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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事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是法院进行民事调解的重要法律文件,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以下简称《调解若干规定》)等均未对民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其与民事调解书的法律关系予以界定。而且笔者认为,从法理上来看,现行法律对于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的规定本身存在着诸多矛盾,  相似文献   

2.
案外人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解决其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涉及案外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通过每一个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实施法律的一种形式,民事调解书就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时,在查明事  相似文献   

4.
《中国司法》2002,(12):53-53
为了公正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对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  相似文献   

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应视为与法院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  相似文献   

6.
10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这次审议的草案中,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增加了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做好法律间的衔接,建议在特别程序中专节规定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作为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一种方式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人民法院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所做的调解工作;二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从而结束诉讼的一种方式。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行以来,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开始成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8.
一、当前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解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颁布,为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推动诉讼调解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仍有一些规定不甚合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当事人达成和解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当  相似文献   

9.
(47)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意义是什么?怎样做好这项工作?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对法院调解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充分肯定了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院调解也叫诉讼上的调解,它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诉讼。这种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形式。实践经验证明: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思想隔阂;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体会到,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是有很大作用的。因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或调解达成的协议,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这是我国长期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调解,就是第三者主持民事纠纷(或某些轻微刑事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争议的一种手段。它与和解不同。和解是纠纷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或防止争议的一种形式,而调解则是第三者居间调停的活动。调解可分为诉讼上的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和诉讼  相似文献   

12.
用调解书的方式解决纠纷,终结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大部份都是调解解决的。根据民诉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人民法院制作的这种调解书究竟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呢?我认为有以下一些: 一、当事人双方不能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因为诉讼双方所争执的纠纷已由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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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 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任何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时,调解书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4.
在我们审判实践中遇到这样一则案例:教师高某(女)诉干部李某(男)离婚一案。高某与李某异地生活,根据我国《民事事诉讼法》(试行)第20条地城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人李某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受理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付给子女抚养费500元,调解达成协议后,原审法院将调解书直接送达给李某,李某接到调解书后,随即给高某寄出  相似文献   

15.
尚洪立 《山东审判》2006,22(4):13-15
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使其就民事争议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我国,调解经历了从民事审判“十六字”方针的“调解为主”到《民事诉讼法(试行)》中“着重调解”再到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自愿、合法调解”  相似文献   

16.
正确进行法院调解,增强人民内部团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总结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法院调解制度作了系统的规定。这对于正确开展民事调解,完成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维护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李戬 《陕西检察》2000,(5):37-37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民事、经济案件的一种方法和形式,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如果在人民法院庭审组织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依法调解,可以使当事人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从而服判息诉,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由此,当事人庭外和解制度被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最近  相似文献   

19.
在民事诉讼中,从法院业务考核角度来讲,调解率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而从调解结案的意义上来讲,调解结案不仅能够及时、快速地平息纠纷,避免诉累,而且能够平衡当事人的心理,使当事人容易接受调解结果,甚至此种结案方式为当事人未来进一步合作也留有余地,在客观上不仅促进了交易数量的增多,而且增加了社会总财富。在法律规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一条是关于调解的相关条文,而于2004年8月18日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又对调解有关程序和内容作了相当详细的规定,其中部分内容是对民事诉讼法相关调解内容的创建性补充,特别是关于调解协议的相关内容。鉴于此,对调解程序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即调解协议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地探讨,就显得具有现实性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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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编辑部: 当事人不服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发现一、二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提审,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提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所制作的调解书经送达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一、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可视为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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