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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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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动态     
威海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山东省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标准: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并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做到专户储存、专  相似文献   

2.
王忠君 《中国民政》2011,(12):58-58
今年以来,内蒙古阿荣旗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提标政策,全力确保城乡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2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6元。二是五保供养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83元,分散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800元。  相似文献   

3.
张霞 《中国民政》2009,(12):57-57
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标准。一是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从2009年起全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86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260元,  相似文献   

4.
一是合理确定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标准,建立了以政府财政为主的供养保障体制.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补差不低于360元.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3]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省政府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增幅度和时间(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增幅度。按现行标准的10%左右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按不低于现行标准的10%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政府确定。(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调增幅度。按现行标准的8%提高农村集中供养五保  相似文献   

6.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82号)精神,经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渝中区、大渡口区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万州区、黔江区等11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南川区、梁平县等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5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7.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4]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现就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标幅度和执行时间(一)提标幅度。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左右调增,农村低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10%以上调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按现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的10%调增。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二)执行时间。新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8.
重庆市丰都县切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切实解决应保尽保问题。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并自愿人保的及时予以审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将全县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按每人每年300斤稻谷和1200元现金的标准予以落实。  相似文献   

9.
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自去年6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为群众办结30件实事,截止目前.30件实事件件得到落实,惠及服务对象达30万余人。这30件实事基本上涵盖了民政工作所涉及四大类型70多项业务,安排善款333.7万元。农村五保工作全市初步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向财政供养的转变,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利用福利基金3300万元,新建了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市精神病院门诊楼、市社会救助管理站救助综合楼和市军休活动中心等;投资16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0.
《广东民政》2011,(3):20-20
近几年,惠东县不断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奴隶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惠东县五保供养人数为2859人,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362元,达到了省政府《五保供养条例》要求的五保供养标准。领导高度重视,把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11.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  相似文献   

12.
短讯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江苏省昆山市政府确定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880元,标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仍然享受原先与低保制度配套的优惠政策。(昆山市民政局)四川省达县扩大五保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  相似文献   

13.
曾焕添 《广东民政》2010,(10):55-56
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下发文件通知,该区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的317元提高到417元,该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之前未补足的差额将在次月领取五保供养金时一同补发。  相似文献   

14.
宁政发[201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银川市、石嘴山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相似文献   

15.
《中国民政》2009,(7):59-61
九江市出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 江西省九江市民政局出台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全市有732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列为改造对象。要求要准确确定资助对象,只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处于自然灾害严重地段,不适合新建、重建住房户,资助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对象维修住房。坚持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优先;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优先:新建、重建住房优先。已列入五年规划重建、新建的家庭不得资助其维修住房;已资助维修的住房不再列入重建、新建五年规划;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中的无房户和危房户,统一纳入集中供养,不再资助其新建、重建住房。  相似文献   

16.
河南省内黄县民政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具体作法:一是严格认定程序。根据“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把“三关”,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进行逐户核查。三是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县居民经济生活水平,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将今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240元,  相似文献   

17.
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中之弱,他们的生存环境怎么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前一段时间,我们采取人户调查、组织座谈、书面统计等形式,对20649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从总体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是重视的,截止目前,他们当中有78%的人住房得到新建、改建或维修,57.4%的人保留了少量自留地或小菜园,90%的人与村、组干部建立了对口联系关系,三年内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2100元,每年春节都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次性补贴,绝大多数五保对象对生活的环境条件比较满意。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公布如下:一、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600元/年·人。二、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綦江县、铜梁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合川市、永川市、江津市、南川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400元/年·人。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2006年9月底  相似文献   

19.
《中国民政》2007,(4):62-63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确定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880元,标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仍然享受原先与低保制度配套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20.
《今日海南》2014,(4):I0002-I0003
<正>2013年,我省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务实精神,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救助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农村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标准由306元和288元提高到459元和380元,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315元提高到365元,全省40万城乡低保对象、3.7万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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