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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其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强化了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力度。笔者认为,述职评议要取得明显成效,关键是要在“评”字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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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强对所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近几年来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不可能对所任命人员都进行面对面的述职评议。由此,蒙自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采取面对面述职评议和审查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对所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做法为:一是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在每年制定工作要点时,有重点、有选择地在任命人员中确定评议对象,适时进行述职评议。二是年终以县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发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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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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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换届以来, 吉林市昌邑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述职评议作为完善干部任后监督、强化对人大任命“一府两院”人员约束的重要措施和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干部述职评议的有效途径,使人大的干部述职评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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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结合评议结果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这一规定表明,以往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探索试行的“专项工作评议”得到了省委的正式确认。现就对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的认识和如何搞好专项评议工作,浅谈如下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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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包括对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监督,是我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自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各地都在不断地探索,研究如何对选举任命干部进行监督。近些年,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选举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有的地方还在年度人代会上组织人大代表对县级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读《公民导刊》2013年3期,笔者欣喜地看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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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对其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有的还对人大选举的“一府两院”领导人进行述职评议。评议后,不仅将述职人员履职情况所得人大常委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票数如实在媒体公布,而且向述职人员本人郑重印送了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要求他们制定措施,抓肾整改,3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有的地方还建立了述职人员定时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及对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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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和创新,加大了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监督的力度,有效地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一是拓宽评议对象的范围。本届常委会决定:在任期内,对凡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职能局、委(办)的局长(主任)和“两院”的副院长、部分重点庭庭长,都进行一次述职评议。同时,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每年还要对3至5个垂直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最近,该县人大常委会对5个局长和“两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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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是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简称“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第三年,也是探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司法监督深度融合的第三年。2021年以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常态化开展“两官”履职评议,逐渐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和任后监督实现有机统一,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由虚变实、由弱变强,“两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质效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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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监督权和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如何有机结合监督与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依法履职、推动发展、保障民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2019年,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创新推行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两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和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一届两考"制度,探索打造人大选举任命干部"闭环监督"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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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抚松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了人事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加强干部任免和任后监督工作,他们制定了《抚松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严把人事任免关,加强了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2004年,该县人大常委会依据暂行办法,对“一府两院”的部分干部进行了任免。一是对县法、检两院提请任命的6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对林区法、检两院提请任命的10名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察和法律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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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从上届开始这项工作,五年来共对24名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评议。2003年换届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力度,我们把评议干部的范围延伸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领导,在全市率先对副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评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