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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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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9,(12):42-4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2.
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2010,(10):42-43
1.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约定在我离开公司后的一段时间不得到与公司同行业的公司任职。这一规定有效吗? 答:约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相似文献   

3.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巴掣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公民导刊》2008,(6):55-55
无论根据今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还是根据早已实施的《劳动法》,这个学院制定的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条款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似文献   

5.
《劳动保障世界》2010,(2):48-4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纸头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法》统筹兼顾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适当向劳动者作了倾斜,但同时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促进创新、促进公平竞争,新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8.
《江西政报》2007,(11):31-35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向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支付工资,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劳动保障世界》2008,(2):38-40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相似文献   

12.
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8,(1):38-39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竟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提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竟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一旦欠缺书面劳动合同的明确,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有时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区分清楚。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托劳动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用人单位”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  相似文献   

16.
《就业与保障》2005,(1):9-9
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7.
程成 《就业与保障》2013,(11):20-20
劳动者不辞而别,是指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它可以发生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后,也可能发生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现实中,许多劳动者都有过相应的经历或想法,殊不知此举必须承担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8.
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特殊期间,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的,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同意约定或者不约定试用期。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第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第三,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劳动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受《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第29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限制。《劳动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从立法原意看,立法者对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按理说,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该频发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不应存在败诉风险。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中,很多用人单位却因此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损失。究其原因,大都是由于用人单位忽略了“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中“被证明”要件。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障世界》2009,(2):34-35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据此,分公司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也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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