

15.
单位犯罪的域外管辖权如何确立,对单位犯罪如何确定追诉时效,单位累犯如何处罚,这些问题均是刑法立法的盲点,应通过补充立法予以解决:1.中国单位在境外犯罪应接受中国刑法的管辖。2.对单位累犯应当设立累犯制度。3.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制度。  相似文献   

16.
法定刑设定根据与设定技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国家强制力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刑罚设定来体现的。刑罚设定问题包括法定刑的设定根据与设定技巧。只有社会危害性程度才能作为法定刑的设定根据。法定刑最低刑与最高刑的设定,决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它应该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程度来设定,而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判断又必须依据相应的价值观念来进行。我国刑法法定刑设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同罪异罚与同罚异害现象;二是存在法定最高刑与最低刑过高现象;三是不同犯罪法定刑之不平衡。  相似文献   

17.
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这一规定从立法上确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新罪名,为  相似文献   

18.
短期自由刑是短期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方法。学界对短期自由刑的界定存在较大争议。短期自由刑之"短期"应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短期自由刑之"刑"应以宣告刑为原则,以执行刑为例外和补充。短期自由刑存在时间短、教育改造效果差、累犯率和再犯率高的弊端,但同时短期自由刑又具有适应刑罚个别化、轻缓化的功能。我国应当保留短期自由刑,但应当对其进行改良。我国应采取避免或减少短期自由刑的宣告、执行以及改善短期自由刑执行的条件等措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规定了超过诉讼时效核准追诉制度及其适用条件,但却未对适用条件的具体内容做出详细规定,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核准追诉案件的证据标准应采用“双标准”模式;判断“法定最高刑”时,应考虑能够影响“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量刑情节;“认为必须追诉”的主体应包括司法机关、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于“必须追诉”的认定应对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在事实、证据达到立案标准后立即报请。  相似文献   

20.
绑架罪的基本法定刑过重,应降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绑架人质并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应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规定"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一律适用死刑过于绝对,应将其与获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恶劣情节一起,配置"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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