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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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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瞿静 《河北法学》2005,23(2):74-7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诉前救济制度在我国立法中未有涉及,立法规定的空白导致了司法介入的困难,而该制度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入手,挖掘股东大会制度中各程序性规定的得失,比较各国的经验性规则,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之诉前救济方式,并为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修正意见,以更充分地保护股东权。  相似文献   

2.
股东大会决议作为社团性法律行为,与双方性法律行为——合同,在合意的性质上没有实质性差别,都是当事人(股东)意思表示的产物,都存在当事人(股东)的意志没有得到全部体现的可能。在股东大会决议形成过程中,大会提案、股东投票和投票结果统计是三项先后相互衔接的意思表示,但只有大会提案这项意思表示才有实质性内容,股东投票和投票结果统计这两项意思表示,都已经量化了,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由大会提案内容瑕疵引起的;如果大会提案内容没有瑕疵,作为数量统计结果的股东大会决议当然也就不会产生内容瑕疵的问题。在公司实务中,应该加强对股东大会提案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以减少或者杜绝有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将争议由事后解决提前到事先防范,从而达到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钱玉林 《法学》2005,(3):94-100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作为一个会议体的机关,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挥意思表示的功能,但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局限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冲破了民法关于法人决议的法理架构,尤其是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理论不适用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监事会具有拘束力,但对第三人和股东是否有法律效力,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4.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关,是全体股东组成,就董事、监事的选任,章程变更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法律规定的主要事项,作出公司内部最高的意思决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对议决事项通过赞成或否定的方式来决定其意思。由于股东大会的性质所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对于保证公司的利益向着股东利益的正方向发展,保证公司营利目标的实现,以及保证交易安全都是具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然而,股东大会的决议可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存在,将严重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  相似文献   

5.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决议的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主要表现为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本文在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制度进行简述的同时,着重阐述了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6.
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及其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大会决议是法律行为的特殊种类,当股东大会决议出现瑕疵时,应当参照适用法律行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文从法律行为角度对股东大会决议的瑕疵进行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救济方案。  相似文献   

7.
孙汇英 《法制与社会》2012,(36):103-104
股东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过程就是股东大会决议形成的过程,是将股东的自身意志转化为公司意志的过程.其最终结果无外乎两种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成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不过,即便是已经成立的股东大会决议也未必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它还可能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如何评定一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这里可以分为股东大会决议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形下讨论.  相似文献   

8.
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基于德国股份法的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东大会决议可能存在着形式方面或者实质方面的瑕疵,德国法将瑕疵决议分为不生效决议、无效决议、可撤销决议、非决议四种形式,这些瑕疵决议将导致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事后救济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但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往往存在瑕疵,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0.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可能存在瑕疵,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本文指出我国《公司法》中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评价体系应予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屡屡受损,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大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不重视,在"一股独大"以及"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为了自己或是公司的利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对此有作出相关的条文,但是对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力度还是不够的。我们可以考虑在《公司法》的基础上从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参与成本以及诉讼条件上加强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2017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开始实施. 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 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就公司经营事项作出决议,是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式.因此,关于决议效力的争议也是公司治理纠纷的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13.
中小股东是相对公司的大股东或是控股股东而言的,他们人数众多,却在公司中无控制权,无法对公司决策产生影响,这使得大股东可以轻易控制公司,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此次公司法修改的重心。各国公司法也在做着不同的努力,在立法上和程序上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对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源于各方面对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我国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原因为公司大股东和"内部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14.
资本多数决是各国公司法都共同确立的一项公司决议原则。所谓资本多数决,是指在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上,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经代表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或者出资比例大小成正比,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出资比例越大,所享有的表决权也就越大。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因此,多数股股东尤其是拥有控制权的多数股股东因享有较大的表决权,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  相似文献   

15.
在现代公司运营过程中.资本多数决策原则作为公司决策机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已被普遍认可。随着这一原则的广泛适用,中小股东不能阻止公司决策的通过已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他们经常处于被大股东压迫、排挤的困境。因此,对中小股东权益进行保护,日益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丁勇 《法学研究》2020,(3):82-101
现行法套用民事法律行为范式,以瑕疵决议一律自始无效确保原告救济,以信赖保护维护公司安定,最终却导致原告救济与公司安定及效率的割裂与冲突。这一冲突的根源在于,以瑕疵决议一律自始无效所提供的原告救济本身缺乏正当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应当按比例原则的要求,以瑕疵严重程度区分安排法律后果,从瑕疵决议效力这一源头上重建组织法范式下原告个体与公司整体利益的平衡。仅在瑕疵特别严重时,才应自始否定决议效力,从而禁止其实施或在实施后恢复原状,否则只应适用决议面向将来无效、损害赔偿等柔性法律后果,公司由此可在更大范围内获得决议实施效率及安定。以此为基础,应取消现行“三分法”的诉讼类型划分,而代之以统一的决议瑕疵诉讼及诉讼期限。公司变更决议仅在排除特别严重瑕疵后方可实施并获得存续效力。  相似文献   

17.
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通常认为合并可以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前者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与合并的公司全部消失;后者指一个或几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存续公司的商业行为。在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过程中,合并双方均需就合并事项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目前美国、台湾及中国大陆的公司立法均规定合并事项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会议股东特别多数投票同意)方可。因此实际情况中,一项被通过的合并决议在股东表决时会存在出于…  相似文献   

18.
丁勇 《新法规月刊》2014,(3):116-128
我国现有股东知情权诉讼由于实为“股东查阅权之诉”,无法对股东质询权等与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有直接关系的股东知情权提供充分救济,而我国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由于对程序瑕疵列举的局限性又难以成为侵害股东知情权的救济手段。应将决议瑕疵诉讼中的程序瑕疵拓展至知情权瑕疵,决议是否应撤销不应取决于大股东、受侵害股东自身抑或“进行客观判断的股东”在得知该信息时可能的表决行为,而应借鉴德国法上的“相关性理论”,只要公司所隐瞒的信息对于股东合理判断决议事项是必需的,即构成对作为决议合法性基础的股东参与权的侵犯而应撤销决议。此外,应减轻起诉股东的举证责任,排除与估值相关以及因网络技术故障发生的知情权瑕疵。  相似文献   

19.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钱玉林 《现代法学》2005,27(3):138-144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存在于程序和内容两个方面,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决议不存在、决议可撤销和决议无效三种情形。瑕疵决议可以寻求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决议的撤回和追认等多种方式得到补救。但对瑕疵决议的效力,只能以诉的方式主张;对瑕疵决议的裁判方式和效力有特殊性,应防止撤销之诉的滥用。我国《公司法》第111条缺失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评价体系,应予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项世界性的制度,股东会会议瑕疵救济制度早已为世界各国广泛应用。股东会会议瑕疵救济制度是针对股东大会决议形成的瑕疵而产生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股东会会议瑕疵救济制度旨在保证股东大会决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证公司交易的安全性。由于种种因素,这一制度目前在我国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文章试从股东会会议瑕疵救济制度的概况为出发点,结合我国股东会会议瑕疵救济的问题与现状,以期为我国股东大会会议瑕疵救济制度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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