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政法学刊》2019,(6):5-14
村民选举政治生态是农村政治生态的一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微观系统,由作为选举主体的村民以及选举规则、风气、导向等基本要素构成。当前村民选举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态度呈现积极与消极的两极化现象,其负面影响超出选举本身,不利于基层民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社会政治信任的建立等。选举规则的缺陷和缺失致使选举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不力,追究违法行为存在操作难题。不良风气催生和加剧贿选、暗箱操作、暴力化等各种选举乱象,制约村民自治的发展。乡镇党政等上级组织在指导选举中导向偏失,削弱了选举规则的效力并恶化选举风气,挫伤村民选举的积极性。治理村民选举政治生态,需要放到推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进程中去考量。以法治思维为导向,培养和强化村民的主体意识,是治理选举政治生态的核心支撑;完善农村选举的法律制度,是治理选举政治生态的法治基础;加强执法执纪监督,扶正祛邪,是治理选举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
《政法学刊》2015,(4):5-13
香港立法会由什么样的议员组成,是香港选举制度发展一个重大问题,不仅关系到香港的政治生态,而且关系到香港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发展。香港选举制度的发展应遵循循序渐进、均衡参与的原则。功能组别的存在本身具有合理性,功能组别选举也是香港选举制度发展特色之一,在香港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功能组别选举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也需要进一步改革,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及政改的便利性。较为理想的路径选择是分阶段推动功能组别的改革,使之与香港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  相似文献   

3.
任万兴 《河北法学》2008,26(5):72-78
选举的功能是指选举所产生的各种客观的、可能的影响。选举的正反功能相伴而生,但正功能永远是主要的。对选举正反功能的分析应从对公民和对国家两个角度来进行,其中,对公民的功能处于核心的位置,对国家的功能是为对公民的功能服务的,最终是为了维护并实现公民的各种利益。我们应该从完善选举技术和为选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两个方面来努力,以期更好地彰显选举的正功能、削减选举的反功能。  相似文献   

4.
村级选举日益成为村民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具体表象在村级选举的实践中得到生动体现。本文借用“权力-生活”二维分析框架阐释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结果显示,行政下沉与空间挤压、程序悬置与结果重视、竞争弱化与村民冷漠等是目前村级选举的结构性矛盾。通过明确国家与社会的权力边界、塑造村民选举的主体性、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等国家化进路,能较好消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负面效应,进而促进村级选举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5.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特征之一。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改革完善人大选举制度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认真对待选民权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选举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必须认真对待选民权利,选民资格应该普遍化。选民选举权的权利内容 包括:平等权、直选权、知情权、秘密投票权、投票选择权、投票代理权、选举过程的物质保障权、罢免权和补选权、选举秩序保障权和人身安全权、司法救济权。  相似文献   

7.
论民国初期的选举诉讼郭兴莲“选举”一词是舶来品,它与西方民主制度紧密相连,即议会通过选举产生。所谓选举诉讼,就是通过诉讼过程解决选举中所发生的争议的活动。民国初期的议会制度因其所处社会背景的复杂性而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故有关选举方面的诉讼亦有多面性。...  相似文献   

8.
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制度是宪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现代西方民主宪政理论中,选举被视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最基本的联系途径,也是程序民主的基础。当前我国的选举制度及立法实践在选举的程序设计、法律调整的范围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方面存在较多漏洞,立法机关理应全面审查现行选举法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全面的修改。  相似文献   

9.
刘爽  纠丽英 《法制与社会》2013,(20):163-164
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目前,我国对选举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完善,但是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将影响我国民主社会的构建。因此,完善选举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近年来,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出现了贿选、拉帮结派、暗中威胁、伪造虚报、撕毁选票、抢夺票箱、攀比公益捐助、违法行政行为、非法组织介入等妨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影响了村民的参与热情、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治理妨害行为,法律规制是关键,通过修订立法、规范程序、完善对妨害行为的惩治规定、建立司法救济制度来构建遏制这种行为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加强研究公民选举权利对改革完善选举制度意义重大。剖析公民选举权利本质,既要揭示所有公民权利的共性本质,又须阐明选举权利的独有本质特征。历史上的公民权利理论都没有说明公民选举权利的本质。用阶级分析方法来看待公民选举权利的本质有其历史必然性,但目前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本文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针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提出了物质财富是公民选举权利本质的观点,并阐述了其丰富内涵  相似文献   

