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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原告:王林祥,男,43岁,江苏省江都市成人学校教师,住江都市江都镇。 原告:陈卫东,女,37岁,江苏省江都市电信局职工,系原告王林祥之妻。 二原告委托代理人:郭建明、陈进华,江苏省扬州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扬州市雄都旅行社。住所地:江都市江都镇。  相似文献   

2.
原告:王利毅,男,53岁,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职工,住广东省深圳市。 原告:张丽霞,女,50岁,深圳市瀚适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住址同上。 二原告委托代理人:陶武平、王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3.
原告:华枝熙,男,三十八岁,上海市光学机械厂工人,住上海市淮海中路1857弄41号。 原告:华椿熙,男,四十一岁,上海市第三制药厂工人,住址同上。 原告:华蔷珍,女,四十二岁,北京市第二机床厂检验科工程师,住北京市阜成门内宫门口4条12号。 被告:华婉珍(又系李介寿之委托代理人),女,六十三岁,住北京市纺  相似文献   

4.
原告:张林英,女,86岁,住北京市朝阳区。原告:董沙贝,男,57岁,住日本国神奈川县。原告:董沙雷,男,55岁,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霍尔茨瓦特地区。原告:董一沙,女,47岁,住北京市朝阳区。被告: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法定代表人:陈桃梅,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中国革命博物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夏燕月,该馆馆长。被告: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郭泰来,该公司董事长。原告张林英、董沙贝、董沙雷、董一沙因与被告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北京工美…  相似文献   

5.
原告:李萍,女,39岁,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委员会职工,住珠海市香洲银桦新村。 原告:龚念,男,38岁,系原告李萍之夫,广东省珠海市水利局职工,住址同上。 二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盖丘、黄雄周,广东省律师。 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珠海市香洲碧涛花园。 法定代表人:唐楚源,该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罗筱畸、曹宇瞳,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6.
原告:莫美欢,女,28岁,广东省顺德县桂洲镇合作商店职工。住桂洲镇和平村。 委托代理人:郑荣业,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财英,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岑润明,男,5岁。 法定代理人:莫美欢,岑润明的母亲。  相似文献   

7.
原告:马旭,男,9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中心小学学生。法定代理人:马海深、康素杰,深圳市南头直升机场职工,原告马旭的父亲、母亲。被告:李颖,女,9岁,深圳市南山中心小学学生。法定代理人;李树清、郑秀银,深圳市南头直升机场职工,被告李颖的父亲、母亲。委托代理人:许青凤,深圳市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8.
原告:谢东辉,女,50岁。 原告:郑兆本,男,60岁,谢东辉之夫。 上列原告住陕西省西安市胡家庙冶金楼。 被告:陈世军,男,43岁。 被告:陈秀英,女,46岁。 被告:陈瑞玉,女,33岁。 被告:陈世忠,男,37岁。 上列被告住陕西省西安市孟家巷。  相似文献   

9.
原告、反诉被告:李林,女,72岁,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委托代理人:吕来明、刘承权,科华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何建明,男,39岁,中国作家杂志社总编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焕新,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肖霖,北京市天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生界》杂志社。  相似文献   

10.
原告周乃和,男,汉族,41岁,海南省农垦总局教育处于事,原告符艳珠,女,黎族,39岁,海南省农垦中学教师。  相似文献   

11.
原告:卓小红,女,24岁,四川省重庆九龙服装公司职工。 被告:孙德西,男,42岁,四川省重庆摄影公司广告产品摄影部职工。 被告:重庆市乳品公司。 1986年11月25日,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卓小红诉被告孙德西、重庆市乳晶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经审理查明: 1983年4月,原告卓小红到重庆摄影公司广告摄影部拍生活照时,被告孙德西向卓提出,再拍摄一张作样像用。卓表示同意,但提出该样像只能摆在营  相似文献   

12.
原告、反诉被告:周庆安,男,31岁,江苏省沛县敬安镇农民。 委托代理人:王昌梅,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彭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反诉原告:王家元,男,43岁,江苏省铜山县郑集镇农民。 被告、反诉原告:李淑荣,女,46岁,江苏省铜山县郑集  相似文献   

13.
原告:山西省交城县防腐钢衬玻璃厂。 法定代表人:贾世堡,厂长。 被告:郭志敏,男,40岁,山西省交城县百货公司职工,住交城县城内。 被告:刘家栋,男,43岁,山西省交城县防腐钢衬玻璃厂职工,住交城县城内。 被告:王财茂,男,37岁,山西省交城县防腐钢衬玻璃厂职工,住交城县城内。 原告山西省交城县防腐钢衬玻璃厂(以下简称玻璃厂)因与被告郭志敏、刘家栋、王财茂发生非专利技术侵权纠纷,向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4.
原告:陈立洲,男,34岁,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导演。 原告:王雁,女,31岁,珠江电影制片公司演员剧团演员。 委托代理人:王晓斌,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15.
原告(反诉被告):杨清坚,男,41岁,住台湾省台北市万大路。 被告(反诉原告):周宝妹,女,27岁,住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被告(反诉原告):周文皮,男,49岁,被告周宝妹之父,住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原告杨清坚固与被告周宝妹、周文皮发生返还聘金纠纷,向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周宝妹、周文皮收取了原告23万元的聘  相似文献   

16.
原告:赵某,男,四十五岁。原告:谢某,女,四十二岁,系赵某之妻。被告:巫乙,女,十七岁,系两原告养女。法定代理人:巫甲,男,五十五岁,系被告生父。一九六九年冬天,巫甲夫妇将出生刚六个月的巫乙送给原告夫妇收养。原告夫妇象对待亲生子女一样抚养巫乙。一九八三年以后,巫乙认识了亲生父母,并回去探望过几次。一九八五年春节,巫乙回到生父母处,一个多月未归养父母处,原告夫妇专程到巫甲家接巫乙回去,但遭到巫甲夫妇的反对;巫乙本人也拒绝回去。原告夫妇以后又去接了四次,都是如此。  相似文献   

17.
原告:周开凤,女,29岁,无业,住湖北省宜昌县金狮宾馆宿舍。 原告:何浩,男,6岁,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周开凤,何浩之母。 原告:孔凡英,女,59岁,无业,住湖北省当阳市王店镇。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刘锦法,湖北省宜昌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省宜昌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刘宪明,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守邦,湖北省宜昌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18.
原告:李英,女,四十岁。 原告:李明,女,三十七岁。 被告:李伟,男,五十七岁。 被告:李芝,男,四十五岁。 上列当事人之父李××娶二妻一妾。前妻徐氏(一九三三年死亡)生女李仪;后妻张××(一九八○年死亡)收养子李伟;妾郑××(一九七一年死亡)生子李芝、女李英、李明。  相似文献   

19.
原告:陈某,男,八十一岁,农民。 被告:许某,男,五十八岁,工人。 原告之妻郭某原有自购房屋七间(郭某前夫于一九五一年去世,二人无子女),一九六八年郭某与陈某再婚后,将该七间房留给被告许某居住。郭、陈二人婚后亦无子女,一九七四年郭某病故,一九八三年落实私房产权时,  相似文献   

20.
原告:王周存,男,45岁,陕西省扶风县段家乡青龙村七组村民。 原告:任桂侠,女,41岁,系王周存之妻。 被告:陕西省扶风县段家乡青龙村七组。 原告王周存、任桂侠诉被告陕西省扶风县段家乡青龙村七组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向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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