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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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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较之以往已有了很大的发展 ,增强了协调性、可操作性 ,提高了严密性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突出表现为渎职罪的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 ,因此 ,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 ,使渎职罪的主体统一化、罪过形式分明化、客观方面科学化、罪刑处断协调化。  相似文献   

2.
新刑法典颁布以后,有刑法学者提出了"复合罪过形式"的理论主张,这一主张在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作者对"复合罪过形式"的理论主张提出了五点质疑,并对其观点进行了批驳.文章认为,如果在刑事立法上确立了复合罪过形式,那么,我国刑法中的罪过理论将变得不科学,并导致立法上的罪刑不相称、混乱;在司法上,由于复合罪过形式理论认为,司法人员无须分析行为人主观方面究竟是间接故意抑或是过失,即可以复合罪过犯罪论处,所以,很容易导致适用刑罚不公,从而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因而,文章提出,我国刑事立法应杜绝复合罪过形式.最后,文章对具有双重危害结果之犯罪的罪过形式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编辑导读     
新刑法典颁布以后,有刑法学者提出了“复合罪过形式”的理论主张,这一主张在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院欧锦雄教授对“复合罪过形式”的理论主张提出了五点质疑,并对其观点进行了批驳。他认为,如果在刑事立法上确立了复合罪过形式,那么,我国刑法中的罪过理论将变得不科学,并导致立法上的罪刑不相称、混乱;  相似文献   

4.
本文理性地分析了作为我国以往单位犯罪刑事立法经验之一个重要总结的新刑法第30条的价值,针对其在犯罪主体、罪过形式与意义三方面存在的立法缺陷,相应提出了其立法完善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5.
渎职罪主体解释回顾及立法建言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缩小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却暴露出其立法缺陷:1 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冲突;2 刑事法网不严;3 立法不明确、不准确造成实践中的困惑,致使司法机关越权解释。立法机关应适时修改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公务人员"。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渎职行为,强化国家的监管责任。本文就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主体范围、罪过形式及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并存罪过是一种特殊的立法现象,它不是一种独立于故意、过失的第三种罪过形式,因而不同于复合罪过,它立足于现有的犯罪论体系,因而也不同于客观的超过要素和罪体—罪责—罪量理论,它在理论上表现为可故意可过失的并存形态,但在司法终局意义上仍是单一罪过。并存罪过并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通过想象竞合理论能够实现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8.
恐怖活动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即主体上转向个体化、主观上政治目的淡化、客观上攻击目标软化、手段高科技化,由此引起恐怖活动的认识从政治化向犯罪化、从重视主观方面向强调客观方面的变化。从恐怖活动所表现出的新特征的分析,可以深刻理解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宗旨。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是立法完善、司法公正的源动力,刑事政策是现行法律的有效运行的时代向导。"李斯特鸿沟"割裂了罪刑法定与刑事政策之间的本质联系。但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罪刑法定与刑事政策相结合成为大势所趋。罪刑法定让刑事政策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刑事政策让罪刑法定灵活适应现实情况的多样化成为可能。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这样就更加需要罪刑法定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间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10.
论持有型犯罪的罪过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把持有型犯罪分为“拒不说明”型和单纯持有型两种 ,并指出单纯持有型犯罪的罪过设置在我国刑事立法上的缺陷 :由于罪过设置不明朗 ,容易使人把单纯持有型犯罪作为无罪过形式的犯罪来对待 ,以致有悖于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使司法运作陷入尴尬境地。因此作者建议 :立法上对于单纯持有型犯罪的罪过设计可参照拒不说明型犯罪的规定完善之。  相似文献   