12.
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第十条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七个方面的职责,主要是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确定选举日期、组织介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主持选举、确定代表当选是否有效、公布代表名单.实际上,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就是依法将人大代表的选举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便于相关部门和选区的实际操作.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落实其法定职权的具体体现,是自身主持本级代表选举的体现.法律并没有要求选举委员会制定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由人大常委会批准.  相似文献   

13.
贿选是当前严重危害政治民主的腐败现象。现行法律中将贿选视为破坏选举罪的行为方式之一,然而,贿选的社会危害性远不是破坏选举罪所能涵盖的。贿选与贿赂罪在罪质上具有同一性,在行为方式上具有相似性,为切实发挥法律对贿选的遏止作用,建议单独设置选举贿赂罪,并将其归之于贿赂罪这一类罪名中。  相似文献   

14.
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各种制度。但本文所论述的仅限于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选举制度,包括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各种原则、方法和组织程序等。笔者认为,选举制度是决定和组织代表机关的基础,选举制度的民主化程度,直接影响、乃至决定国家的民主性质和民主的发展程度。本文拟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结合我国选举工作实践,就实现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选举是实现国家机关政治统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制度基础。保证选举活动合法进行、依法解决选举争议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由议会自己来审查议员选举合法性问题的制度在法国被证明是失败的。从第五共和国开始,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承担了选举法院的角色,审理国会议员选举争议案件。法国议会选举争议裁决制度的发展过程、审查原则、处理程序对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本文仅对完善我国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与其原选举单位的法律关系问题作一探讨, (一)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集中体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设定的政治制度,如在代表的选举方式上,我国采用选民直接选举与县级以及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间接选举相结合制度。根据我国宪法  相似文献   

17.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这一讲,我们继续阐述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选举组织、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程序、代表的罢  相似文献   

18.
邹平学 《法学评论》2005,23(1):17-27
人民代表是代表机关的主体 ,代表的产生是人大制度的逻辑起点 ,因而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构成人大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完善人大制度首先应当关注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存在着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缺陷 ,表现在 :不具有中立色彩的选举组织对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过程的不适当的操控 ;宪法和选举法长期将直接选举停留在较底层次 ,没有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意识的觉醒而相应提高 ;选举主体的选举意识普遍淡薄、知情权缺位及被动式选举行为 ;被选举主体的利益和动机的错位、不纯现象与代表的政治职务严重不符。针对这些问题 ,文章提出了完善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是完善现行代表的选举程序 ,包括改进和健全现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适当推行与扩大界别选举制、改革代表名额分配办法、区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环节 ;二是适时扩大直接选举的层面 ,直至最终实现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相似文献   

19.
李锦峰 《行政与法》2010,(8):97-101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城乡代表权差异化配置的条款,这一显著变化表明我国选举制度向实现公民的完全平等迈出了一大步。但它具有的意义不只如此,它还为进一步实现公民选举权的自由维度提供了基础。从平等方面看,选举法的修改在公民投票权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了公民代表权的平等,也就是在"同票"的基础上实现了"同权"。按照城乡同比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中城乡代表的比例会和社会构成中城乡比例一致起来,从而提高了人大对社会的代表性。当然,按照独立论的解释,过高的官员比例也同样是可能具有高代表性的。但这种争论只涉及到了问题的表层,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与选举权中的自由向度紧密相连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公民在选举中充分的自由权利,保证代表能够合理、公正地产生,那么平等也只能成为摆设。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应该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自由选举权。这是选举法修改实现选举平等之后带给我们的进一步的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20.
林松 《法制与社会》2010,(11):159-160
选举作为民主政治体现形式要科学完善,具体负责选举的选举组织机构的公正与独立是选举公平公正开展、公民选举权得以保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实践中已暴露出我国选举组织机构存在着种种消极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本文指出对于选举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应在当前政治体制下,从现实出发,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具有较高独立性的常设选举组织机构,通过选举组织的改革,推进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