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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试行)对案件的受理、起诉书副本的送达、答辩、公告、上诉等期限都分别作了规定,而对案件审理期限却未作规定。作为审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操作规程”,对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不能不说是现行民诉法的一个瑕疵,很有必要议一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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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也应规定审理期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也应规定审理期限刘海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35、第159条的限制”。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审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的第一审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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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但是什么样的案件是行政案件?哪些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对此,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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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试行),还是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有关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自行和解的内容。由此可见,在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行为不是一种诉讼行为,而是一种在诉讼程序进行之中发生的民事行为。不过,由于这种民事行为产生于诉讼程序进行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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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以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章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也作了司法解释,使审理破产案件有了法律依据。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程序不能完全适应破产案件的一些新情况,急需增设破产前置程序、土地转让程序、财产拍卖程序,使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日趋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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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制是集体审判制度,合议庭是实现这种集体审判制度的组织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合议庭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判组织的主要形式。除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在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可实行独任制外,其余案件都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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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5)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 第一条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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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2)
为依法准确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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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二大程序法均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违反审限制度,超期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民事、经济案件的超审限现象更为突出。据统计,湖南怀化两级法院在1997年的执法大检查中查出的1197件有问题案件中,超审限的就有1147件,占95%。其中有的民事、经济案件四、五年没有结案,个别案件久拖不决达十年之久。为什么超期审理现象壮而不绝,禁而不止?笔者认为:根本的原因是法院系统中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统一、有效的超审限责任追究制度。为此笔者建议:法院系统在建立冤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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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合审判实践,认真研究简易程序的特点及其适用范围,总结试行民事诉讼法以来适用简易程序的经验,对于贯彻"两便"原则,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简易程序体现了便民原则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作了专章规定.简易程序是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是相对于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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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进行法院调解,增强人民内部团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总结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法院调解制度作了系统的规定。这对于正确开展民事调解,完成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维护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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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以下统称涉外案件)的程序,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4编的特别规定。但这些规定显得较为原则,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相比较而言,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因而,给审判实践带来一些问题。一、涉外案件的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对“重大涉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为争议标的大,或者案件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入众多的涉外案件。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的规定,意即。F重大涉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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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1991,(3)
《中华人民共和中民事诉讼法(试行)》颁行已经九年,实践证明,这部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是正确的,切实可行的,对人民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试行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增加,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陆续制定了民法通则等一批重要的民事法律和与民事有关的法律;民事诉讼法(试行)有些条文不够完善;人民法院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因此,有必要对民事诉讼法(试行)做相应的补充和修改。现在经过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已经正式颁行。这部法典同民事诉讼法(试行)相比,有重大突破。根据个人的学习和理解,对下列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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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2,(3)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 相似文献