11.
食品监管渎职罪条文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规定表明其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有直接的联系,故此有学者认为食品监管渎职罪兼具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态,突破了传统刑法的单一罪过说。刑法总则中故意和过失的确定是针对危害结果而非危害行为而言,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均应是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没有突破单一罪过说。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已成为学界关注和探讨的焦点问题。我国刑法虽然对刑讯逼供罪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但在本罪的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客体考虑,刑讯逼供罪有其独特的犯罪特质,目前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欠妥当,应归属于渎职罪。在犯罪主体上,应当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做出更科学的界定。在立法上,应将本罪设置为情节犯,对造成"致人伤残、死亡"后果的处罚,应当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3.
渎职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典专章规定了渎职罪,但是我国刑法典对于渎职罪的规定有一些不甚明了的地方,加之近年来渎职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为了能更好地遏制渎职犯罪,理论界一直在对渎职犯罪进行研究。然而,渎职罪中却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些共性问题,如:渎职罪的主体认定问题、渎职罪中的一罪数罪问题、渎职罪的法定刑问题及徇私舞弊中的"前案"认定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务界相关活动的展开,为使司法实务界能顺利进行反渎工作,本文拟对这些共性问题进行探讨,期望通过讨论能使相关问题得以解决,进而对司法实务界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4.
刑法规范是伦理性最强的法律规范之一,随着经济、行政犯罪在刑法中的比重相应增加,刑法规范的伦理性逐步弱化,法益保护色彩加强。我国刑事立法的修改与完善方向是:直面同性恋,明确卖淫含义,不对强制猥亵的行为对象进行限制;对与淫秽物品有关的行为不宜泛犯罪化,应当就其场所、内容、范围、对象的不同加以区别;宽容对待隐私权,维护社会公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增加性贿赂的刑罚制裁,严厉打击权色交易。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刑法中应当提倡结果加重构成犯的概念,刑法分则中以结果出现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不一定都是结果犯,而可能是结果加重构成犯。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罪来说,实质上包括双层次的危害结果,属于结果加重构成犯的范畴,其罪过形式类似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6.
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经济犯罪不断增长的趋势,采用重刑治理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却未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这源于我国现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内涵过于狭窄,且过分依赖刑罚的作用。为此,反思现行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并完善其疏漏之处,构建科学的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已是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转型,刑法这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应在多大范围内介入社会生活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我国应该选择"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是我国刑事政策必然要面对的抉择。基于我国刑事立法的特点、我国与其他国家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差异性、我国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实行"犯罪化"。  相似文献   

18.
唐律的死刑条文约占全部分则定罪条文的四分之一,适用范围与现代刑法差距并不大。统治者对自己统治地位的合法性、正当性高度自信,被统治者对陷自己于灾难的残酷刑罚深切痛恨,整个社会在经历大的社会动乱之后建立起了对犯罪的较高容忍度,这些均是刑罚得以轻缓与死刑得以减少的重要因素。自《贞观律》之后,唐代关于死刑的立法基本停滞,但唐代死刑的实际状况却并不如立法那样确定。在通过立法减少或废除死刑难有大作为的情况下,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司法来减少死刑。唐代虽有废除死刑的诏令,但实际司法中的"杖杀"则使其成为空文。  相似文献   

19.
论经济犯罪刑罚的轻缓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世界刑罚发展看,刑罚轻缓宽和是刑罚进化的必然结果.刑罚轻缓化成为刑法改革的重要趋向.在这一趋势的影响下,各国刑罚整体趋轻,对轻微犯罪采用更为轻缓的刑罚.尤其是人道主义思潮的兴起,使这一趋向更为明显.中国已加入WTO,法律面临着与国际接轨,刑罚轻缓化不仅与世界刑法改革的趋势相一致,而且也是我国目前刑事立法司法迫切要求.经济犯罪作为秩序犯、法定犯,与传统犯罪相比危害性小,轻刑的空间大,自然成为刑罚轻缓化中关注的焦点.本文尝试对经济犯罪刑罚轻缓化依据和途径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望能对推动我国刑罚轻缓化进程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在英国刑法中,根据不同的构成要件非致命人身伤害罪包含有普通威胁罪、殴打罪、伤害罪、严重侵害人身罪等具体罪名。在这里笔者主要就普通威胁罪和殴打罪各自的构成要件、相互区别及我国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处罚进行论述,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简要论证二者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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