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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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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1999,(8)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  相似文献   

2.
《传承》1999,(4)
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  相似文献   

3.
1999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通告,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波轮功”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事实。这个非法组织已经构成对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得到广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  相似文献   

4.
深入开展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斗争,必须首先认清这一斗争的性质,明确我们同法轮功的这场斗争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斗争。党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指出: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党中央的这一重要精神为我们正确认识这场斗争的性质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的这一重要精神,从政治高度认识这场斗争的性质,把思想完全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一、我们同法轮功的这场斗争首先是要不要坚持马克…  相似文献   

5.
7月2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动”问题的决定,下发了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对“法轮功”非法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民政部依法取缔非法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公安部发出依法禁止“法轮功”有关非法活动的通告,新闻出展署和文化部发出通知要求依法查禁“法轮动”非法书刊及音像制品。这一系例依法采取的措施,击中了“法轮动”非法组织的要害。与此同时,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修洪志其人真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转动”组织腐蚀人们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_…  相似文献   

6.
人事部7月23日发出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通知说,近年来,极少数公务员参与修炼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其中有的还参与以“弘法”为名的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聚集活动。这些行为违反了公务员的纪律,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公安部也就此发出通告。人事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公务员…  相似文献   

7.
(本刊讯)自7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布通告之后,我党中央机关及时组织学习座谈,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贵州、广东、江苏、陕西、河北、湖南等省市委会,哈尔滨、天津、成都市委会等各地组织也纷纷来电、来函,一致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法轮功所采取的断然措施和英明决定。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采取果断措施揭露法轮大法及其组织的真面目,处理法轮功问题,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文件精神及我党《章程》规定,就农工党员和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法轮动”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直危害.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法轮动”问题的决策。受中共中央委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近日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通报了中共中央关于尽快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文件精神。“法轮功”事件,是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政治事件。李洪志编造…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决定得到了举国上下的一致拥护。“法轮大法研究会”被取缔,李洪志被通缉,“法轮功”组织土崩瓦解,特别是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在弄清事实真相后自觉自愿地同“法轮功”组织一刀两断,不再修炼所谓的“法轮大法”。这充分反映中...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通过教育帮助和行政处理,使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回到正确立场上来。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处理,要坚持从严治政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一般“法轮功”练习者同参与“法轮功”活动的骨干区别开来;把一般骨干同极少…  相似文献   

11.
张武 《政策》1999,(10)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法轮功”组织在一些地方的发展和蔓延,直接冲击和危害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严重挑战。“法轮大法”肆意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要求修炼者只能按照李洪志的说教规范言行,不准在思想上、行动上遵从別的理论,强调修炼“法轮功”,不能再提以前学过的东西,与其他  相似文献   

12.
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同时发出通告,宣布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切合以任何形式进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的活动,禁止以各种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党中央的决定英明正确,深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民政部的决定和公安部通告明确及时,对于坚决制止这一非法组织及其异端邪说的进一步扩散、彻底清除其危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相似文献   

13.
人事部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通知说,近年来,极少数公务员参与修炼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其中有的还参与以"弘法"为名的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聚集活动。这些行为违反了公务员的纪律,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公安部也就此发出通告。人事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  相似文献   

14.
中央决定坚决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广大人民群众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我们做统战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高认识,看清危害,把握政...  相似文献   

15.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和周密部署下,我们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的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已经暴露无遗。被李洪志蒙骗的“法轮功”练习者中的绝大多数已经回到党和人民的正确立场上来,“...  相似文献   

16.
党中央发出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通知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弘扬科学、反对迷信,揭批李洪志操纵“法轮功”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斗争。这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中央决定处理和解决“...  相似文献   

17.
最近,揭批“法轮功”的斗争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事实充分证明,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是依据其反动的政治目的,胡编乱造的一套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谎言谬说,是反动的政治观点和中外迷信思想的大杂烩,是同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根本对立的,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是同中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我们与“法轮功”的斗争,既是现代科学与伪科学、迷信邪说的斗争,又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前途的政治斗争。随着这场斗争在全国城乡普遍展开,“法轮功”组织倾刻土崩瓦解,李洪志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一场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这场斗争涉及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涉及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涉及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中央作出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正确决策后,深得党心民心,受到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宗教界人士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最近,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严肃地指出:“‘法轮功’不仅仅是非法组织,‘法轮功’就是邪教”,彻底揭露了法轮功的本质,同时把这场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法轮功组织具有邪教的所有重要特征。比如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一套歪理邪说,非法聚敛钱财,秘密结社…  相似文献   

19.
当我们与全国人民一道从新闻媒体获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定,民政部、公安部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为非法组织等一系列有关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信息时,农工党中央妇委会的成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我们认为,当人类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为标志,即将跨入21世纪之时,在中国居然还有这么一群大搞迷信,诋毁科学的不法分子喧嚣尘上,利用炼功健身的幌子,蒙骗善良天真的百姓,公然与党和政府对抗,以实现他们的政治野心,确实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在这点上,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  相似文献   

20.
“法轮功”是一个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深入揭批,可以清楚地看出其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反动本质。我们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不可掉以轻心。痛定思痛,这场斗争给我们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一)“法轮功”蒙骗群众,肆虐社会,问题要从党内来思考。在“法轮功”组织中,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干部充当骨干,有的身居要害部门,窃取重要情报,为“法轮功”组织效劳,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如果没有一些有影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参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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